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告圈不太平,明星代言翻车...

回首不久前...
对于品牌方来说,找明星代言产品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广告费用。一旦“翻车”,必然会对品牌形象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从以上新闻可以看出,明星代言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有两种:著作权侵权风险广告法违法风险。
版权侵权风险
一般来说,明星代言的广告文案和拍摄剧本都是由品牌或者与品牌合作的广告创意/设计公司提供的。如果广告文案和拍摄脚本不是原创,品牌方没有对数据来源进行审查并取得合法授权,无论是直接使用还是修改后使用,都存在侵犯著作权的风险。著作权人一旦发现作品被使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品牌方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后果
侵权人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赔偿的标准包括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非法所得和使用费。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办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上述标准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0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当然,赔偿金额还包括权利人为停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违反广告法的风险
并不是所有的产品或服务都能得到名人的代言。如果品牌方是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商家,通过明星代言推广产品,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再比如,婴儿用品品牌利用10岁以下未成年人推荐、证明产品,也触犯了广告法的红线。
> >法律后果
包括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品牌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敲黑板集中注意力!
1.在使用品牌创作的原创素材时,要仔细审查是否与其他方制作的广告“高度相似”或“故事情节相似”,还要注意与广告匹配的图片、字体、肖像权是否经过充分授权。
2如果品牌方与第三方广告公司合作,相关材料由广告公司提供,品牌方要对广告公司进行背景调查,调查合作方之前是否因违反广告法受到过处罚,了解广告公司对广告内容的审核制度和能力。
3.构建全方位的合同管理、广告审核、应急处理的内+外体系。在与广告公司、明星经纪公司合作前,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明确广告审查验收标准、版权归属、法律责任划分等细节。,并为突发事件设置熔断条款。如遇危机公关事件,品牌应尽快与广告公司、明星经纪公司、外部律师沟通,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4.最后,笔者整理了《广告法》中明星代言的禁止性条款,供品牌查阅: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或者证明——《广告法》第十六条。
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或者证明——《广告法》第十八条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对广告代言人未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作推荐或者证明——《广告法》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广告代言人——《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并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作为广告代言人——《广告法》第三十八条。

专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专业律师团队——法律探索与法律研究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