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存在蓄意提价恶意竞价等行为两年不得参与新疆药品集中采购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随着《自治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正式施行,未来我区各类临床中常见的短缺药品,将逐步告别“一药难求”。据了解,为了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进一步深化药品供应制度改革,自治区卫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随着《自治区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正式实施,今后我区各类临床短缺药品将逐步告别“一药难求”。

据了解,为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进一步深化药品供应体制改革,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个部门研究制定了《方案》。到2020年,采取集中采购、常规储存、统一配送、定点生产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解决制约我区短缺药品供应的深层次问题,形成较为成熟的短缺药品实时监测、预警和分级。

为实现这一目标,按照地理位置、医院等级、城乡结合、远近结合的原则,自治区确定了18家各级医疗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各监测点将定期上报药品短缺信息,在此基础上,今后将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因此,将逐步建立自治区、地、县三级药品短缺监测和预警系统。

同时,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每月将定期汇总审核监测点和药品采购平台监测到的药品短缺信息,根据短缺原因、短缺程度和影响范围,按药品常用名称进行统计分析,然后提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进行临床综合评价,再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短缺药品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在此次发布的《方案》中,对短缺药品进行了具体分类。根据短缺药品的特点和临床作用,分为低价药品、临床抢救药品、中毒抢救药品、妇幼专科药品和其他药品五大类。根据医疗机构需求变化,动态储备各类紧缺药品。储备计划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避免资源浪费。

同时,针对药品短缺的不同原因,方案制定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如遇季节性或生产性短缺,将在采购平台统计短缺数量,由政府指定的短缺药品委托全国指定储备企业包装采购;药品原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药品供应商无法供货的,可以通过谈判、网上采购等方式解决。

同时要求加强临床需求与生产流通环节的衔接,及时发现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短缺苗头,及时协商调整,避免供需信息沟通不畅造成短缺。比如设立药品短缺预警线,在日常诊疗中药品短缺达到警戒线时,及时采购,增加库存。

此外,明确规定“对故意抬价或恶意投标,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及时供应药品的生产企业,要严肃查处,向社会通报,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我区药品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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