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点名“老夫少妻”恶搞事件

核心提示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报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就报告中提到的“老夫少妻”网络恶搞事件进行了解读。诽谤案一般属于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报告起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奇对报告中提到的“老男人少老婆”的网络恶搞进行了解读。

诽谤案件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司法机关积极介入释放了什么信号?

司法机关的积极介入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网络法治正在加强。显然,网络放大了诽谤的社会危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在该做的时候一定要做,不能让被害人自行维权。这也是一种态度,一种宣言:网络不允许犯罪藏身,绝不是一句口号。

如何增加谣言的违法成本,让网络不成为谣言的滋生地?

促进“不敢、不能、不想”的融合。

首先,依法惩处要到位,落实“不敢”。去年,网络犯罪起诉数量增加了近一倍,应加大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案阻吓、以案止案。

二是监督管理要到位,落实“不能”。相关职能部门和网络平台的监管责任落实了,很多网络乱象可以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三,源头预防要到位,“不想”要落实。构建清朗网络空有赖于每一个网民的参与。要加大典型案例的公布宣传力度,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的言行也要守住底线。

为什么更注重通过案例推动社会治理?

优质高效办案只是基础,能依法履职、办案、管好才是更重的责任。

该案是推进社会治理的坚实举措。对于司法机关来说,案例是最直接的业务教科书,解释司法理念和办案规则;对社会而言,案件承载着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是最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这就是案例的价值:用案例推动法治的进步。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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