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

核心提示本报北京7月5日电近日,北京宏远到家贸易有限公司去往日本的首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货物,由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验放离境,标志着北京市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在经历了个人海淘、商业零售之后,正式迈入企业对企业阶段。今年6月12日,海关总署

中新网7月5日电近日,北京宏远家园贸易有限公司首批对日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货物由北京海关首都机场海关通关,这标志着北京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继个人淘票、商业零售后,正式进入企业对企业阶段。

今年6月12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明确从7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南京三地10个直属海关开展试点。7月1日上午,北京海关共查验放行跨境B2B出口报关单21份,货值27.7万元。主要商品有纤维布、张力带、服装、智能手表、蓝牙耳机、滑板车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近日表示,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型外贸业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蓬勃发展,为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吸纳和稳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9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总额同比增长60%。今年前5个月,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逆势增长,同比增长12%。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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