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IT之家6月1日消息,搜索App显示,近日,2019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鸿蒙系统”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近日,相关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因与引用商标近似,华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IT之家了解到,华为42类设计研究、9类科学仪器“鸿蒙系统”相关商标已被惠州贝奇科技有限公司转让,目前商标状态为“行政诉讼”。

据红星新闻报道,惠州贝奇科技转让给华为的三个鸿蒙系统商标,转让时正在申请过程中,目前状态为驳回复审。复审期间,华为有权继续使用鸿蒙系统商标,但不注明注册标识,而是使用TM标识。TM标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商标,可以防止他人重复申请,表明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华为在鸿蒙系统的商标关键在于其国际分类为42网站服务商标。
2011年,河北鸿蒙系统广告以国际分类42-网站服务申请注册了鸿蒙系统商标,注册号/申请号为10024420。该商标有效期至2023年2月。2017年,该公司还申请注册了国际分类38-通信服务的鸿蒙系统商标,有效期至2028年2月。
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上述两个商标目前正在进行撤销/无效审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数据,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名下的国际第42类鸿蒙系统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受理、驳回复审、驳回和驳回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