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23日讯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诉山东云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云闪集”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成功胜诉。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决中国银联的“中国银联快捷通”和“闪付”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山东云升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中国银联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225万元。
2010年,中国银联推出以非接触技术为核心实现快捷支付功能的“闪付”品牌产品,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现快捷的金融IC卡支付和移动支付服务,大大缩短交易时间,提高支付效率。

2017年12月,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支持下,联合商业银行推出了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APP“中国银联快捷通”。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积累,建立了以中国银联快通APP为核心的移动支付产品体系,为大众提供随时随地的一站式金融服务。经过多次升级优化,中国银联快通APP集成了优惠券、健康码、小程序、卡权等六大特色功能。数字政府、数字医疗、数字校园、数字社区等内容进一步丰富,支持680多种银行借记卡余额和近160种银行信用卡账单。目前,银联中国银联快通APP注册用户超过4亿,是商业银行的重要合作伙伴和移动支付便民服务的重要载体。

随着“中国银联快通”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市场上出现了大量假冒商标。中国银联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争议,并成功阻止了“云飞付”、“快吉闪付钱包”等多个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
山东云升模仿中国银联“闪付”品牌,上线“闪付客户端”收银软件;中国银联推出“中国银联快通”App后,山东云升将其“闪收”品牌变更为“云闪收”,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广。中国银联发现后,起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山东云升未经许可使用与中国银联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使相关公众误以为其计算机软件、手机应用程序及相关服务来自中国银联,或者与中国银联存在某种关系。特别是中国银联的“闪付”和“中国银联快通”品牌,知名度很高。中国银联推出“中国银联快通”App后,山东云升将其“闪收”品牌升级为“云闪收”品牌,山东云升使用的商标在构成元素、色彩搭配、整体外观等方面与中国银联的知名在先商标、标识高度相似。山东云升显然有复制和模仿中国银联商标和品牌的策略。因此,山东云升的行为构成对中国银联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恶意侵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未来,中国银联将继续加强“中国银联快通”移动支付品牌的建设和维护,不断优化移动支付便民服务,维护“中国银联快通”品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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