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号炒股!海通副总监年赚了万,被监管罚没超亿

核心提示近7年、交易147亿元、盈利5464万元,又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借号炒股”被处罚。在过去近7年的时间内,海通证券旗下公司的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通过他人的5个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股票,盈利达到约5464万元。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刘某曾提出其家庭情

7年间,交易147亿元,盈利5464万元,又有一名证券从业人员因“借用股票号”被处罚。

7年间,海通证券股权投资部原副主任刘通过他人5个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获利约5464万元。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刘曾指出其家庭情况困难,但上海证监局认为这不属于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最终刘被罚1.09亿元,创下近年来自然人罚款新纪录。

交易金额147亿元。

各赚2000元,总罚1.09亿元。

2013年9月至2020年6月,刘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时“升级”,从研究员到投资经理,再从投资经理到股权投资部副总监。

上海证监局称,同一期间,刘先后使用5个海通证券账户持有和买卖股票,通过其个人手机和电脑设备委托成交24623笔,累计成交金额146.82亿元,获利5464万元。

以此数据计算,刘平均每单交易金额约为59.63万元,每单利润约为2219元。

截图来自官网,上海证监局

刘及其代理人诉称,刘于2015年停止使用其两个账户,已过行政处罚期限;同时,他们还拉出了一个“挡箭牌”——毛某东。

一方面,刘及其代理人声称,2020年上半年,刘交出全部证券账户、银行卡、u盾等。给毛某东,让毛某东自己交易。没有违法行为,所以他不应该受到处罚。

另一方面,他们还认为,涉案的5个证券账户中的资金是刘与毛某东共同出资,所得款项部分归毛某东所有。建议重新计算本案损益。

但上海证监局认为,刘近7年持有和买卖股票的行为整体构成违法行为,该局于2020年8月立案调查,未超过问责时效。

对于毛某东,上海证监局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毛某东出资,收益归毛某东;后来其他三个证券账户虽然是毛某东操作的,但其操作是给刘的,资金也是来自刘。

最终,上海证监局依法责令刘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约5464万元,并对刘处以5464万元罚款,共计约1.09亿元。

“罚款超出承受能力”

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已移送司法机关。

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高达1.09亿元的罚款金额,刷新了近年来自然人罚款的最高纪录。

刘及其代理人曾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确定的罚款数额过高,远远超出了刘的承受能力。

但上海证监局认为,刘家庭情况困难,不属于相关规定,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此外,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刘在海通资管的工作时间为2013年9月24日至2020年6月3日,而上海证监局立案调查时间为2020年8月。

刘案发前离开?还是海通资管离职后发现线索向监管部门举报?

7月1日,红星资管局致电海通资管官网披露的客服电话。客服说总部的人员信息需要向总部咨询;红星资本局也拨打了其提供的电话,但接电话的工作人员称需要拨打投资者热线。

当天,红星资本局多次拨打对方提供的投资者热线,均无人接听。

红星资本局发现,除了非法持有和买卖股票,刘还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目前,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已处于刑事审判阶段,尚未判决。

截至记者发稿时,海通证券股价报9.71元/股,下跌1.02%。

红星新闻记者杨沛文实习记者范迪

编辑余冬梅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