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一个关于奥运冠军全红禅的话题突然出现在微博热搜上。
是关于潜水还是网络名人的疯狂直播?

不知道,
就是被多方抢注的#全红禅商标#。
看到这个消息,网友怒了:就不能不打扰他们吗?这样消费奥运冠军太没底线了!
事实上,记者搜索发现,很多奥运冠军甚至明星艺人的名字都曾被注册商标。
对于这种不良行为,国家一直在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全禅”商标获得注册,
网友怒:没底线。
眼查显示,最近东京奥运会女子单人10米跳水冠军全红禅被注册了商标。国际分类涉及食品、服装、鞋帽、日用品等。申请人包括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潘等。目前商标状态正在申请中。
记者发现,该商标早在8月6日就已提交。
据悉,8月5日,中国跳水队14岁小将全红婵在东京奥运会女子10米台跳水决赛中以466.20分的成绩夺得金牌,实现了该项目“梦之队”的四连冠。
此外,网友给全红禅起的昵称“星哥”已被某公司申请注册,但同时相关公司也发表声明承诺,一旦商标注册成功,将免费转让给全红禅或其指定机构,“星哥”商标永远不会商业化。
网友说,你就不能不花,不打扰她吗?这种行为没有底线。
也有网友向大家保证,这种抢注肯定不会注册。
许多奥运冠军和名人艺术家的名字已经成为注册商标。
毛不易被人抢注“毛不易脱落”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类似全红禅商标注册的事情,在很多奥运选手和明星艺人身上都发生过。
搜索“杨倩”发现,7月24日,杨倩获得女子10米气枪金牌,成为奥运会首个金牌得主。一周之内,有人申请了“杨倩”商标。
7月29日,陈梦选手孙颖莎在东京奥运会女子乒乓球单打决赛中以4-2获得金牌。第二天,一些企业申请了“陈梦”商标,涉及啤酒饮料、颜料涂料、厨房卫生洁具等。目前,商标状态显示申请正在审批中。
记者发现,不仅有体育明星的名字,还有他们相关的昵称、流行语、谐音梗等。,会被抢注商标。
Sky-check显示,刘翔雅典奥运会夺冠后,“飞翔的刘翔”、“刘翔跨度”等刘翔相关商标被多家公司和自然人申请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服装、鞋帽、健身器材、珠宝和钟表等。
“叶”在2012年伦敦奥运会夺冠后,其名称在一个月内被多次申请为商标。目前商标状态多为“无效商标”。
“林疯子”、“林旋风”等的昵称也被注册为商标,傅的相关热词“洪荒之力”中有上百条商标信息。
除了奥运选手,明星和艺人也经常因为自己的流量成为商标抢注的“受害者”。
去年,歌手毛衣因申请“毛衣衣”商标而受到Xi安一家酒店管理公司的广泛关注。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所有涉及“毛衣衣”的商标申请均已被驳回。
此外,还有周冬雨、黄波、杨幂、林志玲等。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杨幂申请某公司2015年申请的“杨幂”商标被宣告无效,最终无效成功。
2017年9月,黄波本人申请宣告某公司2014年申请的“黄波”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无效。
2018年,周冬雨的太阳何川文化传媒徐州有限公司于2016年宣告“周冬雨”商标申请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2018年5月23日,林志玲曾发微博称:“感谢法律,终于还来了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标被裁定无效。希望这些商家今后遵守诚信经营的商业道德,不要再用这种违法的方式误导消费者。”
……
更令人气愤的是,像“钟南山”、“雷神山”、“清爱”这样的商标也被注册了。
恶意注册商标的背后是“致富神话”?
国家正在加大惩罚力度。
公开报道显示,中国商标申请量已经连续十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到2020年,中国累计注册商标2478万件,占全球总量的40%。
据相关知识产权专家介绍,像这样的名人、明星恶意申请,是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顽疾,近年来屡见不鲜。
媒体调查发现,商标注册火爆的背后,既有几千元注册卖出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号称价值上亿的“发家致富神话”,也有操纵商标抢注、囤积的“投机取巧”,最后沦为笑谈,被不可小觑的商标注册灰色生产所包围。
2006年,中国商业网报道,北京的侯工程师花了几千美元注册了“莫言醉”酒的商标。2012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莫言醉”商标被知名白酒企业以千万元收购。
2010年7月,央视披露,江苏无锡一家体育用品企业的女老板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中国球员林书豪,惊呆了。然后她花了4460元注册了“林书豪”商标。两年后,《福布斯》杂志对“林书豪”的估值约为1亿元。
但根据国家商标局官网查询,无锡老板最先申请的“林书豪”商标申请状态为“无效”。
据专家介绍,抢注爆款商标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商家利用热词来吸引一时的人气。“抢注”恶意注册、囤积商标,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谋取不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正义。
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7月11日发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以自己的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这个特定的名字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与这个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商标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今年4月22日,国家再次加大规范商标申请和注册秩序的力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点措施。提出加强对商业标志的保护。加大对恶意抢注和商标囤积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商标申请注册秩序常态化、规范化。
4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民表示,为有效应对恶意注册商标等问题,积极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四件事:
一是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商标法》第四次修改专门增加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规定,将打击恶意囤积商标申请的门槛移到了审查阶段,并贯穿于整个商标申请注册过程。
二是精准识别。通过建立商标审查指南词库,综合人工判断,可以在审查中准确识别恶意商标注册。
三是进行分类处置。对于有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如恶意抢注“雷神山”、“清爱”等商标的,将迅速予以驳回和曝光,让相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全社会的声讨。2018年至2020年,驳回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注册申请超过15万件。
四是组织专项打击。在去年的“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中,有2950家机构被约谈。3月开展集中打击恶意注册商标专项行动,督促各地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全面形成高压震慑。

关于下一步工作,何志民提到,将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遏制和惩处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推进中国品牌建设,不断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来源:新华社、The Paper、天眼查、36Kr、微博评论等。
编辑:孙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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