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周的密集申购,科创板首批25家公司已全部完成发行定价,将于7月22日上市交易。这将是a股市场首批IPO注册制上市的股票,也将是首批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
7月13日,上交所已联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证金融机构进行了科创板交易业务预结算测试。7月20日,上交所将与前述机构联合进行交易业务最终通关测试,为科创板开板做准备。

没有了价格笼子的限制,投资者会更加自由的交易。然而,面对新的发行制度和新的交易制度,投资者准备好了吗?
“首批25只新股,数量不多。目前300多万投资者中,机构是少数,大部分是散户。如果投资者对新股参与炒作有很大热情,很可能会出现开盘炒作。”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这些投资者符合50万元市值的门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但科技创新板的定价难度远高于其他板块,没有涨跌幅限制的交易规则导致风险较高。
在他看来,散户短期内很难跳出过去炒a股新股的习惯。建议仔细观察,积累经验,谨慎拍摄,避免盲目参与“被困空”。
发行数据显示,首批25只新股的市盈率普遍高于同行业,平均为49.16倍,中位数为42.14倍。最低是中国联通的18.86倍,最高是中微公司的170.75倍。
新股“不便宜”
在新阶段,一些机构以首批上市公司“质量相同”为由,提出“蒙眼打新”、“打就是赚钱”的观点。然而,随着二级市场的开放,投资者对科技创新板股票的态度正在发生变化。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来自于新股发行价格的相继确定。
过去一周,科创板21只新股被认购,共募资346亿元。加上之前已经发行的4只,首批25只新股的定价已经完成,将于7月22日分批上市。
据太平洋证券研究报告统计,25家公司市盈率在18.86-170.75倍之间,平均值为49.16倍,中位数为42.14倍。中国郝彤、沃尔德、天一尚佳、航天宏图的市盈率低于行业水平,其余21家均高于行业估值。
这个估值是高还是低?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初始估值水平可以提供一些参考。中小板首批8只新股估值16~20倍PE,首日涨幅130%。创业板首批28只新股估值40~82倍PE,首日涨幅106%。
与主板相比,科技创新板发行的市盈率溢价特征也很明显。据兴业证券统计,2018年沪深两市市盈率为6.5~31.86倍,中位数为22.98倍。而且主板市场的市盈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弱市环境下,很难获得投资者的高溢价估值评价。而科技创新板首批25家企业的市盈率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除中国通用代码外,其他公司市盈率明显溢价。
但是,市盈率的估值只是一个参考数据。不同的企业轻资产和重资产的类型不同,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分类不同,各种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和成长模式也不同。因此,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特点,选择最适合的估值方法。
一位深度参与中微公司定价过程的投行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单纯以170倍市盈率来评价中微公司的估值水平并不合理。“财务指标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过去,用过去的财务数据对科技公司进行机械估值无法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说到底,投资就是投资未来。”这位人士认为,要综合考虑宏观环境、行业特点、企业核心竞争力等因素来评估企业价值。
“人们说估值高还是低,就说PE有多少倍。这种思维方式需要改变,过去几十年的传统和僵化的思维需要逐步抛弃。”他说。
董登新认为,科创板实行注册制,所以网下询价应该遵循市场化原则。股价一旦确定,是高是低就留给投资者自己判断了。没有统一的标准来确定股价的高低。
“卖家负责,买家自负。”他认为,市场化定价体现了规则的包容性,好的定价可以开出高价,不好的定价可以开出低价,但前提是发行人必须毫无遮掩地充分披露信息,向投资者提供负责任的信息。首批25只新股上市后,参与炒新股的散户不得不自行评估和控制风险。
“价格笼子”已经打开

在发行审核前期,科创板最关注的是新股发行注册制。开市后,科技创新板最受关注的是特殊的交易系统。
一般来说,科技创新板和其他板块的交易系统是一样的。然而,有五种独特的交易机制。
一是IPO前5个交易日没有涨跌幅限制,之后涨跌幅限制设为20%;二是提高每笔交易的最低股票数量,单笔申报股票数量应不少于200只;第三,根据科技创新板股票的特点,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筛选标准;第四,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引入做市商制度;第五,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每个交易日收市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所交易系统在15:05-15:30期间,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匹配收市定价申报,按当日收盘价进行交易。
最重要的是第一条。IPO不再有涨跌幅限制形成的“价格笼子”。投资者可以自由交易,但也要承担更高的风险。这直接要求投资者改变以往的思维和交易习惯。
为了避免股价的大起大落,监管部门也做了配套安排。一方面,为了防止因没有涨跌幅限制而导致的股价剧烈波动,科创板在IPO前5日内设立了临时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30%或60%时,将分别停牌10分钟。
另一方面,科技创新板在连续竞价阶段引入了有效价格区间机制,规定了限价申报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的98%。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会被系统拒绝,无法下结论。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同步推出了融资融券制度,但在没有涨跌停板的交易规则下,杠杆交易的风险也会大大增加。
某大型投行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价格笼子”没了之后,如果发生爆仓,不知道会到哪里去,损失是不可控的。为此,一些大型证券公司一直在加紧技术升级,通过技术实现实时标记、实时通知等功能,以确保两项金融业务的正常发展。
“因为没有涨跌幅限制,个股价格可能一天就到位了。”董登新认为,科创板对投资者的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但如果前五个交易日没有涨跌,投资者的买入就很有可能“高挂空”。投资者短期内很难跳出长期买卖a股的习惯,但如果继续之前在其他板块的炒作去交易科创板,风险可想而知。
二是从第六个交易日开始设置了20%的涨跌幅限制,是之前10%限制的两倍,增加了交易的难度和风险。因此,科技创新板的股票市场与过去有很大不同。投资者需要转变思路,积累经验,防范新的风险。
在他看来,散户要谨慎,多花时间观察和积累经验,了解科技创新板股价运动规律,及时调整交易方式,改变传统的a股炒作思路,慢慢介入。
“量身定制”的司法保障
科技创新板实行注册制,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但要约束发卡企业说实话、做真账并不容易,需要更完善的配套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出台司法保障文件,为科技创新板设立和注册制试点“保驾护航”。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科技创新板设立和注册制改革试点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在保障科技创新板注册制改革试点、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等方面提出了17项措施。
7月9日,证监会专门组织科技创新板发行人、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代表参加座谈会,学习最高法院司法文件。

在与会人士看来,文件督促各市场主体更加明确该做什么、该怎么做,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什么不能做”的法律红线,对于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明确市场主体定位、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科技创新板注册制改革试点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7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金融法院联合召开关于实施设立科技创新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司法保障意见座谈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科技创新板发行人、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代表参加讨论。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司法保障意见为上交所依法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和保障。上交所将认真落实司法保障意见要求,审慎开展科技创新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充分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质量和中介机构的专业素质,同时加强发行、承销、上市和交易的自律监管,维护公开公平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外,7月9日,证监会还宣布与七家中央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相关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共享完善科技创新板注册制试点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将严惩注册制试点中做假账、说假话的行为,确保科技创新板重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积极营造科技创新板良好的市场生态和诚信环境。
根据上述文件,已签署IPO、再融资等相关文件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人,相关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已签署相关文件的从业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受到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