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股价连续两日大跌适格投资者需抓住索赔时机

核心提示辉丰股份在4月25日后股价呈震荡上行态势,期间获得四个涨停板,股价一度创下3.76元/股的阶段性新高。然而“好景不长”,辉丰股份股价在两连板后断板。截至5月26日收盘,报3.13元/股,较前一交易日再次下跌7.67%。业内人士分析,辉丰股份

4月25日之后,汇丰股价震荡上行。期间收获4个涨停板,股价一度创出3.76元/股的阶段性新高。然而“好景不长”,汇丰股份连续两板后破发。截至5月26日收盘,报3.13元/股,较前一交易日再次下跌7.67%。

业内人士分析,汇丰股份此前的股价连续上涨,与其财报披露、取消其他风险警示有很大关系。

4月21日,汇丰股份披露年报。2021年,公司实现营收约10.95亿元,同比下降35.14%;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约3.08亿元,同比增长207.99%,较去年同期实现扭亏为盈。

4月25日,汇丰股份发布《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称,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收约6411.00万元,同比下降86.77%;归属于公司的净利润约1995.63万元,同比增长213.89%,扭亏。

5月11日,汇丰股份发布公告,公司取消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深交所核准。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1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汇丰”变更为“汇丰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496”。

除了上述利好消息,记者还注意到,汇丰股份此前曾因证券虚假陈述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已对公司发起索赔。目前,南京中院已对部分原告投资者诉汇丰股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原告224名投资人投资损失共计8719.92万元。虽然汇丰股份已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上海虎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继续进行诉讼主张。

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及相关司法解释,汇丰股份的债权范围具体为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买入汇丰股份,2018年4月20日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份并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刘鹏律师表示,目前,本案诉讼时效已不足8个月,符合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大众证券报”注册参与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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