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稳定就业三十项政策措施的通知

郑[20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稳定就业三十条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0日
稳定就业的三十项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就业的决策部署,促进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就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就业政策的宣传。依托基层职能部门多渠道、全方位做好政策解读,加大减税降费宣传力度,培训政策和办理流程。
加强对企业的便民服务。推进企业设立标准化,构建线下“一网办”、“一窗办”服务模式,全面推行“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一日办”。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全面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自主核对、住所信息自主承诺“三自主”,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流程的创新。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信用评估,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可获得性。发动广泛宣传,增加线上处理量,缩短配送时间。
加强就业信息的精准对接。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实施公共就业服务“10+N”系列专项行动。增强职业指导的针对性。优化“跟岗生活”品牌,依托网络招聘、“两微摇”等网络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活动,搭建求职招聘平台。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
加强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充分发挥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作用,对职业介绍成功的,按规定给予3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在全市开展“一县一品”特色人力资源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品牌经济核心竞争力。
第二,强化市场主体解决问题。
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深入实施“万人帮万企”和“三个一批”活动,实施白名单企业“四保”制度,加快省市重点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强化调度,优化服务,坚持“有限资源保重点,项目留要素”的原则,积极协调资金、土地、能耗等方面的调度,,努力确保所有关键项目要素;鼓励重点项目单位扩大就业,加强就业保障。
加大减免税力度。实施“六税两费”政策,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加快增值税留抵工作进度,确保2022年6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存量增值税全部退还。
加大对“降、回、缓”政策的支持力度。根据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至2023年4月30日,无需申请即可享受。符合缴费条件后,及时实施稳岗回归政策,即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回归政策。大型企业回报率不超过30%,中小型企业回报率最高由60%上调至90%,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困难行业企业适用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费缓缴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以申请不同的缴费年限。2022年4月、5月已缴费的企业,从6月起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延期付款期间,滞纳金将被免除。
第三,加强资本要素保障
受疫情影响企业贷款本息延期偿还。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记录良好、有发展前景、暂时有困难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不得盲目限贷、撤贷、断贷。对到期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企业本息展期申请,结合企业疫情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本息临时展期,最长可展期6个月。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其他延期安排。上述贷款涉及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与企业、担保人等进行协商。对延期还本付息、维护企业正常信用记录、逾期未报送信息的企业,不降级贷款分类。
突出金融对民生的支持。对在新冠肺炎因感染住院或隔离、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的还款安排,合理延迟还款期限,最长可延长6个月,并按照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提交信用记录,避免罚息。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按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对市场前景好、创新实力强的工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由市确定重点企业名单,组织与金融机构对接,给予重点支持。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22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市、县按1: 1比例支付。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个人创业最高额度20万元,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最高额度150万元。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享受三项优惠政策。

扩大贷款担保人员和创业项目支持范围。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合法创业项目,各类经济实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受创业项目限制。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建立实体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参保的城镇常住人口,视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实施“tsumoru”惠民工程,支持村“两委”成员带动村民自主创业。
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保障力度。对成绩突出的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安排一定的奖励补助资金,统筹用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资金补充、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补充等。
加大就业补贴资金投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市县两级要加大本级资金投入,全力保障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对上级当年分配的资金,到当年10月底实际支出不足90%的,要专项说明;年终未形成实际支出的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分配时予以扣除。
四。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支持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做好基层项目招聘工作,组织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医学院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基层项目招聘。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教育、卫生岗位在2021年招聘计划基础上增加30%。对新招用毕业年度未就业或离校一年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人。稳定大学生入伍规模。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确保2022年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加大组织就业见习的力度。在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就业见习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按照规定,见习补贴发放给已完成就业见习的单位。全年组织了1000多名工作学徒,以提高大学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工作适应性。
促进农民工就业转移。发挥市级零工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县域零工市场建设。加大就业转移力度,举办“稳就业”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促进其稳定就业,全年培训农民工2.7万人。全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2万人。
加大对农村创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回国创业。对农民工等人员自主创业,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入驻创业孵化园创业的,按规定享受水电补贴和房租补贴。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镇、示范项目、示范园区。每年认定一批市属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每年认定一批返乡创业市级示范项目,按规定分别给予1万元至5万元的扶持资金。每年认定一批市级返乡创业示范镇,按规定给予10万元奖励,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
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对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应当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街道社区基层就业援助力度。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将防疫宣传、防疫消毒、疫情监测和医疗救助岗位纳入城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范围。临时岗位设置期限不超过3个月。
第五,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力度。高质量推进“河南人人有证、人人有技能”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重点停工待岗人员参加转岗技能培训,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全年全市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4.8万人,新增技能人才14万人。
加大企业员工培训力度。2022年,对规范企业或从业人数较多的企业,新建60个职工培训中心,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对新招聘和转岗员工,以及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员工培训新学徒1650人,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针对贫困人口、农民工、退伍军人、社区矫正人员等群体开展普惠性技能培训,坚持以持证就业为目的的菜单式、项目式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发展”。
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推广力度。引导企业设立独立评价机构,全年新设立企业评价机构69家,督促300人以上企业做好充分准备,逐步实现所有技能人才的定级晋升评价。推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中高职、本科院校学生的考核评价。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名单中的事业单位免费参加考评。按照100元、200元、240元、280元、350元、380元的标准,对具有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初级工,给予机构评审补贴。
六。强化“一泉一岗一室”的人才支撑
建立吸引人才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岗位开发,不断完善岗位库建设,同时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创新采用网络渠道常态化招聘活动,将优惠政策宣传与岗位推送相协调。全年采掘开发岗位不少于47000个,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28000个。
完善可持续人才政策体系。不断深化“汇泉永流”人才集聚计划,精心构建和完善“3+N”人才政策体系,实施一系列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务实举措。2022年引进急需人才2000名以上,新建人才周转房600套以上。
为惠企打造人才服务平台。进一步丰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用好服务平台,当好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和“店员”,把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真正的“人才家园”,精心营造“来了不想走”的人才发展环境。
七、加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以贯彻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为重点,大力推进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系统应用,继续建立健全铲除拖欠工资长效机制,严格组织实施拖欠工资考核,不断强化权益保障。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就业歧视和限制性规定,维护公平就业秩序。加强舆情监测,有效完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机制。
加强对就业形势的监测和研判。完善就业稳定计划,加强企业就业监测服务,监测全市不少于1000家企业就业情况,及时研判我市就业形势。
编辑:张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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