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人在看,点击右上角添加'关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6月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县发改局,并与市电力公司建立市县联动工作机制,通知辖区内独立电网企业及时报送。6月11日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及时将市电力公司、独立电网企业出具的本地区光伏项目并网消纳文件发送给项目单位参与投标,并及时组织项目单位申报。
三)统一审计。6月11-14日,省能源局组织了项目基础信息审核。如有需要补充的项目,由各区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电力公司和独立电网企业及时出具接收文件。
二。申报安排

计划参加2020年普通光伏发电国家补贴竞争性分配的光伏发电企业,通过国家能源局门户网站登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项目信息填写,上传各种支持文件。
联系人:王波:0571-87051712。
张天佑:0571-81050292张宇:0571-87050421

王一恒:0571-87051759
附件: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名单
浙江省能源局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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