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热点分析

核心提示“年度十大教育热点前瞻”是长江教育研究院、华中师范大学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自2016年起每年年初对当年教育发展与改革形势所作的前瞻性分析。刚刚过去的2021年,我国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2022年

“年度十大教育热点前瞻”是华中师范大学长江教育研究院、国家教育治理研究院自2016年以来,每年年初对当年教育发展与改革形势做出的前瞻性分析。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中国开启了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2022年是新征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今年十大教育热点进行前瞻性预测。

深化“双减”

深入推进“双减”,就是要进一步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繁重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一方面,强化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严格管理,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深化“双减”是建设优质义务教育体系的重要部署。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早已成为我国义务教育的顽疾。近年来,大量校外培训机构增加了学生的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引起家长的焦虑,破坏了教育生态。党和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全面部署“双减轻”工作,提出“一年内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三年内取得明显成效,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2021年秋季学期,全国学校作业总量和时长得到有效控制,课后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课堂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双减”工作得到了系统支持,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共同决定充分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2022年,教育部继续将“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推动“双减”实施。

深入推进“双降”,是落实以德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根本任务的根本需要,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构建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体系。

加强校外教育培训的监管立法

推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是指在现有校外培训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法监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奠定充分的法律基础。

校外教育培训是中国教育的一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校外培训作为民办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补充了一定的教育资源。然而,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的逐利发展趋势影响了整个教育的发展。因此,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校外培训的规范治理,并于2021年出台了史上最严监管政策——“双减”政策,在教育部设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建设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培训是执法的重点领域。2021年11月,教育部向首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人员颁发证书。但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与校外教育培训相关的具体法律仍有待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更多的是针对具有学历的民办学校,关于校外培训的规定较少。《教育行政处罚实施暂行办法》亟待修订。

完备的立法是执法的有力基础。推进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对于进一步推进“双减”政策落实,依法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教育“依法照顾婴儿”

家庭教育“依法照顾儿童”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实施家庭教育,培养、引导和影响儿童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素养、行为习惯等方面,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对家庭教育的内容、原则、方式方法作出了明确的指导性规定。家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道德、身心健康、成功观、劳动观等。家庭教育的原则包括,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等紧密结合和协调。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将继续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关注家庭、家庭教育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也有利于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的合作教育机制,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负责民族复兴的时代新人。

加快普及和发展学前教育。

加快学前教育普及和普惠发展,就是要坚持学前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方向,通过增加普惠性资源和优化布局、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薪酬、推进学前教育教研改革等,促进高质量“幼儿教育”的实现。

学前教育关系到千家万户,“入园难”“入园贵”是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为了缓解这一问题,我国先后实施了三个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但是,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的短板。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普惠性资源区域性、结构性短缺依然存在,经费、教师待遇等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仍未解决。因此,学前教育仍然需要普及和推广,在普及和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实现高质量的普及和推广。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了《“十四五”发展和促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和普惠水平”。到2025年,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达到50%以上。学前教育的普及和包容性发展,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优质教育体系建设,更有效地服务国家人口发展战略。

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

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就是要高度重视县域和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建设,通过保证县域生源质量、稳定和改善县域教学条件、加大县域财政投入、推进县域教学改革,提高县域教育质量,缩小县域高中与城市高中的差距,促进优质教育均衡。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高中教育,实施了《普及高中教育规划》,有效提高了高中普及率和教育质量。然而,高中教育仍然存在明显的弱点。占全国普通高中总数一半以上的县域普通高中存在生源和师资流失严重、办学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因此,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县域普通高中“十五”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到2025年,县域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县域与城市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全国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的总体目标。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将极大提高我国高中教育质量,促进高中教育均衡发展。通过提升县域高中服务的农村学生受教育水平,为农村输送优秀人才,促进乡村振兴战略。

改善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

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是指在坚持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教育类型的理念基础上,以职业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改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办学条件的改善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进入现代化阶段,地位和使命日益凸显,对职业教育办学水平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因此,围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近年来,我国不断强调改善职业教育条件。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用5-10年左右时间大幅提升新时期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的目标,启动实施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中国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提高职业教育质量行动计划》,提出了“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的目标,并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定为重点任务。2021年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会议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列为重点工作。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大幅改善”的目标,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办学条件的改善,将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我国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竞争力提高提供高素质人才。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收入。

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是指建立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

教师是建立和发展教育的基础,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是建设高素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的重要基础。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但现实中,教师的收入水平和公务员还是有差距的。切实提高教师待遇,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各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持续的专项督导。2021年,全国2846个区县正式承诺实现“不低于”的目标。2022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继续着力实施“不低于”。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工资收入,有助于建设一支稳定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国打下良好基础。

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指在中小学建立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的领导体制。

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2016年,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的意见》,指出中小学党组织是学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2017年《国家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中小学党组织要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进中小学党组织和党务工作全覆盖。此后,开展了许多试点项目。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要求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充分发挥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

完善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利于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小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党和国家育人。

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

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是指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建工作,将民办义务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促进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民办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在满足人民教育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是国家事务的权利。因此,近年来,我国逐步调整民办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的规范管理。201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不久后,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专门规范“公办民参与”学校,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理顺体制机制。在政策的指导下,各地正在开展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的专项工作。

规范发展民办义务教育,有利于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行为,优化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结构,突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普及性,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就是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作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知识生产基地的独特作用,通过调整学科专业、优化高等教育区域资源结构、科教产业融合、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和国家急需领域人才培养、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等,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独特作用。

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阶段,高等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日益加强。同时,在信息时代和科技革命的背景下,高等教育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不再局限于支撑,而是服务和引领。“十三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取得显著成就,但仍面临关键技术“卡住”、高层次人才匮乏、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要求,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进一步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有助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我国建设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和科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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