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人“含科量”不足,股价跳水,引发福特科等公司“科创属性”担忧

核心提示红周刊 记者 | 刘杰 王宗耀目前,科创属性成为监管层问询重点,科创板的IPO企业“含科量”逐渐强化,这对资本市场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科创属性审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严监管下,很多“伪科创”企业已经自己撤回申请,或申请被终止。因此,

红周刊记者|刘宗耀

目前科技属性已经成为监管层问询的重点,科技创新板IPO企业也逐渐强化了内容,对资本市场意义重大。

科技属性审查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严格的监管下,很多“伪科创”企业已经撤回申请或者申请被终止。所以,IPO公司如果科技属性不足,登陆科创板并不容易。

从2019年7月开始,科技创新板第一只股票发行已经两年多了。随着新公司的不断增加,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数量扩大到345家,其中不乏优秀公司,增加了资本市场的活跃度,给了投资者更多的选择。但是,也有一些公司“浑水摸鱼”。上市前经过粉饰和包装,公司显得很“高大上”,科技“素质”十足。但上市后业绩迅速“变脸”,大股东减持套现,导致股价持续下跌,股东损失惨重。

或者为了应对类似情况,近期监管层明显收紧了对科技创新板IPO“科技属性”的审核。9月份,科创板被否公司数量达到最高峰,吉凯基因、海河药业、天地环保三家公司相继被否。上海市委提出的核心问题包括“科技属性”和“先进技术”。可见,科技创新板对拟上市IPO公司科技“质量”的调查正在加强。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16日,证监会就进一步修订了《科技属性评价指引》制度,增加了“RD人员占当年从业人员总数不低于10%”的指标,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创新板的行业领域界定。制度修改后,“科创属性”成为上交所对科创板IPO公司询问的重点问题。

对此,武汉科技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记者,“科创板吸取了当初创业板的教训。创业板推出时,初衷是以科创企业上市为主,但对后续科技属性的要求逐渐降低。科技创新板显然想在这方面做得更好。通过对IPO的把关,对科技属性的严格筛选,体现了科技创新板对其市场定位的高度重视。”

然而,在科技创新板IPO排队企业中,仍然存在打科技属性“擦边球”的情况。比如,RD企业数量虽已过线,但整体实力不足;RD在Dzambic的投资很高,但实际金额很少;定性指标识别中的模糊概念。但随着相关部门的重视,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对于那些“浑水摸鱼”的公司来说,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科技“质量”不足的公司,登陆科技创新板的难度可能会更大。即使有幸上市,业绩也很难持续增长,给投资者埋下隐患。

江苏北人股价“跳水”

科技“成色”不足还是罪魁祸首

江苏北人作为科技创新板第一家被受理的公司,在IPO的时候曾经有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称。虽然名称中含有“机器人”,但实际上只是从国外购买了一些工业机器人、电机、电器元件、气动元件等原材料进行集成组装。因此,早在IPO之初,就被媒体广泛诟病“科技属性”。

《红周刊》曾在《丢人的科技榜》一文中质疑其研发不足,但公司成功登陆科技创新板后,更名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今,上市已一年有余。这家因为“科技属性”而饱受质疑的公司是什么情况?其实从公司股价的走势就能看出市场对它的态度。

2019年12月11日是江苏北人IPO首个交易日。作为第一家被科创板接纳的公司,很多投资者以为按照惯例会连续几个涨停。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江苏北人当日40元的开盘价也成为其历史最高价。开盘后,股价暴跌。如果以开盘价作为初始价格,当天下跌近20%。此后,其股价一路下跌,至今年三季度末创出14.21元的新低,较其40元的原开盘价下跌高达64.48%,不少投资者踩雷。

不仅是股价,江苏北方人的管理素质也不行。从披露的数据来看,2020年,其营业收入“原地踏步”,而净利润同比下降47.68%。在今年的中报中,虽然其营收同比有所增长,但这是建立在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营收严重下滑的基础上的,而今年上半年净利润仍出现了29.13%的大幅下滑,实现金额仅为658万元。要知道,早在上市前的2017年和2018年,其IPO的净利润增速分别高达39.07%和48.09%。

一上市,业绩就“变脸”。虽然与疫情因素的影响和下游行业的需求有关,但如果其“科技属性”足够,RD和创新能力强,产品能独树一帜,一旦上市就不会发生,净利润会持续下滑。

如前所述,江苏北人上市时被多家媒体质疑“科技含量”不足,公司董事长兼创始人朱振友曾回应,“江苏北人可能不是第一批科技创新板选手中最好的一个,但机器人系统集成行业也有很高的技术含量。”但有意思的是,2020年12月,江苏北人股份一解禁,公司大股东就开始减持套现。根据其公告,其董事高建计划减持1370万股,减持比例高达11.68%。其中,股东上海明道即使违规也将继续减持。

据Wind资讯统计,自2020年12月以来,其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多达20次。公司多次发布减持股份的公告,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公司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看好,否则没有必要一路减持公司股份。

换句话说,如果公司有很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大股东有什么理由不顾股份的大幅下跌而减持公司股份?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恐怕与江苏北方人的“科技含量”较低密切相关。

具体来看,上市前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其RD费用分别为873.63万元、1083.02万元和1266.82万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78%、4.32%和3.07%,下降趋势明显。2019年上市当年,进一步增加RD投资至1861.36万元。然而刚刚成功上市发行。到2020年,其RD投资将不再增加,仅为1812.88万元,低于2019年的投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其RD费用中,员工薪酬占比最高,人工成本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分别占RD费用的61.42%、69.98%、73.53%和82.15%。江苏北人曾在招股书中表示,其RD活动主要包括工作站或生产线规划和生产线规划。也就是说,其RD费用主要用于RD人员的人工成本,很少消耗生产资料。

同期同行业瑞松科技公司RD人员薪酬分别占RD费用的50.59%、58.55%、55.19%、58.62%。相比之下,虽然两家公司的RD费用人力成本相对较高,但瑞松科技的人力成本相对稳定,而江苏北方人的员工薪酬比例却在不断提高,比例远超瑞松科技。

在不同的RD投资结构下,RD结果的比较结果如何?截至2020年底,江苏北人拥有17项授权发明专利和44项实用新型专利,而同行业的睿松科技则获得了48项发明专利和206项实用新型专利,远超江苏北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江苏北方人的RD投资结构存在很多疑问。

这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RD投资不足,还是产业链上的机器人集成组装环节本身对RD的要求不高?然而,无论如何,从其RD投资的规模、比例和结构来看,我们看不出其“科技含量”有多高。但上市后,其业绩“变脸”,大股东减持,股价“跳水”。很难说与此无关。

福特的研发团队涉嫌“拼凑”

虽然有“老公司”作为前车之鉴,拟在科创板上市的IPO公司排队仍有不足之处,但那些试图“擦边球”的,如福特科,有“拼凑”RD团队之嫌。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0年底,福特拥有202名RD人员,占员工总数的12.89%。虽然已经超过了科技属性认定标准10%的基准,但不难发现,不仅RD人员数量可能含有“水分”,RD团队的整体实力似乎也较弱。

RD团队的实力是衡量IPO企业好坏的标准之一。为了创造人才济济的现象,福特公司努力将兼职员工纳入RD团队。

兼职RD人员主要是生产线工人,负责项目的试生产和论证。2018年至2020年,其兼职RD人员参与RD项目的工作时间分别占其总工作时间的24.76%、22.32%和21.57%。可以看出,兼职的RD人员进入RD的时间很短,他们的主要工作仍然是基础生产。因此,福特分公司将前述兼职人员定性为RD人员的做法可能有失偏颇。

资深投行人士王也表示:“人员一般要求是真正想投入研发的全职人员,兼职的人员不适合。”

即使RD人员在福特公司所占的比例不高,但如果他们都是高学历的“强兵”,就能显示出他们的RD实力。但其RD人员中,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RD人员有122人,占RD人员总数的60.40%,硕士学历最高的RD人员有9人,仅占4%。其RD团队的整体学历较低。

上述情况引起上交所质疑,要求福特解释RD团队的学历是否足以支撑RD需求?福特表示,其RD职位,如装配、工艺、材料、统计员、NPI实验室工作人员等。,均由本科及以下学历者考核合格。

此外,福特分公司还从其他部门抽调大量人员扩充RD团队,累计抽调人员约占每月全职RD人员的30%。其中,转岗人员的岗前岗位不仅包括车间生产线工人,还包括销售、采购、人事等。

此外,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全职RD人员离职人数分别为33人、48人和24人,分别占月均全职RD人员的25.19%、35.29%和15.09%。按照“科技属性及相关事项持续披露”的要求,科技公司应保持RD人员的整体稳定,这与福特RD团队的情况明显相悖。

值得一提的是,福特科招股书中介绍的主营业务为精密光学元件和精密光学透镜,属于光电器件制造业。根据修订指南的要求,科技型企业应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福特科声称符合科技创新板定义的其他领域,但上交所称其现有材料不能完全说明这个问题。

深圳CFA协会副会长、高级发起人魏启芳表示,“相关规则对暂时不符合科技创新板重点行业属性的企业,留出了一定的空期限。然而现实很复杂。申报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还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一概而论,也不能一刀切。这要看他们的行业性质,要经过中介机构的核实和确认。上交所科技创新板审核委员会在咨询相关专家后,将视情况确定其科技属性,贯彻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理念。”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从事精密光学元件业务的茂莱光学于2020年8月申请在科创板上市。但在上交所要求其说明科技创新板其他行业是否合理后,毛莱光学主动撤回材料,终止上市程序。有了毛莱光学的经验,福特IPO的前景恐怕也不乐观。

投资研发“底层”的斯尔欣

另一家IPO公司思而信是集成电路EDA领域的企业。其业务专注于数字芯片的前端验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原型验证系统和云服务验证解决方案。其上游是芯片行业,在细分行业领域排名靠前。理论上,它应该更加重视RD,而且在RD的投资也不应该低。实际情况呢?

根据披露的数据,其2018年、2019年、2020年的RD投入分别为416.01万元、822.19万元、2219.37万元,三年的RD投入总额仅为3457.57万元,不符合科技属性第一评价标准中“最近三年累计RD投入≥6000万元”的要求。但其营业收入并不高,因此其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19.63%、11.46%和16.68%。

但对比同行业公司的相关数据,却是另一个世界。二新在招股书中选取了华大九天、古伦电子、广利威、鑫源、国鑫科技五家国内公司和新思科技、铿腾电子两家国外公司作为可比公司。但相比较而言,在上述时间段内,RD投资占比不仅低于同行业公司45.19%、37.87%、37.93%的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也是上述同行业公司中最低的。

此外,从绝对金额来看,如前文所述,Silcore三年的RD投资总额仅为3000多万元。然而,2020年同行业公司的RD投资动辄数亿元。即使谷伦电子和广利威的收入与Silcore相当,2020年的RD投资也将分别达到5350.03万元和4050.38万元。很明显,西尔科。

那么RD团队呢?根据Silcore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公司公开统计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Silcore的RD人员数量为54人,占员工总数的45%。国内五家同行业公司中,RD人员数量远超Silcore,RD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也远超Silcore,这意味着该公司在RD团队规模上与同行业公司相差甚远。

作为一家IC行业公司,RD投资和RD团队规模在业内可比公司中处于垫底位置。它的科技投入真的能支撑它未来的发展需求吗?其“品质”如何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斯鑫彩在评价标准上做文章

今年4月,上交所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科技创新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推荐的暂行规定》设置了两套科技属性的评价标准。如果企业同时满足第一套标准的四项常规指标或第二套标准的五项例外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就可以认定其具有科技属性。

对于这两套指标,资深投行人士王告诉《红周刊》记者:“两套标准分别属于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到有些公司取得了重大技术突破,但没有达到第一个标准,就补充了第二个标准。两套标准属于一般和特殊关系。”

因为两套指标,一些达不到科技属性第一标准的公司,就在第二标准上做起了文章,比如思瑞新材。

其招股书显示,2017年至2019年,公司累计R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39%,未达到5%的标准。累计RD投资4911.37万元,不足6000万元,其RD人员占员工总数的5.52%,远低于10%的要求。所以没有达到科技第一评价标准。但其表示,科技属性第二评价标准中的5个例外全部满足。

有意思的是,宣称达到五项相关指标的思锐新材,在上交所的核查下发现与事实不符。

其中,科技属性标准2号要求企业满足“所拥有的核心技术被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国际领先、领先或者对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的条件。思瑞新材这样做的依据是,其“高速轨道交通电机转子专用铜合金零部件制备及产业化”和“真空自耗电极熔炼铜铬触头”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的中国工程院院士等专家评审,达到国际水平。

上交所询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性质和职能是否属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相关评估是否付费?司新才是“如实招人”,说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是企业法人。虽然是由原国家主管部门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授权委托,具有科技成果鉴定职能,但不属于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评估花费1万元。问题是,在上市审核标准明确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思锐新材依然打“擦边球”,试图通过掩耳盗铃的方式蒙混过关,这也说明了其对自身“科技”的不自信。

另一个指标是企业需要满足“核心技术形成的主要产品是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的关键设备、关键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并已实现进口替代”的条件。在申请稿和首轮问询中,斯鑫彩表示其主要产品“CT和DR灯泡组件”和“中高压电触头材料及制品”符合上述要求。但在第二轮问询中又改口称,相关国家鼓励政策文件中所列的细节一直没有具体到“CT灯泡”的成分,而中高压电器产品的进口替代时间是从2007年开始的,距今已久,因此删除了相关表述。

魏其芳向记者介绍了科技属性标准2的验证情况,“科技属性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为了保证科技属性评价过程的高度可操作性,同时保留一定的灵活性空,体现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性。科技的第二个属性标准是对四个常规指标的进一步补充,在实践中会严格把握。”

对于部分企业“含量”不足却坚持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情况,武汉科技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他们要么看重板块内科技属性的稀缺性,要么看重科技属性的市场定价。它更具诱惑力,但拟上市公司应本着诚信原则谨慎选择上市板块。”

上交所在新指引出台时强调,核心思路是明确科技创新板的定位和把握标准,重点支持“硬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板上市,审核过程中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则。

从近期的监管动向来看,9月份,科创板市委一周内确认是否有两家药企,分别是吉凯基因、海河药业。前者的技术先进性和技术创新能力受到质疑,而后者的核心产品全部来自授权引进或合作研发,对产品是否有实质性的改进?有能力发明独立完整的复合专利吗?新药研发是否停留在化合物发现的层面?这说明目前科技创新板对“伪创新”企业有明确的拒绝态度。

此外,蓝箭电子因为连续两轮对科技属性和行业定位的质疑,选择主动撤回材料。以传统封装技术为主,先进封装技术较少,其先进封装系列的收入仅占收入的2%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蓝箭电子已经通过了上海市委会议的审核,但在注册阶段“落败”。这也说明,对企业是否具有科技属性的审查将贯穿上市的各个环节,上交所和证监会将负责双重把关。这对科技创新板企业整体科技素质的提升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王表示,“监管部门对科技属性的要求更加严格,交易所会更加注重实质的科技能力,而不是只看表面条件。”这也意味着,拟在科创板上市的IPO公司,如果科技“质量”不足,即使通过了科技属性评价这一硬性指标,上市之路依然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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