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招生规范化水平,完善公平招生长效机制,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大稳小调、政策导向、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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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当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免试,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规定,不得以考试、测评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者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禁止开设实验班,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名义招生。坚持“零起点”教学,对严重违规办学的幼儿园、小学,追究校长、校长和相关教师的责任。

确保阳光招生全覆盖。
今年将继续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信息发布等工作。实行义务教育入学注册制度。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不收集信息的原则,招生学校提前告知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录取,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不是入学的前置条件,开学后可以要求学生及时提供。要收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收集父母职位、收入等信息。信息采集要在入学时采集,不要让各种app、小程序重复采集学生的相关信息。
确保特殊群体招生全覆盖。
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学校容量、生源状况、招生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和区域范围,加快新建学校建设,不断整合教育资源,推进学位扩张计划,充分发挥“强校+弱校”、“名校+新校”等多种集团化模式下优质学校的自主权,增强办学内生动力,充分激发中小学活力。合理引导家长预期,降低进城务工、购房、经商等农村人子女上学门槛。,以便收回所有应收款项;对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其他困境儿童给予特殊照顾,加强教育救助,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建立辍学控制长效机制,防止辍学。
确保监管责任的全面覆盖
区教体局对招生工作统一领导,统筹监管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控制并规范购买学位数量及流程。统筹监管信息采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生源认定操作程序;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