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1.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股票:
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②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司经营: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以广告、公开劝导或者变相宣传的方式进行。
2.设立、发行和增资。
机构:
是发行股份设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增加:
是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现有公司的资本总额或改变其股本结构。新股发行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配股或送股的形式发行。
3.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直接问题:
是指证券发行人承担证券发行风险,自行办理证券发行事宜,不经过证券承销机构的发行方式。
间接问题:
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由证券承销机构办理证券发行事宜并承担证券发行风险的发行方式。
4.公平价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
中国禁止折价,以确保公司资本充足。
证券审计系统
1.注册系统
对文件进行正式审查
2.审批制度
对相关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
发行股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条件。
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条件包括:

①有健全的、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③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④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没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⑤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债券发行
1.分配方法
公开发行/发售
向普通投资者发行。
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债券的直接销售
向专业投资者发行
2.债券发行条件
公开发行的主要条件
①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
②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③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正常。
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均可参与认购信用状况符合以下标准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
①发行人最近3年没有债务违约或延迟还本付息的情况
②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低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③发行人净资产不低于250亿元人民币;
④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发行不少于3只债券,发行规模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
⑤中国证监会根据投资者保护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开发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公司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
①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券发生违约或延迟还本付息的事实仍处于持续状态。

(二)违反《证券法》的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3.非公开发行的条件
①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得以广告、公开说服或变相宣传的方式进行。
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应为专业投资者,每次发行不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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