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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22-202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延续备案细则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2022-2023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商店供应商资格延续备案规则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扫描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备案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 严重政府采购失信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加继续备案活动。

入围期间,电子商务企业不得擅自变更ICP登记证号和IP地址。

二、延续申请的时间、方式和提交延续申请文件的方式。

入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商店并完成对接的电子商务企业,应于2021年12月1日9: 30至2021年12月30日17:00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续展备案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续期备案文件的,视为放弃2022年至2023年电子卖场资格续期的权利。

连续归档方法

以电子网上延续备案的形式,参与延续备案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店进行延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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