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头条是商标吗

核心提示近日,河南一家“今日油条”店,大出风头。整个店面装修风格,基本照抄“今日头条”APP风格,让人一望就产生“亲戚”联想。该店老板还直言不讳,他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而已。“今日头条”商标的所有人北京字节跳动科

近日,河南一家“今日油条”店大出风头。整个店面装修风格基本照搬“今日头条”APP风格,让人一看就想到“亲戚”。店家也直言不讳。他天天刷今日头条APP,是忠实用户。“大牌”只是好玩而已。

“今日头条”商标所有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不承认这个“亲戚”,以商标侵权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的消息让今天的油条变成了网络名人店。一个店员说,油条哪个字今天不能用了?

八卦就是八卦,法律就是法律。

这种情况下起诉商标侵权很难。因为商标是按类别保护的,商标侵权最终判定的关键是消费者是否混淆商品。今日头条是计算机信息服务,今日油条是早餐油条,两种商品无关,消费者不会混淆,很难说构成商标侵权。

即使今日头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也要求扩大保护,即《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权利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申请注册不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该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这种“误导公众,淡化商标”的证明也有一些例子。吃瓜的人在看冰雪透明的热闹。他们怎么会被误导呢?

但不代表这样抄袭,所以可以用。法律保护原创思想,抄袭受到制裁。在这种情况下,今天的油条显然属于不正当竞争。什么是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可能使人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擅自使用与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擅自使用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和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

未经授权使用域名、网站名称、网页等的主要部分。其他人对其有一定影响;

其他足以误导人们认为是别人的商品或者与他人有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很明显,今日油条的装潢和今日头条app的外观类似,扰乱了市场秩序,也造成了今日头条的混乱,属于不正当竞争。

所以,今天的油条,太像了,一定是昙花一现,会被下架。因为副本太多,太像了。店铺的创意要用在原创上。模仿和抄袭有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友情链接
鄂ICP备19019357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