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深圳商报记者肖伟
近日,随着货拉拉公司收到“货拉拉”第39份商标注册证,一场历时5年的商标权争夺战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商标纠纷的当事人包括石家庄尼沃复合材料贸易有限公司和全敏快运有限公司
货拉拉是互联网物流商城,提供同城/城际货运服务;据天眼查介绍,Nivo公司成立于2012年,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新型复合材料的研发、技术咨询和销售,玻璃钢产品的设计、安装和销售。这两家经营范围看似没有交集的公司,因为“货拉拉”商标对簿公堂。
首轮融资后的第二天,“货拉拉”商标被抢注。
货拉拉公司成立于2013年,2014年进入大陆市场,提交了货拉拉42类科技的商标注册申请,2015年注册成功。2015年1月3日,货拉拉公司获得1000万美元首轮融资。一天后,Nivo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物拉拉》在第39期货运中的商标注册申请。次年3月22日,Nivo公司再次在第39期货运中提交了《货物拉拉》商标注册申请。
2016年4月14日,货拉拉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货拉拉”关于39类货运等服务的商标注册申请,后被驳回。“商标已经被别人抢注了。要拿到‘货拉拉’商标,首先要向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货拉拉的法律顾问张向记者回忆道。

分析认为,本案的主要难点在于Nivo公司注册“货拉拉”商标的时间较早,而货拉拉公司进入大陆市场的实际时间间隔较短。因此,在诉讼中,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该公司在商标纠纷申请日之前已经开始并持续使用和宣传“货拉拉”品牌的证据,并向法院强调上述使用和宣传足以借助网络媒体的快速传播在相关公众中获得较高知名度。
为此,货拉拉公司在公司内部进行了三轮广泛的取证。据货拉拉公司一位老员工介绍,在取证过程中,她和同事找到了举报材料、宣传图片、订单数据截图、品牌授权书等。关于2014年货拉拉公司,也找到了2014年设计“货拉拉”二字时的对应关系,甚至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了2014年货拉拉公司注册的档案。仅这类证据就有3000多页。
不妥协购买,坚持诉讼夺回商标权。
货拉拉公司向主管部门提出争议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后,案件迎来转机。2017年8月10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2014年实施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抢先注册他人预先使用的商标,以不正当手段造成一定影响”的,依法宣告无效。
Nivo公司收到无效宣告书后不服,对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货拉拉公司为第三人,请求法院撤销无效裁定。

Nevo的诉讼请求被一审法院驳回。根据该案一审判决书披露,证据显示,Nivo公司除注册商标“货拉拉”外,还申请注册了途牛、吉野家等商标。
随后,耐沃公司提起上诉。在2020年3月的二审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全敏快运有限公司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在商标纠纷申请日之前,授权其关联公司使用“货拉拉”标识,该标识在网络货运服务领域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因此,可以认定尼沃公司应当知道全敏快递有限公司的“货拉拉”标识,也可以推定尼沃公司注册该商标纠纷构成“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
近日,随着货拉拉公司收到“货拉拉”第39期商标注册证,这场历时五年的商标权争夺终于落下帷幕。值得一提的是,在商标拉锯战中,货拉拉透露,有第三方机构从Nivo公司获悉,他们有意以200万元左右的价格出售“货拉拉”商标。一审判决后,报价已降至100万元。当时公司买“货拉拉”商标省时省力,但货拉拉选择了积极。“近几年来,对于这个案子,如果加上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花费的成本可能在200万元以上,但我们宁愿通过法律诉讼拿回自己的商标权,也不愿选择妥协,花200万元买下被别人恶意抢注的商标。”该公司一位法务人员告诉记者。
然而,货拉拉的商标维权之路依然没有结束。由于货拉拉的商标被他人抢注,货拉拉公司未能在2020年前获得第39次商标注册,美团上出现了很多真伪难辨的“货拉拉”,还经营搬家业务。据美团介绍,美团主动对“货拉拉”的品牌历史、商标注册和使用、商标权属纠纷等情况进行研究研判,认定消费者广泛认可的“货拉拉”对应“货拉拉”App,认定了商标抢注行为。此外,美团还为“货拉拉”App享有的在先权利提供线上品牌保护服务,有望破解货拉拉商标侵权现象。
审核:余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