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发布专家:做市商机制利于提升市场活力和稳定性

核心提示央广网北京5月15日消息科创板做市商制度渐行渐近。日前,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规定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条件与程序、内部管控、风险监测监控、监管执法等方面的内容。规则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以按照要求向证监会

2008年5月15日北京科技创新板做市商制度渐行渐近。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试行规定》,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监管执法等条件和程序。规则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可按规定向证监会申请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资格。

5月13日,在证监会发布做市规定的同一天,上交所也发布公告,就科创板做市业务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所谓科技创新板股票做市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为科技创新板股票或存托凭证提供双边报价的行为。在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市场专家桂看来,双边报价也是做市商制度的最大特点。它的特点是有许多做市商根据一家公司的价格进行市场交易。那么其他投资人就是我们常说的投资人。做市商可以买单子如果你想要的话。如果要卖出,也有相应的卖单,所以这叫双向申报。它的目的是作为一个机构,做市商为这个公司提供一个定价,同时提供流动性。”桂郝明说。

此次发布的《做市规定》共17条,主要包括做市商准入的条件和程序、事中事后监管等。关于准入条件,《规定》要求,参与试点的证券公司在初始阶段除具备完善的业务计划、专业人员、技术系统等条件外,还需要在资本实力和合规及风险控制能力方面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最近12个月净资本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二是最近三年分类评级在A类和A类以上..

专家分析,科创板引入做市商机制,对券商是机遇,但也提出了更多要求。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券商的资本能力、专业风控水平和投研能力被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赵锡军说:“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做市商需要其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最重要的资本要求,这对做市股票的地位来说是相当高的。第二,它要完成交易,就要对价格有专业的判断,也就是说要有发现价格和价格的能力,这实际上对做市商的实力和地位有很高的要求。”

事实上,早在2019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技创新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就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板将在条件成熟时,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机制。现在,科技创新板市场已经开放两年多,整体市场运行平稳,各项改革措施成效显著。赵锡军分析,此时引入做市商机制,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功能,也是科技创新板进一步完善制度的重要举措。“像科技创新板,其股票所在的上市公司相对来说是刚上市不久,或者说还处于发展初期。投资人数量不是特别多,规模也不是特别大,发行股数也不多;其次,由于其业务相对不稳定,其股票定价相当困难;第三,由于其交易活跃度和定价稳定性相对较弱,整个市场的稳定性会有所下降。为了提高科技创新板市场交易的活跃度,提高合理定价的能力,稳定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可以更好的支持和弥补这些方面。”

桂认为,做市商机制的推出不仅体现了监管部门对市场关切和需求的回应,也是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桂说:“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我们需要把各种成熟市场的一些行之有效的交易模式、交易方法、交易逻辑引入我们的市场。这不仅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有利于市场发展。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将进一步加快发展,更多的板块将逐步改革注册制。未来无论是为了这些企业的发展,还是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交易环境,都需要更多的交易机制作为保障。其中做市商制度是比较重要的制度模式,所以也是一个长期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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