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生创业补助金要符合什么条件

核心提示一、申报条件12014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

一、申报条件

12014年1月1日后,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生(以下简称在校大学生)或本校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入驻高校建立的创新创业平台3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2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的创业主体(农民合作社、受聘为农民合作社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经确认的“网店”),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实体补贴。

3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4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二、办理层级

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

三、核心内容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创业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1万元。

3每名在校大学生或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孵化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实体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四、办理单位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

五、申报材料

1孵化创业项目补贴。

创业项目应提供:本人(项目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高校对学生入驻时间及孵化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

2创办创业实体补贴。

应提供以下材料: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申报表》(见附件2),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团队创业的还应提供团队成员名单(含学生证或毕业证、身份证号码)。开办“网店”的,还应提供“网店”网站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网店”系本人开办的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主要包括快递公司名称及对应运单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还应提供“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和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确认其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

六、申报流程

1、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评估完成后,在平台所属高校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校(校区、创业创业平台)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所在地区(市)县就业局。区(市)县就业局进行初审,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复审。由区(市)县人社局、财政局出具审核意见后,向高校拨付资金,由高校发放至创业大学生个人账户,不得发放现金。

2、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将申请材料、公示情况等材料报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向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部门,由就业部门根据审核意见直接拨付带申请人个人银行账户。

大学生创业补助金在哪里申请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武汉户籍的下列人员,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创业补贴申请的具体人员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6、返乡创业农民工。

大学生创业的建议

要选择适合自己的项目:项目的选择很关键,应尽量选择符合自己的兴趣、能力和理念的行业,不能见什么热门就投身其中,这样才能长久地经营下去。不要看看这个也想做,那个也想做,最后可能什么都做不了,也做不好。

创业者首先明确市场在哪里,不要一味跟风,认为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不同人群、地方的市场需求是不同的,所以市场是有针对性的。

大学生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法律主观:

大学生申请流程如下:第一,向大学生创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补助金申请;第二,由人事局和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料审核;第三,通过名单进行公示,时长为5个工作日;第四,通过核准无异议后,下发核准通知书;第五,财政局对大学生创业专项拨付资助资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补贴

创业补贴申请如下:

1、符合条件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

2、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向财政申报核拨;

4、财政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中专以上学历或登记的失业人员(有失业证)或退役退役军人创业的,公司成立三年内并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至少有一名员工购买社保(三个月以上)。补贴标准为每户1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资助。

(二)租金补贴。企业成立时间在三年内,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企业有员工缴纳社保满一个月以上,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并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初创企业,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一、税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二、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未作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至第五节的规定。

大学生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吗?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1、一次性创业资助,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2、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毕业两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海外留学归衡人员、职业(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以上学生租赁经营场地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自主创业奖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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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补贴领取需要先满足以下条件:

1、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的统一招生考试,并且为高等教育全日制的大学,或者独立设置的学院,以及高等的专科学校以及高等职业学院,或者其他机构的应届专科,还有本科和研究生;

2、家庭困难的毕业生;

3、属于毕业当年年底,没有成功就业,并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应届毕业生。

满足以上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且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表等相关资料,申请通过后,再由本人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申请补贴。大学生补贴是针对于家庭困难,和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一种补贴形式,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直接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

法律依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经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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