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遭反垄断调查亿融资“巨无霸”中国移动或月初受审

核心提示导读:但作为拥有央企背景的行业龙头兼盈利大户,中国移动此次IPO的前景似乎并不需要外界的过多担忧,不过,挂牌上市之后,市场将对其如何估值,这才是对中国移动此次资本运作真正考验的开始。 本文由叩叩财讯IPO终于有了新的实质性进展。 10月25

导读:不过,作为央企背景的行业龙头和盈利大户,中国移动IPO的前景似乎并不需要外界太多的关注。但是,上市后,市场会如何估值呢?这才是真正考验中国移动资本运营的开始。

本报讯口口财讯IPO终于有了新的实质性进展。

10月25日晚间,在完成对证监会对其IPO出具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后,中国移动最新更新的招股说明书正式在证监会网站上公布,这也意味着如无意外,中国移动IPO即将迎来敲开a股上市大门的时刻。

“IPO企业完成招股说明书预披露更新后,证监会将立即安排召开初审会。如果初审会后没有需要进一步补充的问题,将安排进入发审会程序。从初审会到发审会,最快也能在一周内完成。”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向寇财讯透露,理论上,10月25日更新招股书的中国移动,很可能会在11月初踏入发审委的审核门。

以此类推,今年早些时候,同为电信行业三大巨头之一的中国电信a股IPO回归。2021年4月28日首次披露a股上市申请的中国电信,也在两个多月后的2021年7月14日完成了证监会的反馈问询并更新了招股说明书预披露。短短5个工作日之后,中国电信a股IPO申请于2021年7月22日获得审核机会,顺利通过审核。

据此计算,如无意外,中国移动a股IPO将于2021年11月4日在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召开的发审会上审核。

按照这个节奏,中国移动很有可能在2021年底前正式登陆上交所。

届时,不仅a股将出现另一只“巨无霸”类大盘股,同时,2021年“IPO王”的桂冠也将让位于中国移动——在此之前,2021年8月9日正式上市的中国电信以541.59亿元成为2021年迄今最大IPO。

根据中国移动a股IPO发行方案,本次拟发行不超过9.648亿股。虽然在招股书中,中国移动并未说明其IPO募资规模的具体数字,但其在募资用途中表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560亿元,包括5G精品网络建设、云资源新基础设施建设、千兆智能家居建设、智能中间平台建设和新一代。

对于中国移动这种具有央企背景的“巨无霸”IPO项目来说,虽然普遍认为其成功IPO发审会的结果几乎毫无悬念,但并不代表其在公司治理和内控风险方面毫无瑕疵。

据寇才勋介绍,在证监会早前就中国移动IPO发出的反馈意见函中,对其a股上市的合规性提出了40个大问题,而在此前证监会对中国电信IPO的反馈意见中,只有34个问题。

“目前关于中国移动IPO争议最大的问题应该是其在IPO申报期内正在接受的反垄断调查。”一位接近中国移动IPO的中介人士向口口财讯透露。

早在2020年12月16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监管部门就将加强反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作为2021年八项重点工作之一,强调反垄断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包括阿里、腾讯、美团等互联网巨头以及公牛集团、杨紫茳医药等行业龙头陷入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调查的漩涡,在反垄断的“炮火”下,各种先例摆在面前。“垄断”不仅成为各大企业的敏感词,而且可能成为其资本进程的最大障碍。

1)1)IPO申报期内,陷入反垄断调查漩涡。

随着反垄断调查在国内愈演愈烈,早前在这方面饱受诟病的中国移动也难逃调查漩涡。

据口才讯报道,早在2019年初,中国移动就遭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针对其相关业务的“反垄断”调查。两年过去了,调查结果仍未出炉。

中国移动这次的反垄断调查,主要是其四个省公司定制4G+手机的具体销售行为引起的。这些销售行为包括向经销商支付补贴,为手机厂商制定业绩目标,以提高四个省公司特别定制的4G+手机的销量。

在中国移动IPO的申请材料中,并没有对反垄断调查投入过多笔墨,“反垄断”一词仅在460多页的招股书中出现过一次。仅在风险提示中大致承认,报告期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公司旗下4家省级公司的定制4G+手机销售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进行了调查。

口才讯从相关独立渠道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中国移动的反垄断调查,应该与2017年轰动一时的全网通事件和“二卡槽”之争有关。中国移动涉及的四个省级公司应该是河南、黑龙江、山西、安徽四省的中国移动。

2014年,中国三大运营商启动4G,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4G用户快速增加。经过两年的发展,用户数量迅速增加,中国移动的行业老大地位也遇到了重大威胁。

这时,中国移动发现,其补贴的4G全网通手机,很多在消费者购买后,会借用第二个卡槽使用联通和电信更便宜的数据套餐。

换句话说,中国移动花了钱补贴和普及4G手机,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却摘了流量的果实。此时,流量套餐已经成为中国移动的主要收入来源。

基于此,2016年下半年,中国移动发布4G+战略,开始在定制机型中要求第二卡槽,即如果第二卡槽使用其他运营商的卡,只能打电话,不能上网。该战略于2017年初逐步实施。

但是华为、OPPO、vivo等中国主流手机厂商都不愿意合作。

由此,2017年初上市的华为P10成为中国移动瞄准的第一款产品。

当时,一封名为《关于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终端营销合作协议的意见》的信在网上广为流传。根据这份意见书的内容,中国移动强调,华为终端公司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双方关于终端营销的合作协议,剥夺了移动合作经销商提货销售P104G+版本的选择权,同时破坏了双方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基础,要求华为终端公司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向所有移动渠道供应4G+版本的P10。

10天后,华为迅速将移动4G+版P10手机加入渠道,解决了上次危机。

随后,OPPO在年底发布了旗舰R11,也是率先将全网通手机分销到渠道,之后才搭载移动4G+版本。但OPPO没想到,遭到了中国移动河南分公司的打压。当时中国移动河南公司要求所有线下合作渠道下架OPPO手机,否则将被罚款甚至取消与中国移动的合作资格。

“中国移动认为自己推动手机厂商快速提供4G手机,甚至要出钱补贴。如果消费者用手机使用竞争对手的网络,他会赔钱,所以他做了一些特别的限制。”一位长期跟踪中国移动的券商研究员在回忆当年的“垄断”事件时坦言。

2017年,中国移动相关公司“二卡槽”限制纠纷爆发后,一篇名为《关于H移动公司扰乱通信市场秩序、垄断通信市场的举报》的报道也开始在网上流传。据悉,这份报告是当地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联合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的报告。

根据报道内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联合起诉中国移动垄断,集中在两个核心:一是利用高额补贴的社会代理渠道,使其专营移动业务;另一种是推广阉割机,剥夺用户的自由选择权。

报告列举了七星、华彬、雷克萨斯、谢恒、天拓等手机连锁企业,都是位于黑龙江的手机店。所以判断上述H省应该是黑龙江。

此外,一些手机线下渠道透露,除了河南省和黑龙江省比较激进外,山西省和安徽省的中国移动公司也实行垄断。

2019年初,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对中国移动旗下的4家省级公司进行反竞争调查,中国移动强调“定制手机本身都是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技术指标,并经工信部批准销售”,但也承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负责中国反垄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机关,可以审查垄断协议,调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审查经营者集中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国移动发起反垄断调查的时间是在其IPO的报告期内,调查有所延迟。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其他企业身上,对IPO来说将是灾难性的。”上海某大型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表示。

在中国证监会就中国移动IPO发出的问询函中,也对其正在进行的反垄断调查提出了质疑。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通信管理、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54起。,涉及罚款共计1420.66万元。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该公司旗下4家省级公司定制4G+手机销售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结合上述情况核查,说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法律障碍。”在证监会的问询函中表示。

“上述调查可能导致公司遭受行政处罚或结果对公司法院判决不利,并可能对公司业务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在证监会的追问下,中国移动在最新更新的招股书中承认。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申请IPO的拟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可能成为拟IPO公司的实质性障碍。

“由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迟迟不出对中国移动相关企业的‘反垄断调查’结果,涉及的情节将如何判定仍是未知数,无法预测是否会受到行政处罚或是否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但今年以来,监管层一直在强调消除垄断现象,此次事件可能成为影响中国移动IPO的最大不确定变量。”上述发起人代表认为。

2)瑕疵层出不穷:毛利率下滑被质疑中国电信超越高管和独立董事资格。

除了陷入垄断调查风波,国内电信业巨头中国移动在基本面和内控方面也存在同样的缺陷。

中国移动作为国内电信行业的龙头,在2018年至2020年的IPO申报期内,即使其年营业收入超7000亿元、扣非净利润超1000亿元仍让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难以接近,但其他财务数据的变化也表明,诸多“颠覆”正在悄然滋长。

根据中国移动IPO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2018年至2020年,其营业收入分别为7368.19亿元、7459.17亿元和7680.7亿元,连续三年实现增长。然而,其扣非净利润在报告期内出现负增长,从2018年的1116.86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近1000亿元。

不增收不增利的情况是,2018年至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中国移动主营业务毛利率在报告期内一直在下降。中国移动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2.64%、31.25%、30.57%,到2021年上半年,其毛利率更进一步。

反观同行业可比企业——两个多月前刚刚回归中国移动a股市场的中国电信,2018年至2020年的毛利率分别为30.24%、30.43%和30.20%。虽然都超过了“行业霸主”中国移动,但相对稳定。

2021年上半年,根据中国电信半年报,“稳健”的中国电信毛利率一举达到31.06%,不仅实现了稳定增长,而且在中国移动毛利率持续下降的情况下,超过了其毛利率。

对于中国移动毛利率的“异常”,证监会还要求其在IPO反馈意见中说明“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这应该是近年来中国移动的毛利率首次被中国电信超越。”上述长期跟踪中国移动的券商分析师表示。

除了基本面下滑,中国移动还对高管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产生质疑。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移动有6名高管同时在其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是:中国移动执行董事、董事长杨洁,兼任中国移动集团董事长;董欣,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同时兼任中国移动集团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王宇航兼任中国移动集团董事,首席财务官李荣华兼任中国移动集团总会计师。三位副总经理李、高同庆和简钦泽也在中国移动集团担任副总经理,分别负责不同的业务。

“IPO公司的审核条件很多,包括对独立性的要求,这也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之一。所谓独立性要求,涵盖‘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五个方面,俗称‘发行人五独立’。”保荐代表人指出,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要求是指,一般而言,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需为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不得在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能由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支付。

那么,中国移动将如何向监管部门解释其人员的独立性?

对此,中国移动仅表示:“发行人6名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中国移动集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人员将优先在发行人履行相关职责。”

2021年7月22日,中国电信IPO发审委审核时,因高管兼职同样的问题,遭到发审委质疑。

中国电信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也是电信集团的兼职高级管理人员。

在发审委会议上,发审委要求中国电信说明“四名高管在控股股东中兼任董事以外职务的必要性”,并要求其证明“兼职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符合人员独立性的要求,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除了高管兼职所涉及人员的“独立性”存疑外,中国移动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0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任期届满,独立董事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确保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原则上最多可以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早在2011年深交所修订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时,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明确指出,“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规定中的‘五家上市公司’不区分境内上市公司和境外上市公司”。

除中国移动外,在中国移动担任独立董事的自然人郑曾在其他5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分别是廖创兴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华润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粤海投资有限公司、港华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港股上市公司。

此外,在中国移动包括郑在内的四位现任独立董事中,还有两位“超期”在任。其中,郑于2003年出任中国移动独立董事,任职18年,而另一位独立董事周于2013年5月正式出任中国移动独立董事,任期8年。两位独立董事的任期都超过了指引。

即使中国移动IPO存在上述缺陷,但作为央企背景的行业龙头和盈利大户,其IPO的前景似乎并不需要外界过多关注。但是,上市后市场会如何估值呢?这才是真正考验中国移动资本运营的开始。

从过去吸取教训。

几个月前成功上市的三大电信巨头中的另一巨头中国电信,以4.53元/股的发行价回归a股IPO。2021年8月20日成功上市交易后,一个月后的9月24日,其股价跌破发行价。此后,中国电信一直徘徊在“破发”的价格区间,难以“还本”,即使中国电信控股股东抛出巨额增持计划。

2021年10月24日,中国电信上涨1.93%,收于4.22元/股,距离其IPO发行价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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