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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7点,洪帆法律经济研究院将在举办“取缔与取缔行业法律研讨会”直播,中国政法大学民商、刑事、比较法、政府研究院四位法学教授,研究方向为反垄断法、证据法、娱乐法、行政法,金盾影视中心主任李为特邀嘉宾。研讨会的主持人是红帆研究所所长王勇。但是这个直播一度被掐断,来回去了哔哩哔哩、腾讯大会、微博等直播平台,都没能顺利进行。最后,红帆法律经济研究院的微博账号被封禁。难怪网友会调侃普法非法直播:

“你犯法了,知道吗?”
“法律是什么?”
“普法!”
今天V和大家分享由上海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张戈带来的《微博账号被封禁后新媒体人不得不看的防雷指南》,分析此次事件中微博账号可能被封禁的原因,以及新媒体账号在运营过程中不得踏入的四个雷区。
作者张戈
章格上海环球万联律师事务所
01
浅析微博账号在学术界被封杀。
1.事件回放

下面是网站上一个名为“红帆学院”的账号,第二届法律研讨会取缔不良艺人和取缔行业的现场预告。
正是这场直播,在12月16日被推上了风口浪尖。微博上的消息称,直播先是在哔哩哔哩的直播间被屏蔽,后转移到腾讯大会和好律师APP。因为两个平台无法满足大量用户的需求,所以转移到微博平台进行直播。直播被切断十次后,微博系统提示:“该用户因违反社区公约被暂时封禁。”参加本次直播的是中国政法大学各个院系的法学教授。网上疯传的王勇教授朋友圈截图显示,王教授本人开玩笑称教授涉嫌犯聚众普法罪。
“红帆法律与经济研究院由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和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于2002年创办。其主任是法学教授王勇。目的是促进法律和经济的跨学科研究,以期建立法治的市场经济。”这些信息来自“洪帆法律经济研究院”官方微博账号。
笔者于17日中午12点15分搜索,发现“洪范法律经济研究院微博账号”仍被封禁。
2.微博账号可能被封禁的原因。
我们有必要弄清楚为什么账号被封禁了。一是让当事人以此为戒,二是让旁观者根本不要触碰雷区。还没看到官方消息。
当然,作者的观点不代表微博所属公司魏梦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不代表网信办。作为一个法律人,我只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猜测我封号的可能原因。
我认为,微博账号被封禁是因为触及了国家发改委2021年10月8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提到,禁止非公有资本违规开展新闻媒体相关业务。其中第四条规定:“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等涉及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的活动和事件的直播业务。”全能大叔认为,这明确了传统媒体在直播业务中的绝对话语权。
简而言之,非公有资本不能在这些领域做与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相关的活动和直播。开展上述直播的上述哔哩哔哩、腾讯会议、好律师APP、微博平台均为非公有资本。

那么,哪些领域不能从事直播呢?你是指新闻信息吗?答案是否定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条有对新闻信息的定义:“新闻信息包括对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对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这里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等与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相关的活动和事件”的范围,显然被大大扩大了。至于如何理解“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导向的关系”,我想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最终的决定权在执法部门。
什么是公有资本?笔者认为,公有资本出资和持股占企业总资本或股本的50%以上,或者公有资本出资和持股比例不足50%,但出资或持股足以对企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我不明白的是,上述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实施了没有?公开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截至目前,在官网,国家发改委,已经找不到官方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
3.一些想法
我们在微博或微信注册,只是与微信、微博的挂靠公司建立了网络信息服务合同关系,当然要服从平台的管理。但在平台管理过程中,违反平台法律法规和规则的用户可能会被封禁甚至封杀。那么,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审查权通常由合同一方的微信或微博所属的公司持有。这么大的权力,相当于国家有关部门的执法权。如何才能避免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作为背后的监管部门,是否起到了监管作用?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参考作者的文章《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永久封号合规性研究》。
另外,如果这次的直播事件违反了法律法规,那么平台直接采取封号或者永久禁言,是否裁量合理呢?这让我想起了今年10月29日律*社被封事件,律*社是以宣传律所和律师品牌为主要内容的头部宣传平台,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据知情人透露,截至目前,当事人仍不清楚其公众号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的什么内容,至今也未收到腾讯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公示和通知。如果其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