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是什么意思

核心提示电子卖场采购给采购人和供应商带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一些管理问题。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子卖场采购方式进行了重新定义。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实行框架协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仍然可以用电子卖场采购。框架协

电子商店采购给采购商和供应商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存在一些管理问题。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定义了电子卖场的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内实行框架协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外仍可使用电子卖场采购。框架采购模式给集中采购目录中的小而散的政府采购模式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对于习惯在电子卖场采购的供应商来说,可能会有些疑惑,不知所措。

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应参与框架采购的第一阶段入围名单,第二阶段授予合同的成交代理应由制造商授权,制造商应承担供应商的责任。目前电子卖场的代理商要想参与框架协议的采购供应,必须寻求厂商的代理,否则只能参与集中目录之外的采购活动。

以下是关于供应商参与框架协议采购的常见问题,我们整理出来供您参考。

一个

供应商如何参与?

框架采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标和第二阶段授予合同。参与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只能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供应商。厂家需要提供商标注册证,唯一授权供应商提供唯一授权文件。参与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的采购。授予的合同是入围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供应商委托的代理。

2

供应商退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应当撤销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恶意串通进行入围或合同交易;

提供虚假材料入围或成交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合同授予的;

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采购人要求后仍不履行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的;

在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

框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分包政府采购合同;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等。

除上述行为外,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主动放弃入围资格或者退出框架协议;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集中采购机构或主管预算单位应在收到退出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供应商退出公告。

被取消资格或框架协议被取消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的补充征集,也不得重新申请加入同一开放式框架协议。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将在中央或地方政府采购网和框架协议采购电子系统上发布,并同步上传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完成平台注册后可查看征集公告,免费下载征集文件。未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招标活动,不得质疑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响应和参与招标的依据和要求,也是资格审查和评估的重要文件。招标文件规定了资格、技术、服务、商务和报价要求,招标和响应程序,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和合同主要条款等。根据110号令的要求,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18项内容:

供应商回应

根据供应商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资格要求、符合性要求、价格扣除、报价等。一个接一个。如果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则在评审过程中不予认可。供应商响应的货物和服务的技术和商务条件不得低于采购要求。货物原则上应为市场上已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为政府专项采购的产品。

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和签名完成签名和证书加密,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报价规则

供应商对某个采购包的响应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制单价。商品单价按照台湾等计量单位确定,包含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每个采购包的每个供应商只允许回复一个产品报价。

响应文件打开

根据110号令关于实施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的要求,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在项目开标日的规定时间提前登录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完成签到。征集活动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后,响应文件将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

淘汰率

根据110号令要求,评标主要采用价格优先法,价格高的产品按规则淘汰。每个包提交的响应文件及符合资格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低于20%,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采用质量优先法的检测、实验等仪器设备采购,淘汰比例不得低于40%,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决赛规则

除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和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采用质量优先法外,其他项目采用价格优先法。因此,价格优先法是入围评审的主要方式,是指对符合项目招标文件采购要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和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对产品的易耗品及配件报价有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名单应按产品的响应报价和按权重计算的易耗品及配件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并按规定的淘汰率或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

质量优先法是指对符合采购要求、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和服务进行综合质量评分。根据质量得分,按照淘汰率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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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框架协议

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发送入围通知,并自入围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不得对入围供应商的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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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有三种交易方式。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代理商的方式有直接选择、二次招标和顺序等待,直接选择是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代理商的主要方式。采用两级招标的,给予必要的响应时间,供应商/代理商的报价规则应满足“最高限制单价>入围单价>实际成交价格”的要求。如采用轮候模式,每间入围供应商在轮候期内只有一次机会获得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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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问题和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办法》等要求,,供应商有权依法进行查询和质询。在第一阶段,如果供应商认为其在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入围结果中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律师提出书面查询。在第二阶段,如果供应商/代理商认为其权益因二次竞价、顺序等待过程和交易结果而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如果您对问题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律师和购买人未能按时答复,您可以在答复到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级别的财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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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协议采购不得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但参与招标的企业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的,应当在报价中扣除相应价格,并以扣除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便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参与供应商框架协议采购的中小企业,在征集响应评审第一阶段实行价格扣减折扣,采取第二阶段招标的,不再享受价格扣减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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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实施

框架采购体现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监狱企业发展和残疾人福利单位发展的政策功能。对列入节能环保项目清单的产品,供应商应出具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或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申报函,可享受优惠购买和价格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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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升级规则

根据框架协议,供应商可以在不降低质量、不提高价格的前提下,对产品进行升级,用新产品替换原入围产品。本次征集通过后,新产品将取代原产品并生效,原入围产品不再服务于本次征集的框架协议。对于已售出的原入围产品,供应商应继续按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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