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发现,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漏点”,因当事人主动及时申报个人所得税或相应的税收征管部门未能督促缴纳,极易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国家利益。针对这种情况,依法向税务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税收征管职责,追缴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

为推动检察建议的落实,大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走访人民法院和税务机关,积极协调解决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难问题。三方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征收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共同商讨解决方案。在工作座谈会上,三方达成一致,将建立联合征收的工作机制,联合发布《民间借贷纠纷利息收入联合征收个人所得税备忘录》,为做好这项工作形成正式的标准和操作流程。
大安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重要作用,办理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将极大助推国家税收征管,对增强国家税收司法保障、促进国家税收增收、维护国家利益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