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舆情概述
据统计,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9日共19家媒体针对15家IPO企业发表了28篇源发报道。

被报道的15家企业中:
1、
上交所主板共3家:众望布艺、东亚药业、越剑智能。
2、
深交所创业板共9家:新强联、科思股份、图南股份、益客食品、汉光科技、欧陆通、熊猫乳品、江泰保险、格林精密。
3、
科创板共3家:孚能科技、宜搜科技、秦川物联。
其中创业板最高占比高达75%。
各板块
媒体报道
统计:
各板块媒体报道统计
媒体对企业关注度分析:
据统计,本周企业IPO报道中,科思股份、新强联等被媒体报道次数最多:科思股份关联方资金拆入遭问 子公司主任污染环境获刑;科思股份第二大客户还是竞争对手,9成营收靠外销,或受疫情拖累;科思股份携环保问题、高管任职瑕疵闯关IPO;海外疫情或殃及出口,九成收入来自境外的科思股份IPO胜算几何;新强联应收账款狂飙周转慢 现金流屡负毛利率连降3年;众问题缠身拟“强行”上市 新强联招股书真实性惹争议,其中包括《中国经济网》、《金色光》、《中访网财经》、《大众证券报》、《每日财报》、《时代周报》的相关报道。
IPO 企业关注度统计
本周媒体报道篇幅分析:
统计显示,《每日财报》对IPO企业关注度较高,其次主流《中国经济网》、《投资者网》等也对IPO企业有关注。
媒体敏感报道统计
媒体关注点分析:
据统计,本周媒体对于IPO企业的 “业绩问题”、“违法违规事件”问题关注度较高。对于IPO企业的“公司经营”、 “关联交易”等问题也受到媒体的关注。
敏感报道关注点占比
二、IPO 在审及上会情况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9日,证监会已经审核了40家公司的首发申请,通过率为97.5
%。其中:
统计分析:1月1日至1月31日获通过有
26家,被否
1家。2月1日至2月29日
暂无。3月1日至3月29日获通过有
13家。
新增预披露企业
新增预披露更新企业
上会审核企业
三、新股申购一览
四、资本要闻
科创板审核窗口满岁:209家申报者聚焦科技持续发力
事件:
2020年3月6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5日。
早在2013年12月,新三板即将面向全国接收企业挂牌申请的时候,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中就指出: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经过6年的酝酿,直到2019年10月,证监会宣布将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证监会重点推进五项改革措施:一是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向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二是完善市场分层,设立精选层。三是建立挂牌公司的转板上市机制。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分类监管,研究提高违法成本,切实提高挂牌公司质量。五是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完善摘牌制度。
2019年10月至今,证监会与全国股转公司陆续出台一系列配套业务规则和审查问答、业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优质新三板公司转板主板的步伐,已经越来越近了。
新三板转板政策细则出台
本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对于新三板转板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五项内容:
一是转入板块范围。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二是转板上市条件。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 且在精选层
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 转板上市条件应当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根据监管需要提出差异化要求。
三是转板上市程序。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 依法无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转板上市程序主要包括: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出转板上市申请,交易所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上市的决定,企业在新三板终止挂牌并在上交所或深交所上市交易。
四是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当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 五是股份限售安排。 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还要符合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 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 上交所、深交所对转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监高等所持股份的限售期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中指出,全国股转系统设置基础层、创新层和精选层,符合不同条件的挂牌公司分别纳入不同市场层级管理。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二是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是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是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拟登陆精选层企业投资价值值得关注
新三板设立以来,大量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成长壮大,成为交易所市场上市资源的重要来源,2013年至今,已有9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IPO方式登录沪深交易所。已在科创板上市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有19家,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量的20.88%,科创板在审企业中新三板挂牌公司有31家,占科创板在审企业总数的35.23%。
根据资本邦数据,估值方面,19家企业截至2月29日总市值平均为76.15亿元,转板前后总市值增幅均值为11.3倍;市盈率均值为88.74倍,转板前后市盈率增幅均值为6.96倍。其中,转板后总市值最高的企业为南京微创,总市值为237.36亿元,市值增幅最大的企业
为洁特生物,转板前后市值增长了61.91倍。
自新三板成立以来,截至2020年2月29日,共373家企业拟转板A股,其中104家已经成功上市,还有269家处于待上市状态。从转板前后的估值水平看,104家企业转板前总市值平均13.91亿元,中位数为7.74亿元;转板后总市值平均67.29亿元,中位数为40.39亿元;转板前后总市值平均增幅达9.55倍,中位数为3.62倍。市盈率方面,104家企业转板前市盈率中位数为13.10倍,转板后市盈率中位数为43.48倍,转板前后市盈率增幅中位数为3.05倍。
中银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君分析认为,“一旦转板上市制度正式实施,目前活力匮乏的新三板市场有望被再次激活,充分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孵化作用,中小企业成长壮大的市场通道将更加通畅,有利于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
广证恒生认为:转板制度打通了精选层企业的上市通道,有利于完善市场功能,长期看有望带动新三板企业质量的提升。“精选层IPO+转板”路径正式确定,市场改革下有效资本规划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
短期内拟精选层企业估值或将继续修复,长期看新三板股权投资“中场”价值再现,截至3月6日,已公告拟挂牌精选层企业自2019年10月25日以来的涨幅已达65.45%,PE为23.23倍,而转板制度的推出有望促使精选层中有明确转板预期的企业的估值以及流动性与创业板、科创板等板块相衔接,从而继续推动精选层潜在标的以及新三板优质企业的估值修复。
《投资者网》统计了辅导备案登记已获受理的公司名单,为各位投资者提供参考近一年的科创板审核过程中,一些发行人实现了成功上市发行,获得了科创板特有的高溢价,也有一些发行人在预审员的问询、上市委的压力以及证监会的不予注册下最终败走出局,但也有一些公司选择要在创业板等其他板块重新上市。
科创板开启审核大门已经满了一周岁。
一年前的3月22日,上交所首批受理申报上市的9家科创板公司正式露出真容,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截至3月24日的近一年多来,共有不少于209家发行人进入申报审核程序,其中97家公司最终完成了发行。
近一年的科创板审核过程中,一些发行人实现了成功上市发行,获得了科创板特有的高溢价,也有一些发行人在预审员的问询、上市委的压力以及证监会的不予注册下最终败走出局,但也有一些公司选择要在创业板等其他板块重新上市。
事实上,在科创板的审核过程中,围绕科创属性的标准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对此证监会日前还制定发布了有关科创属性的评价指引,而这进一步理清了科创类发行人与非科创类发行人的边界和差异。
在投行人士看来,在更清晰的界定规则和更加严格的准入标准下,科创板的审核方向将在“硬科技”领域的聚焦上持续发力,并为A股市场贡献更多优质的科创类企业。
“实业科技”主导
在科创板受理审核的200多家发行人中,实业科技成为了其中关键的代名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Wind数据发现,实体行业成为科创板集中的领域,计算机通信、专用设备制造两大行业的申报公司数量排名前两位,分别高达42家和40家,而其中分别各有21家和23家公司已经完成了发行,两者相加已经占了全部已发行科创板企业的一半。
而按照实施发行数/申报数得出的最终发行通过率计算,截至3月25日,在申报公司数超过10家的行业中,计算机/通信是发行通过率最高的行业,达到了57.50%,而专用设备制造、医药制造、软件、化学原料四大行业的发行通过率分别为50%、46.43%、44.44%、36.36%。
在科创板的申报公示中,的确也有行业分布上的特殊者。例如推出“共享叉车”平台的弗朗斯本身从属于租赁行业,而在审核环节,佛朗斯最终主动放弃科创板的上市。
“实业科技类公司的数量和最终实现发行的占比较多,这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科创板的硬科技属性。”一位接近监管层的投行人士表示,“虽然一些软件行业当中也有相当比例的科技含量,但其中一些疑似通过商业模式包装、或者技术壁垒不强的发行人也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终止审查或者更长的审核周期等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科创板也成为一些A股稀缺板块的聚集地,例如国内重视的半导体企业,就成为科创板审核过程中的宠儿。
无论是第一家科创板公司华兴源创,还是MEMS传感器制造企业睿创微纳,抑或是专注晶圆加工的中微公司,都实现了科创板的上市并获得了估值上的溢价。
与此同时,科创板在注册制的审核框架下,也创造了A股市场的多个“无先例”项目。例如国内功率半导体IDM龙头的华润微,就是A股市场的首个VIE境内成功上市项目;虽然三年亏损达11.12亿元,但在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泽璟制药也成功上市,并成为A股首家未盈利企业的上市案例。
败走者“卷土重来”
事实上,在接近百家企业完成发行的背后,也有不少公司的科创板上市计划最终搁浅。统计显示,截至3月25日的一年内,共有20家企业因终止审查或终止注册而“出局”,其中专用设备制造、计算机、软件三大行业的上市失败企业数量最多,分别为4家、3家和3家。
不过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观察,除泰坦科技在上会环节被否,利元亨、世纪空间遭遇终止注册外,几乎所有流产的发行人全部为主动撤回首发申请。

例如,去年首家申报科创板上市而流产的发行人木瓜移动,最终就以“撤回首发申请”结束了冲刺科创板之旅,无独有偶,携带首家未盈利、境外上市企业分拆上市、首家芯片制造等多个光环的和舰芯片,也在反馈问询环节选择了撤回首发申请。
一位接近交易所的投行人士表示,由于多数项目在审核问询环节就已清楚自身问题,因此较多情况下在与监管层的沟通下选择了主动放弃,而“自发退出”趋势也体现了监管层的市场化审核特点。
“许多公司是在问询环节就发现了自身问题,所以选择了退出。”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实际上严格的问询也是科创板审核的一个重要环节。”
不过据记者发现,目前多家曾经打退堂鼓的科创板公司,又在筹划新的IPO申报,并计划卷土重来。例如木瓜移动今年2月28日就出现在了北京证监局的辅导信息中,但其决定将创业板视为新的上市目标地,此外华泰联合保荐的中联数据也即将决定冲刺创业板。
“有些公司选择创业板上市,一方面源于科创板对于科创属性的要求可能相对比较苛刻,另一方面创业板也在进行改革,而且在定位上也会和科创板有区别,例如可能会更强调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而并不一定提出过高的科技属性等要求。”上述投行人士称,“许多发行人意识到这个改革参与机会,并参与了进来。”
此外,亦有海天瑞声、苑东生物等去年冲刺科创板失败的公司,也在筹划二度冲刺科创板上市。
“一些公司可能自身觉得没有问题,或者将本身存在的问题解决掉了,在注册制的制度框架下,上市的进度也会比较快,所以冲刺失败后,再度进行申报也有一定的概率能够成功。”上述投行人士称,“目前选择撤回首发的拟科创板上市企业,有可能随着注册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获得更多的上市机会,当然结合具体的市场环境,企业在上市时点也会有着自己的判断。”
强化科技特征
在审核开启的一周年后,科创板的科技属性还在不断强化,例如日前证监会制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明确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3项常规指标和5项例外条款。
三项常规指标为“最近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支撑营业收入的发明专利不低于5项”“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或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当企业同时满足上述三项指标时,其科创板上市将被获得进一步的支持和鼓励,如果不满足上述三项指标,但仍然可以只要在5项例外条款中符合一项即可认定具有科创属性。
针对科创板严格的科技属性定位,也有投行人士认为,符合定位的潜在上市资源正在越来越稀缺,而这种情况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上市公司家数的扩张造成制约。
“如果把框架的标准做得过于严格,那么符合条件的公司会越来越少,其实很多好公司已经在主板、创业板上市了,新的科创公司不是特别多。”上海一家投行人士坦言,“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公司反而可能会去深交所上市。”
但有接近交易所人士称,科创板的设立意义在于把握公司质量,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而并不单纯地谋求做大板块规模,而伴随着创业板、精选层等改革的陆续推进以及更多IPO项目的释放,投资者也将以更加理性的心态看待科创板的投资价值。
“科创板的改革意义不单在于做大,关键是要让公司做强、做好、做精,真正的服务于企业科技创新,所以强调科创属性仍然要成为科创板的重要定位。”一位接近交易所人士指出,“目前科创板一些公司的估值的确较高,但是随着市场供给的常态化以及资金结构的变化,相信科创板的投资者也会更加理性。”
但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当科创板运行一段时间后,其科创属性的标准也将随着市场的实际情况动态进行合理的调整适应。
“其实这次的科创评价指标,是给了科创板一个更清晰、可量化的内涵,但这个指标也会随着市场和发行人整体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一家中字头券商分析师指出,“而且究竟什么才是科创,是使用科技手段生产,还是提供科技产品供应,抑或是成为科技产品的上游链条,这些可能不同人也会有不同的观点,产业在不同阶段更会有差异化的需要。”
上交所发布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事件:
今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暂行规定》发布的主要背景、内容、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介绍一下《暂行规定》制定的主要背景和目的。
答: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提出了科创属性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具有科创属性企业的内涵和外延,同时规定支持和鼓励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企业申报科创板。
上交所本次发布的《暂行规定》,是按照《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制定的,细化了科创板服务的行业范围,充分体现了科创板服务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包容性;将科创属性指标评价体系与科创板定位把握相对应;在此基础上,精简优化了科创板定位把握中有关自我评估、核查把关、审核问询的程序和要求。基本考虑有如下两方面:
一是坚持和把握好定位,持续建设好科创板。《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对如何把握好科创板定位已经提出了基本要求。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指引》提出了供实践执行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支持和鼓励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的企业申报科创板,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
《暂行规定》明确将着重基于科创属性评价要求来把握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一步增强了把握科创板定位的重点和方式。通过上述规定,有关科创板定位的原则性要求,得到了制度化和具体化,坚守科创板定位有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上述规定的颁布和执行,有助于进一步将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科创企业集聚到科创板,更好发挥其促进资本和科技融合的示范和引领功能。
二是进一步增强透明度,方便科创企业申报科创板。根据已有的制度安排,发行人申报科创板时需就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进行自我评估,中介机构需要核查把关,并出具专项意见;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着重关注发行人的自我评估和中介机构的核查把关是否合理。从执行情况看,上述制度安排总体上是可行的。但同时应当看到,相关规则中有关科创板定位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如何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判断企业“科创成色”和“科创含量”的高低十分复杂,客观存在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申报时对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有顾虑、有关科创板定位评估和核查的形式及内容不统一、审核中与科创板定位相关内容的问询过严过细等问题。
《暂行规定》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科创属性评价指引的指导性要求,结合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实践,对发行人如何自我评估、保荐机构如何核查把关的相关要求进行了优化调整,精简了优化评估和核查内容,并专门制订了示范格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评估判断将聚焦科创属性评价指标,重点突出、简便易行。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交易所对科创板定位的把握,也将着重围绕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来问询,进一步降低发行上市信息披露成本、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2.请简要介绍科创板定位把握的总体情况。所规定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与科创板定位把握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在中国证监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方共同努力,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国家重大改革部署成功落地,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运行良好,科创板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科创板开板以来,申报企业发行上市审核和注册中工作,始终按照改革部署和相关要求,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坚守和把握好科创板定位。目前已上市和申报的企业,主要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创板已初步聚集了一批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创企业;已上市企业普遍具有较强的科创属性和良好的成长性;发行人运用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信息得到充分和有效披露。总的来看,科创板定位把握符合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阶段,符合我国科技创新企业现实状况,也总体上符合各方预期。
《指引》在总结科创板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将基于该评价体系把握科创板定位。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与科创板定位把握之间,由此形成了比较直接的对应关系。具体而言,科创板服务的行业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如果同时符合《指引》规定的3项常规指标,或者具备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5种例外情形之一的企业,科创板应当重点支持和服务,由此可直接而简便地认定其符合科创板定位。如此有助于明确发行人申报科创板的心理预期,也有助于增强科创板定位把握的可操作性。
《暂行规定》同时明确,科创属性暂未达到科创属性指标要求但短期内能够达标的发行人,如经谨慎客观评估认为自身符合科创板定位的,可以先行提出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但需要进行相对严格的评估、核查和审核。审核中,本所将就发行人的科创属性向科创板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履行正式咨询程序,并参照所形成的专家意见作出审核判断。上述安排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科创属性短期内能够达到评价指标要求的企业,及时利用科创板做大做强预留了必要空间。
3.请问应当如何准确理解《暂行规定》中的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其中的“常规指标”和“例外情形”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科创属性评价体系建立在对科创板服务的行业领域相关企业数据测算的基础上,以满足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的融资需求。按照《指引》规定,《暂行规定》首先细化了科创板重点服务的行业领域范围,涵盖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深度应用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如金融科技、科技服务等,也属于科创板服务范围。科创板在服务科创企业方面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在科创板服务的行业范围内的企业,只要符合常规指标,或者符合例外情形之一,就可以申报科创板。
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所设置的“常规指标”,包括研发投入占比或绝对金额、发明专利数量和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或营业收入金额在内的3项指标。3项指标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分别表征企业研发投入、成果产出及其对企业经营的实际影响3个维度,具有较强的内在逻辑性,总体上能够较为全面地衡量企业研发投入产出及科技含量。所设置的“例外情形”,包括要求核心技术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具有国际引领作用或者对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获得国家科技技术奖励、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关键设备及产品实现进口替代,以及发明专利50项以上等。
设置“常规指标”和“例外情形”,从不同角度评价企业的科创属性,是为了更好地坚持和把握好科创板定位。“常规指标”普遍适应于具有技术先进性、科创属性强的科创企业;而“例外情形”特别适用于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科创企业,是对科创板“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到科创板发行上市”等要求的具体化,也有助于克服“常规指标”相对刚性而可能产生的不适应性。
4.请问《暂行规定》发布后,发行人的自我评估、保荐机构的核查把关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如前所述,《指引》和《暂行规定》颁布后,科创属性评价体系和科创板定位的把握之间建立了直接对应关系。《暂行规定》就科创板定位的把握,对发行人如何自我评估、保荐机构如何核查把关和作出专业判断作了进一步优化,重点是明确与科创板定位相关的自我评估和核查应主要围绕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来进行,并提供了统一的示范格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及附件所列示范格式要求,开展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所提交的自我评估和专项说明,应当突出重点、直接明了,有针对性地评估是否属于科创板服务的行业领域、是否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等。保荐机构推荐发行人发行上市时,应当重点核查发行人行业领域归类和科创属性认定的依据是否真实、客观、合理,并按照《暂行规定》所附示范格式的要求出具发行人专项意见,重点是要说明核查方法、核查过程及核查取得的证据。
根据《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发行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经谨慎客观评估认为自身符合科创板定位,且科创属性短期内能够达到《指引》相关支持和鼓励要求,先行提出科创板发行上市申请的,其有关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还应当单独做详细说明,并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依据;保荐机构应当对发行人提出的理由和依据进行专项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
5.请问《暂行规定》与上交所此前颁布的科创板业务规则中有关科创板申报推荐、科创板定位把握的规定是什么关系?《暂行规定》发布前已申报的企业科创板定位如何把握?
答:此前,上交所已制定并发布了《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等业务规则,形成了覆盖推荐、申报、受理、审核、发行承销等较为完备的规则体系。《暂行规定》立足科创板申报和推荐,着重对发行人如何开展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的自我评估、保荐机构如何开展专项核查等重点事项,集中做了专项规定;同时,也明确了发行上市审核中有关科创板定位问询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暂行规定》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布实施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同时予以废止;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和审核问答中有关科创板定位的内容与《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以《暂行规定》为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后,新申报企业的科创属性评价和科创板定位把握等事项,按照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暂行规定》发布前已申报企业的科创板定位把握等事项,实行“新老划断”,仍按其申报时的相关规定和实践要求进行。
6.请问目前相关制度安排中,支持和鼓励企业申报科创板等要求如何执行到位?
答: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党中央和国务院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确定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化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继续办好科创板,仍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各方共同责任。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企业申报科创板,是建设好科创板的内在要求,也应成为各方共识。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相关工作安排,落实执行好科创属性评价体系和相关要求,全力以赴地建设好科创板。近期,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市场服务。科创属性评价体系明确后,发行人申报科创板将更加便利。上交所将加大市场服务力度,宣传好中国证监会颁布《指引》和上交所《暂行规定》对科创板建设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开展拟上市企业、保荐机构培训工作,做好与科创属性评价和科创板定位把握相关业务咨询。
二是优化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与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相关的事项,是发行上市审核的重要内容。上交所将对照《指引》和《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优化与发行人科创属性和科创板定位相关的审核问询,突出审核问询事项的针对性和重大性,提高审核问询和信息披露质量;督促指导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招股说明书和问询回复中,按照“重大性原则”披露与科创属性相关的信息,进一步减少信息披露冗余;同时,就科创板定位相关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允许发行人依法依规豁免披露。
三是加强保荐机构监管。准确理解和切实执行《指引》和《暂行规定》要求,将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推荐到科创板,共同建设好科创板,是保荐机构的重要职责。上交所将对保荐机构推荐企业申报科创板发行上市等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动态跟踪,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是加强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合作。科创板是资本市场实现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各方齐心协力共同建设好科创板,已经有了良好的氛围和基础。上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会同相关各方将《指引》提出的支持和鼓励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企业申报科创板,真正落实到位;及时向发行人所在地方政府等有关部门,通报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执行和科创板申报情况,共同推动各方支持和鼓励符合科创属性要求的企业申报科创板。
新三板“小IPO”系统上线 精选层呼之欲出
事件:
3轮仿真测试、4轮全网测试……历经近三个月的准备工作,在市场上有着新三板“小IPO”系统之称的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等业务系统迎来3月30日的上线之日。根据Wind,截至3月29日,冲击精选层的新三板企业已经突破百家,达到102家。全国股转公司表示,公开发行申报受理及审查系统、公开发行承销业务办理系统在技术方面已准备就绪,全国股转公司将适时启动相关业务,这也意味着,距离精选层正式落地愈来愈近。
公开发行与连续竞价系统上线
经过多次测试与足够的准备工作,与精选层相关的新三板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等业务系统迎来3月30日的上线之日。公开发行申报受理及审查系统、公开发行承销业务办理系统在技术方面已准备就绪,全国股转公司亦表示将适时启动相关业务。如此,精选层正式落地呼之欲出。
3月30日“小IPO”系统上线前,全国股转公司联合中国结算等参测机构,于3月28日就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等业务进行了最后一次通关测试。
据了解,因公开发行和连续竞价等业务的技术系统改造涉及面广,为确保相关业务顺利上线,全国股转公司在顺利完成了内部技术系统改造基础上,联合相关单位在此前做过多次测试以稳步推进全市场技术准备工作。自1月6日以来的近三个月的时间内,全国股转公司联合中国结算、深证通、中证指数、证券业协会、96家主办券商、12家基金公司和10家重点信息商共计开展了3轮仿真测试、4轮全网测试、2次压力测试、1次灾备切换演练,并对19家主办券商、9家主要开发商的技术准备情况开展了现场或视频检查。
与此次业务系统上线相配套,全国股转公司对官网进行了升级,增加了“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专区”,将于3月30日同步上线。届时,关于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项目动态、信息披露文件等将在专区中集中呈现。
新三板评论人、北京南山投资创始人周运南表示,上述安排也意味着,从3月30日起全国股转公司理论上可以接收精选层的申报材料了,同时新三板市场一直翘首以盼的连续竞价系统也正式上线了,只不过由于精选层还未推出所以暂无可供交易标的股票而已。另外,精选层股票申购配售系统也准备就绪,等待精选层公开发行的来临。
精选层“备考生”破百
“新三板精选层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已近尾声,精选层的正式落地已箭在弦上、指日可待。”周运南如是表示。
精选层相关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也让精选层后备军尤为受到市场关注。根据Wind,截至3月29日,共有102家新三板企业备战精选层。其中,目前处于拟申报精选层辅导备案阶段的企业有17家,处于报送辅导备案材料阶段的企业有4家,已经辅导备案登记的新三板公司则高达79家。相比之下,颖泰生物、观典防务两家企业的申报进程较为靠前,两家公司的辅导工作均已获得验收。
实质上,自新三板深改以来,新三板企业就开始积极备战精选层。按照规定,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从逾百家精选层“备考生”基本情况来看,创新层企业居多。根据Wind,102家冲击精选层的企业中,目前处于创新层的企业达到82家,占比80%。
在2019年年报披露逐步进入高峰期之际,上述冲击精选层的公司亦有部分企业披露了2019年业绩数据。根据Wind,截至3月29日,已有24家精选层“备考生”披露了2019年成绩单。其中,21家公司报告期内归属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占比达到87.5%。另外,贝特瑞、颖泰生物、伊禾农品三家公司归属净利润则均超过亿元。此外,24家公司中有16家企业2019年归属净利润实现同比上涨,占比67%。
精选层的即将落地也让各项工作提前筹谋行动起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3月30日同一天,三板成指、创新成指将切换为实时发布指数,并正式上线。至此,899开头的新三板三大指数899001、899002和899003全部实现了盘中实时连续。
根据规则,精选层初期只实施连续竞价。对于新增两大盘中连续性指数的缘由,周运南给出了5点解释。其中,在周运南看来,未来精选层没有了做市交易,做市指数无法覆盖精选层,制约了其连贯性,并将影响到对新三板市场性整体判断的准确。此外,周运南认为,“899开头的三大指数全转为连续指数,实际上是希望未来精选层二级市场的强势表现通过001和003反映给市场,同时也是为精选层指数的推出做好准备和铺垫。”
交易最小申报量调至100股
伴随着连续竞价业务系统上线的是,在交易市场,自3月30日起,全市场最小申报数量将调整为100股,取消整数倍要求等,至此,作为新三板深改一部分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全面实施。
据了解,2019年12月27日,为了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股转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交易规则》。交易规则对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频次进行了调整等。基础层撮合频次由一天1次调整为一天5次,创新层撮合频次由一天5次调整为一天25次。

2019年12月30日,第一阶段涉及基础层、创新层集合竞价频次调整和投资者适当性分级管理有关业务正式上线。从当日起,基础层、创新层的集合竞价撮合频次按照调整后的频次运行;符合调整后投资者资产准入门槛即基础层200万元、创新层150万元、精选层100万元要求的投资者,则可以通过主办券商开通新三板相应交易权限,开通权限当天即可参与市场交易。
不过,当时发布《交易规则》的同时,全国股转公司曾表示,为实现制度平稳过渡,给市场预留准备时间,《交易规则》第二十七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事项仍保持不变,具体施行时间另行通知。
记者查询发现上述未施行的条款涉及全市场最小申报数量调整为100股等规则。最新《交易规则》第二十七条显示,“投资者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据此前的交易规则,“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如今,上述最新规则迎来实施之日。全国股转公司表示,自3月30日起,全市场最小申报数量调整为100股,取消整数倍要求;大宗交易支持全天收单并调整成交价范围;做市交易按调整后的交易规则运行。
在周运南看来,最低100股的交易改进,有利于迅速提高新三板公司股票的分散性、可交易性和活跃性,最直接的受益者是保证50个合格投资者的创新层和200个合格投资者的精选层,也有助于日成交量的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