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5月6日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曝光了APP推广的网络黑产一角。
运营“秒拍”、“小卡秀”、“一直播”三款热门app的分享科技有限公司,在委托深圳市天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推广这三款app的过程中,短短四个月内被“刷单”骗走1247万余元。

判决书显示,重庆左岸科技有限公司受天佑公司委托,以每台0.6元的价格,依靠自编程序和数百部手机,花费1200余万元。
4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天佑公司、左安公司以及两家公司的多名工作人员被判合同诈骗罪,量刑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这个案例只是这几年成为一个行业的APP的冰山一角。据报道,一些互联网产品超千万元的流量推广预算,60%会被鼹鼠、中介、羊毛党吞噬。行业平台也有数据分析。几年前,手机诈骗金额超过数亿美元。
不同的APP推广结算方式
2016年7月,天友公司开始推广秒拍、小卡修、一直播三款app。“秒拍”和“小卡秀”是两个短视频app,“一直播”是一个直播软件。他们依靠微博,拥有巨大的互联网流量。
2016年底,分享公司母公司夏姬科技宣布完成新浪5亿美元E轮投资,估值30亿美元。
虽然三款产品都是爆款,但是由于对微博的严重依赖,夏姬科技的这三款产品独立性都不够,很难获得稳定的流量入口,从微博独立变现。为了推广这三款独立app,分享一下,公司找到了天游公司。
“2015年公司推出‘小卡秀’后,当时就和几家公司合作推广,包括天佑公司。公司反应迅速,推广资源丰富,替代免费活动的能力很强,经常帮助公司申请其他免费推广活动。”大家分享一下吧。该公司市场部一位负责人说。
天佑公司主要在部分安卓应用商店和超级APP推广和分享这三款产品。两家公司的结算方式有CPT、CPD、CPA等。
CPT是oppo、vivo、小米、乐视等品牌的手机应用下载店的展示摊位。由天佑公司购买,按照展示时长进行结算。天友公司每月通过邮件与公司沟通本月可以提供展示摊位的媒体和价格,月底结算。
注册会计师将根据有效激活的数量进行支付。每次下载打开一个应用,都是一个有效号。这是基于第三方公司监测的数据。在确定每个月的有效次数时,分享公司会扣除一部分自然流量,然后用有效次数乘以推广单价,就是每月的结算费用。
CPC就是点击分享公司产品的广告,按点击次数付费。CPD是通过下载APP来收费的,但是下载的不一定会安装。按照正常的APP使用顺序,应该是先CPC,即点击产品广告,再CPD,即进入下载阶段,最后安装激活,即CPA。
这些都是APP推广行业典型的结算方式。但长期以来,APP推广中一直存在空作弊,即“刷量”。共享公司成立之初,只对天佑公司推广后的安装数据进行了复制,即一部手机只能下载安装一次。如果删除后又重新安装,就不算新数据了。
即便如此,分享公司还是很快发现了问题。“比如软件的CPA数据集中在凌晨时段。天友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已经找其他公司做测试,测试时段安排在凌晨时段。”大家分享一下吧。该公司渠道推广部的一位工作人员说。
但我在2017年2、3月份分享公司在线反作弊系统,发现用户下载激活数据存在大量异常,主要是大量推广获取的用户设备存在手机分辨率异常,大量相同手机号在不同设备、不同地区接收系统验证码等。
“手机注册软件需要短信验证码,部分用户的手机号在一天之内注册在多个不同型号的手机中,存在手机序列号的问题。公司对这些号码的样本进行了回访,发现关机或者空。“共享公司负责反作弊系统的工作人员。
经过分析,在重庆发现大量异常IP登录点。
分享一下公司的感觉,有人在大量编造它的软件用户来欺骗它的推广费用。
0.6元/次“刷单”成本

天佑公司是一家专业的移动广告效果营销平台。调查资料显示,其为上市公司万润科技的全资子公司。万润科技主营LED光源器件和LED应用照明产品。
商务部部长廖负责对接和分享公司业务。判决书显示,这名“80后”于2010年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她的一个同事和老乡,廖辛颖,一个90后女孩,被卷入了这个案件。
为什么分享公司发现的大量异常IP登录点位于重庆?判决书显示,天佑公司将“刷单”业务委托给重庆左岸公司。
判决书显示,案发后,廖、廖因联系不上,迅速删除了与左岸公司商业部员工杨福明的聊天记录。但侦查机关提取了杨福明手机上双方的聊天记录。比如廖蔡红问杨福明“你这里刷量了吗?”杨复明回答,“啊”。
此外,廖在2016年10月23日给杨福明发消息称,“oppo一直播跑8k不错,但不要超过。暴风oppo跑6k,秒拍vivo今天跑3k,周末跑4k,周一回3k。”
左岸公司如何「刷单」?
根据判决书中工作人员的证言,左岸公司控制了三四百部手机,然后专门开发了一套软件。这个软件可以控制手机登录VPN,模拟各个地方的IP,模拟各种品牌手机的真实信息,统一控制大量手机下载需要刷卡的软件,然后实现这些软件的自动点击和阅读。
该公司左岸员工称,公司后台系统记录了“刷”量、使用的VPN、软件名称、手机“刷”状态等。,数据将每周清除一次。
侦查机关在左岸公司扣押了大量手机,相关手机正在运行脚本。
庭审中,杨福明当庭供述:“‘刷’的费用是0.4元/次,而正常推广的费用是1.5元/次。”本案“促销”单价为0.6元。
最终,法院判决天佑公司、左岸公司、廖、杨福明、廖犯合同诈骗罪。两家公司分别被罚款300万元和50万元,廖等人分别获刑12年、10年和8年。
APP推广成本越来越高。
这个案件只是网络黑产的冰山一角。APP推广作弊是行业潜规则。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一款全球分发的APP通过推广,60天内在西班牙获得412万新用户。但经过筛选,381万新用户是通过欺骗获得的虚假用户,也就是说,92.5%的用户是虚假的。按照海外推广1美元/人的成本计算,这款APP损失了381万美元的推广费用。
如果说反作弊系统可以识别“机器刷”,那么“人肉刷”就更难识别了。比如通过提成吸引兼职、社会人来刷的众筹刷,对互联网行业生态的破坏会更大。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人肉刷”的成本比“机器刷”要高很多,大概在1元/次左右。
他还介绍,甚至还有利用恶意病毒感染手机设备,并默默安装其他病毒推广app的方法。
APP“刷量”黑产的背后,是高昂的正常推广成本。据相关市场分析,直播应用的一个有效安装成本在5元至10元,游戏、财经类app推广单价可达数十元。

本案中,分享公司主张合同诈骗金额不超过1247万元,却高达6642万元,但未得到法院支持。判决书显示,公诉机关未将天佑公司以彩管形式取得的和解款计入犯罪数额。但相同软件、平台的CPD结算金额低于CPA结算金额,公诉机关也是基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以CPD单价计算犯罪数额。
除了刑事打击,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表示,流量诈骗可以纳入多个法律调整范围。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虚假宣传;涉及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知情权,也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法院也制定了关于‘水军’的司法解释。”他说。
对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推进,“首先是适用合同法”,朱伟说。目前已有委托方发现欺诈后起诉受托方并获得法院支持的司法案例。
第21条:财政和经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