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曝光老赖名单体现了网络的什么作用如何在网
人民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曝光老赖名单体现了网络的什么作用如何在网
体现网络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等特点,加大失信人信息的曝光力度。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此次将失信人员黑名单公布,并且利用网络和社区曝光,是一种更为有效,威慑力更强,社会影响力更大的方式,值得向地方法院推广。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
一、民事 诉讼 网络公告送达的优点是什么? 互联网络的出现,为法院拓宽公告的覆盖面,提高公告作用创造了条件。与传统的报纸、电视等媒体不同的是,互联网使人可以在任何一个角落与世界的其他部分保持同步、即时、紧密的联系,它大大拓宽信息的传播面,也使得法院在互联网上建立自己的网上公告提供了便利。 这种网上公告的出现,使得原来只能局限于法院所在地的公告可以借助互联网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这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习以为常,但我国还刚刚起步, 上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初开通的网站,增加了诉讼、投诉以及查阅案例等功能,是第一个利用网络为诉讼活动的法院。其实法院网站还可以做的更多,可以作为送达公告的园地。在全国法院联网后,可以建立起网络公告查询系统,这样只要一个法院将公告上网,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到有关的公告信息。这样不仅使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可以得知自己需要的信息,可以克服因传统媒体的局限性而造成的弊端;而且节省了大量的经济成本,因为现在当事人为公告要支付高昂的费用。 但我国法律上规定的送达还主要局限于张贴和报纸,网络还不是法定的公告送达方式。为了充分发挥网络送达的优势,我国在以后的 民事诉讼法 修订时应当把网络公告作为法定的送达方式。 二、在民事诉讼中,传统的公告送达方式有何弊端? 在诉讼活动中,送达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它直接关系到整个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送达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给应当接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传统,送达一般是由法院直接送达给被送达人,法律同时还规定了其他的送达方式,如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广告送达等。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的频率日益加快,传统的以户籍和工作单位为纽带和基础的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和束缚日益减少。反映到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被告住所地、居留地分离、被告下落不明等情况大量增加。这使得法院只能用公告送达这种特殊的送达方式。传统的法院实行公告送达采用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的原居住地粘贴或者在报纸上刊登法院公告的方式,这使得我国法院公告的效果并不理想,对当事人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传统送达方式暴露出来的问题越来越凸出。采用这样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常常会因为联系不到当事人而耽误时间,影响诉讼进程。而 民事诉讼法网络公告送达 不仅能够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查询到法律文书,也节省了大量经济成本,值得在各地法院推广应用。
互联网法院成立有什么好处?
杭州互联网法院运行近半年,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5%,平均审理天数48天。
走进互联网法院,处处可见互联网元素:在线咨询机可以实时联通法官、导诉台前自助设备能帮助当事人扫描各类材料、法庭内法官能通过大屏幕和远方的当事人在线开庭……
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
2017年12月19日,备受关注的“浙广集团”起诉“咪咕视讯”“咪咕文化”侵犯《奔跑吧兄弟(第三季)》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与其他法院相比,宣判现场的布置很特别。法庭里没有原被告席,合议庭法官面对的是一块大屏幕,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分坐在各自的电脑前。
此前,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在线庭前会议的方式提前梳理案件证据、归纳争议焦点、确定无争议事实,将疑难复杂案件的开庭审理简单化,通过在线庭审的方式完成了案件开庭审理。
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立以来所审理案件的一个缩影。自2017年5月1日试点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累计立案受理4825件,审结3422件,网上立案率85%,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8.5%,平均审理天数48天。
“我们做过统计,线上审理平均审理天数是32天,线下审理平均审理天数是61天。线上庭审平均用时28分钟,其中62.35%的线上庭审平均用时才17分钟,线下庭审平均用时68分钟。总体上,线上审理模式大大提升了审判效能。”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说。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每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诉讼参与人的任何诉讼步骤即时连续记录留痕,当事人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完成诉讼。
“有人曾说,律师不是在开庭,就是在开庭的路上,饱尝舟车劳顿之苦。但现在,案件到了杭州互联网法院,坐在家里或者律所就能参加庭审。诉讼平台广泛植入了智能应用,当事人信息分秒可查,一键引入网上交易过程及表单数据证据,法律案例智能推送,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盈科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律师吴旭华说,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案件全程留痕,随时可查,不用担心“托关系”“走后门”的事情发生。掏出手机即可观看庭审直播,案件审判接受全民的监督,所有人都可以“挑刺”。
“这是以司法自信提升司法公信的表现,杭州互联网法院不仅让正义不会缺席,而且还触手可及。”吴旭华说。
打通时空阻隔,实现司法便民
“网上纠纷网上审”“在互联网解决互联网纠纷”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定位,也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的体现。
随着互联网深入千家万户、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网纠纷越来越多。传统司法模式下,当事人打官司需要多次跑法院,有的还要到外地起诉、应诉,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和金钱,难怪有人感慨“惹上官司,不得安生”。有的人即使赢了官司也不满意,原因就在于打官司要背负沉重的诉累。
数据显示,杭州互联网法院收案量占前三位的案件分别是: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互联网购物合同纠纷。当事人起诉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占八成以上。

“与传统民事纠纷相比,互联网上的纠纷更具特殊性:当事双方往往不在一个城市,甚至相隔千万里,有的互联网企业每年花费大量差旅费到各地应诉,来回奔波打官司费时费力,付出往往比收获多。”杜前说。
杭州互联网法院曾审理这样一起案件:原告樊某在被告郑某开设的网店中购买了15盒面膜,但家人和亲友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症状。樊某认为该产品为进口产品,但无进口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文、在大陆无总代理商或进口商,属于“三无产品”,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1270元,并支付10倍赔偿金12700元。
该案中,被告郑某为台湾籍,实际居住地在台湾,货物由台湾发出。在征得郑某同意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线上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后双方和解,原告撤诉。
“按照传统模式审理,横跨海峡两岸的诉讼,不知要在送达、庭审等方面花多少时间精力,为诉讼花费的开支远超诉请的1万多元。”当事人樊某说。
互联网领域的案件,大量证据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在网上呈现更方便、直观。杭州互联网法院对接电商平台的交易数据,方便将当事人的交易数据直接导入诉讼平台作为证据使用。智能推送系统向当事人推送类似案件,辅助当事人形成对自己案件结果的合法合理预判,减少心理落差。进入平台后,当事人点点鼠标、勾勾选项,就能完成起诉、调解、庭审等全部诉讼过程,不仅便捷高效,而且安全智能。
集合“智慧法院”建设最新成果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被业界视为处理“职业索赔人”问题的经典案例。
原告李某从被告郝某的淘宝店铺分别购买贵州茅台飞天53度酱香型白酒2箱和3箱,分别支付价款9000元和13500元。庭审中,原告主张案涉产品为假冒品牌,并当庭要求对案涉产品进行鉴定。
法官通过大数据查找关联案件,发现原告李某又在其他淘宝店铺购买与该案相同的产品30瓶,支付价款1.9万元,并以相同的理由诉至法院。
通过大数据分析,法官认为,李某购买的涉案产品时间过短、数量过多,购买的是不合理低价的商品,综合判断李某购买涉案产品的目的并非为了生活消费需要,而是纯粹以牟利为目的,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不适用只对消费者适用的惩罚性赔偿。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集合了“智慧法院”建设的最新成果。“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方式高效查明事实,智能化工具可以减轻法官的机械作业和重复性劳动,提升办案效率。”法官黄忻说。作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第一个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还肩负着“试验田”的重任。
在黄忻看来,互联网审案,对于简易案件,个案投入时间短了但办案质量更高、差错更少。法官有更多的精力投入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更有尊荣感。涉网审判的专业化,法官可以加强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涉网案件的专门审理和对涉网纠纷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有助于法官通过裁判丰富和完善涉网程序及实体规则,强化了互联网发展和治理的司法引导。
“我们将设计一整套适应互联网模式的司法规则和诉讼流程,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对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整合、创设适应互联网发展的诉讼规则,防范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净化网络空间,降低网上维权成本;对现有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杜前说。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是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但并非终点。运行5个月的经验表明,把握时代的脉搏,切中群众的需求,适应中国的国情,司法领域标志性的新事物就会越来越多,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就能越来越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