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红利;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按实缴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享红利或者按出资比例优先出资的除外。根据这一法律,合资伙伴在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同于出资比例。同样,创业合伙人也可以不按实际出资比例分红。
因此,为了体现各创业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产出和资源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创业股东的股权比例一般不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股权分配比例的合理方法
根据资本、技术、管理、人脉等资源对企业未来的贡献价值来分配股权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股东转包,应给予不同的股权比例。不同类型股东的份额一般如下:
1.资源型股东≤10%
2.资本股东≤40%
3.顾问股东≤5%
4.技术股东≤20%。
简化股权比例分配的步骤。
1.一般公司股权分为两类:资本股权和管理股权或人力股权;
2.计算资金的权益部分,确定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资本权益比例=资本权益比例×股东出资比例。
3.根据创业团队中各股东的责任和贡献评估管理层股权或人力股权。因此,可以建立一个简单的虚拟股权绩效评价体系,根据职责和岗位确定分配比例;
4.通过将资本和管理或人力的股权比例相加,计算不同风险合伙人的股权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获得的股权比例=股东资本股权比例+股东管理层股权比例=资本股权比例×股东出资比例+人力股权比例×股东出资人力比例。
【案例:某公司创业股东及合伙人股权比例分配及分红比例设计方案】
基本信息介绍
2014年初,张三作为发起人,与李四、王五合伙成立了创业公司A。该公司主要经营建筑服务。三个人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因为他们的资源不同:1。张三有管理经验和财力,全职担任公司总经理,是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操盘手,出资30万;
2.李四有建筑企业运营经验,并带了两名资深员工组成成熟的专职运营团队,熟练操作建筑企业;但由于三人都是90后,资本积累少,一共投了10万;
3.张三有经济来源的大学同学王武基于对其的理解和信任,同意出资60万元,但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张三、李四、王五的股权比例如何设计,公司税后利润如何分配?
比例份额分配设计策略
1.股权比例按出资比例分配。
如果单纯按照资金资源计算股份,王五的比例最高,具体股份分配如下表所示:
如果按照上表中的投资比例来分配股权比例,而忽略了李四及其运营团队的贡献,必然会引起李四的不满。同时,不参与运营、无经验的王武占据控制权,也可能影响公司后续发展。所以李四按照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比例是不公平的。

2.特定股权分配比例设计策略。
第一步:假设公司股权分为资本股和人力股。其中,资本股占40%,人力股占60%,人力股分三年解锁设计股权结构,其中,张三初人力股占60%,李四初人力股占40%,王吴步初人力股占0,总人力股占60%。即张三的人力份额为36%,李四的人力份额为24%。
第二步:计算三年后各创始合伙人股东的股权比例。
通过将资本、管理或人力的股权比例相加,计算不同风险合伙人的股权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股东获得的股权比例=股东资本股权比例+股东管理层股权比例=资本股权比例×股东出资比例+人力股权比例×股东出资人力比例。
张三的股权比例=资本股权比例×张三的投资比例+人力股权比例×张三的人力资源比例= 30%张三的投资比例×40%的资本股份比例+60%的人力资源比例×张三的人力资源比例= 48%
李四股权比例=资本股权比例×李四出资比例+人力股权比例×李四人力比例=李四出资比例10%×资本股比例40%+人力股比例60%×李四人力比例40%=28%
如下表所示:
王五股权比例=资本股权比例×王五投资比例+人力股权比例×王五司处人力比例=王五投资比例60%×资本存量比例40%+人力存量比例60%×王五人力比例0%=24%。如下表所示:
基于上述股权分配方案设计,经过三年的运营,A公司股权将变为:操盘手张三持股48%,运营团队持股28%,投资股东王武持股24%。因此,项目快速发展的关键价值在于运营团队。这样既能平衡创始发起人、运营团队,又能平衡投资股东的利益。
三年前,股东和合伙人的分红比例设计策略
在合作的前三年,对A公司价值贡献最大的资源要素逐渐从资本演变为经营管理,只投入资本的王五股权逐渐减少到最低。如果前三年各股东按照三年后的股权比例分红,对出资最多的王五非常不公平。所以前三年不能按股权比例分红,也不能按出资比例分红。应根据以下设计策略支付红利。
1.分红原则:根据资本股和人力股的比例进行分红。
前三年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王五、张三、李四的出资比例分别为24%、12%、4%。但是人股要三年后解锁到期才能兑现。每年兑现的人股比例是一个股东三年后的÷3。
2.第一年末股东分红比例设计。
张三第一年末分红比例=张三持有的资本股份额+已兑现的人力股份额= 12%+36%÷3 = 24%;
李四第一年末分红比例=李四资本股+已兑现人力股= 4%+24%÷3 = 12%;
王五第一年年末分红比例= 1-= 64%;
3.第二年末股东分红比例设计。
张三第二年末分红比例=张三持有的资本股份额+套现的人力股份额= 12%+36%÷3×2 = 36%;
4.李四第二年末分红比例=李四持有的资本股份额+已兑现的人力股份额= 4%+24%÷3×2 = 20%;
王五第一年末分红比例= 1-= 44%;
4.第三年末股东分红比例设计。

张三第三年末分红比例=张三持有的资本股份额+套现的人力股份额= 12%+36%÷3×3 = 48%;
4.李四第二年末分红比例=李四持有的资本股份额+已兑现的人力股份额= 4%+24%÷3×3 = 28%;
王五第一年年末分红比例= 1-= 24%;
引入人力股和资本股后,通过上述计算,A公司前三年股东和合伙人的分红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作者:肖太守财税工作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