山西大学生就业

核心提示官方最新发布,聚焦精读。7月20日,山西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本通知“普通高校毕业生”指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重点任务,精读如下。招录

最新官方发布,重点精读。

7月20日,山西省民政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明确本通知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人员。

重点任务,精读如下。

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加强城乡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原则上2022年新增招聘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鼓励更多岗位招聘有志于服务群众的高校毕业生;启动“万名高校毕业生进社区计划”,每个社区聘用不少于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区服务;全省养老示范社区可以多招一个大学毕业生。县乡政府驻地村和搬迁村按上述要求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其他行政村积极吸引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官。

县级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制定高校毕业生进社区的社区专职人员招聘和聘用方案,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原则上,这项工作将在8月底前基本完成。

吸纳一批高校毕业生,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业发展-

推进社区养老、托幼、未成年人保护、家政、物业、健康服务的机构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上述事业单位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并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就业人数给予阶梯式就业补贴;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

支持高校毕业生在社区服务领域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房租补贴、社保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简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首次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1.5万元支持。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结束;有条件的社区,在综合服务设施完善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场地支持。

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动员参与就业见习岗位开发-

力争到2022年底,各地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的城乡社区比例不低于当地城乡社区总数的5%。

见习期间,应向见习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应与我省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大致相同。试用期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后,以同等条件招聘学员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根据规定,人社部给予见习岗位开发所在社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和每人24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鼓励社区留住受训人员。试用期满前提前与研修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给予最长3个月的剩余期限补贴。这一政策将持续到2022年底。对试用期满后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可提高补贴标准。就业见习留用率每增加10%,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5%;留存率高于80%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带动一批高校毕业生,引导他们参与创新实践项目——

每个乡镇聘用2名高校毕业生从事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儿童福利、残疾人事务等社会工作,由乡镇和社工站共同管理。原则上8月底前基本完成。

鼓励山西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各类高校教育基金会设立社区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组建社区创新团队,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治理和服务实践;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社区信息化建设、社区疫情防控等整合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创新项目的资助力度。

储备一批高校毕业生,加强职业准备教育指导-

推动高校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毕业生正确看待个人志向与社会需求的关系,教育毕业生脚踏实地、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在城乡社区设立一批实践基地,组织大学生在城乡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激发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考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加强对在城乡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培训,增强他们服务群众的工作技能,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帮助他们尽快完成角色转换。

上述通知强调并要求-

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营造良好的留人环境,引导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各级民政、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要建立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保障高校毕业生同工同酬,多措并举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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