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1.83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这些新一代的“数字原住民”正处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时代,他们可以轻松接入网上购物、充值和打赏。
5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未成年人网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议介绍,2018年9月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76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纠纷中,充值打赏案件占75%,其中涉案金额高达61万元。

未成年人网络纠纷频发。监管好未成年人网络,需要解决平台机制、网络教育等诸多问题。
充值案例占75%。刺激平台上的消费是很难避免的。
根据2019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网络游戏用户需要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未成年人的平台使用和充值行为将受到限制。
例如,腾讯的防沉迷系统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将向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游戏的信息,并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游戏的某些游戏或功能或限制游戏时间。同时,游戏账号的消费金额也会受到限制。
但从公布的数据来看,北京互联网法院自2018年9月成立以来,共受理未成年人网络纠纷76件。其中游戏充值20例,直播奖励22例,其他充值15例。总体来看,充值奖励案例占比达到75%。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蒋英表示,在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奖励案件中,多数未成年人是从简单接触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开始,然后通过充值奖励获得较好的娱乐体验,后来发展为大额充值奖励。
“当我开始充值的时候,我发现技能差的人赢了,因为他们装备好。当时平台上有一个‘首次充值’的活动,我花很少的钱就能得到很多好处。比如我送了一套高级道具和会员,才6块钱,我脑子一热就买了。”作为一个未成年就充值几千块钱的游戏玩家,小雨对此深有感触。“第一次冲锋获得的道具快到期的时候,我会焦虑,加上破窗效应。消费过一次,觉得再消费一次也没什么不好。一直在充值,后来才发现居然花了这么多钱。”
对于对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行为,北京互联网法院提到了平台机制的影响,认为此类案件数量多是由于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内容的实时互动刺激,以及未成年人的吸引眼球、娱乐、攀比心理,或畸高的短期消费金额,或因网瘾导致的长期持续消费。
“玩家充值是平台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一些平台为了维持利润,可能会存在未成年充值不完全规避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说。
北京互联网法院进一步解释,认为部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身份验证方式较为单一,缺乏除收集个人信息以外的动态验证手段。即使他们可能明知用户是未成年人,仍然放任其充值行为,甚至在电商平台上为其提供购买游戏账号、代充值等服务。实际上是方便未成年人绕过网游的防沉迷措施。

对此,北京互联网法院建议,相关市场主体应严格落实法律要求,优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技术功能和工作机制,优化身份验证机制,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缺乏教育导致过度消费,最高涉案金额61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未成年人网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该院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金额从1000多元到60多万元不等,其中金额最高的是一起游戏充值案,涉案金额高达61万元。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公布了一起相关案例:初中生王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被告经营的漫画阅读平台上付费阅读,累计阅读漫画100余册,历时一年半,累计充值付款1400余元。
同时,据北京互联网法院统计,游戏充值案件平均标的额为84647元,直播打赏案件平均标的额为69712元,网购案件平均标的额为34758元。
从数据来看,案件平均消费远远超过未成年人每日可支配金额。这种现象是怎么产生的?王鹏认为,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还没有形成成熟的金钱观。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金钱、消费等观念。还没有形成。所以在一些平台机制的引导下,很容易受到刺激,产生无自知之明的过度消费行为。”王鹏说,“成熟价值观和金钱观的形成离不开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
蒋英还认为,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并遭受非法侵权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家庭中缺乏网络教育。
蒋英介绍,在该院的案件审理中,仍然存在家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代替亲子陪伴的现象。“互联网使用能力不足、对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行为疏于监管和引导、未能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多种原因,共同造成了未成年人网瘾大、消费多等问题。"

在学校教育方面,蒋英介绍,疫情期间,学校广泛开展网络教学。在一些案例中,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谎称学校交了学费,但实际上是自己交的。
“这反映出学校在普遍开展网络教学及相关活动的同时,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加强与家长沟通等方面仍存在不足。”蒋英强调,“学校在培养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提高他们的网络素养方面仍需加强。”
除了上述问题,北京互联网法院分析认为,未成年人网络监管还存在未成年人未养成理性消费习惯、相关部门规定不完善、职能分工不明确等问题。对此,法院认为,未成年人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同时,有关部门要明确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和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智能终端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要求,引导建立相关产品的评估体系。
“‘数字原住民’这一代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全社会要进一步弘扬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坚持对未成年人最有利原则和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网络空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清朗网络空和良好网络生态。”蒋英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冯涛实习记者冉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