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新春商业消费券

核心提示本报讯 2月1日是大年初一,2022厦门消费节·“留厦过年欢购接福”新春主题消费月为市民送上诚意满满的新春购物红包——抓住春节假期消费旺季,厦门市商务局联动全市主要流通主体,通过线上平台陆续发放315万张新春消费券,金额超5200万元,精彩

本报讯2月1日是大年初一。2022厦门消费节“留在厦门过年,买幸福”新年主题消费月,为市民献上年货购物的诚意红包——抓住春节假期旺季,厦门市商务局联合全市主要流通主体,先后通过网络平台发放年货券315万张,金额超5200万元。精彩的优惠成为了春节的亮丽风景。

春节期间,厦门市商务局鼓励零售企业真金白银继续营业,营造火爆的消费氛围,对厦门市春节期间正常营业、由规模以上零售企业统一经营的大型超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给予一次性经营补贴。同时,通过“政府补一点、平台给一点、商家给一点”的形式,支持持续推进“带利购”优惠,鼓励全市各大商场、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支付宝、微信、银联、自营等网络平台向市民、游客、厦门民众发放电子优惠券,多措并举活跃消费氛围,有效激活消费市场力量。

据介绍,春节期间,厦门市发放的电子优惠券覆盖了全市各大商圈的主要商家。优惠券是由在线平台发行的电子优惠券。超市、便利店发放的优惠券面额不超过1000元,商家折扣率不超过50%。消费者在该市2000多家商店消费时可以享受折扣。春节期间,精彩消费齐上阵,营造舒适、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春节期间,以2022厦门消费节“留厦门过年,买幸福”为新年主题消费月为契机,厦门支持各区举办多主题促销活动,如:“花年轻思明暖春趣四季”、留厦门过年、礼在湖、集美快乐购物、“品味厦门过年”2022海沧区春节促销活动、“留厦门过年、 幸福同安”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线上线下联动,以商场、超市、百货、零售、餐饮、汽车、家电等商贸流通领域为重点,在春节期间开展各类以促消费为主题的活动,能赢生意、聚财富、聚人气,让百姓享受实惠、便利、快乐,助力今年一季度实现“稳”和“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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