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通关政策

核心提示下月起拱北海关将试点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央广网珠海8月30日消息“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能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拼箱出口吗?”“哪些类型的企业能够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呢?”日前,拱北海关举办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政策专题宣讲会,

下月起,拱北海关将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央广网珠海8月30日消息“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以和其他贸易方式货物一起LCL出口吗?”“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参与跨境电商的B2B出口业务?”

日前,拱北海关举办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政策专题研讨会。珠海中山约200家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海关等部门逐一解答了政策问题。记者从宣讲会上获悉,根据海关总署2020年第92号公告,海关将于9月1日对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进行试点。

宣讲会上,拱北海关相关业务专家向企业深入解读了跨境电商企业海关监管政策出台的背景、便利措施、监管要求和注意事项。珠海市商务局、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拱北分中心、珠海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分别就跨境电商企业出口相关扶持政策、系统对接、数据传输等进行了解读。

推介会结束后,格力电器国际管理部易娟慧告诉记者,跨境电商的B2B出口政策,有助于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尤其是海外仓退货政策,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大胆‘走出去’。珠海某国际物流企业负责人表示,海关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企业而言是重大利好。

据介绍,海关总署公告发布后,拱北海关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推进表,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了对日试点正式启动的前期准备工作。为确保业务改革顺利实施,拱北海关结合关区工作实际,制定了《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方案》、《境外仓库备案指引》、《报关单、申报清单填报说明》,指导现场海关及相关企业顺利开展相关业务。前期,海关通过与海关面对面、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所属的中山海关、清茂海关等试点进行调研,全面了解海关企业跨境电商B2B出口需求。近期,相关测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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