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津湖之战的电影继续受欢迎。

然而,谁能想到,
在这种情况下,吴京由一些人主演。“盯着”看...
据《华盛顿邮报》报道,吴京“做爱国生意”,“吃爱国红利”。后来,网上甚至流传一份“建议书”,称《长津湖之战》主演吴京和剧组应将所有票房收入捐给志愿军老兵。
然而,大多数网民批评这种所谓的“倡议”是“道德绑架”。
事实上,吴京被迫捐款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2017年8月,吴京主演的《战狼2》火了。当月8日,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一些人以票房销售为由要求吴京捐款。
后来,媒体报道说吴京已经秘密捐赠了100万元。
关于慈善,吴京曾在一次采访中表示,“首先,我是向师兄李连杰学习的,我在第一时间做了一些行动。第二,我还没拿到票房。他说,我会把慈善进行到底,我会用我的方式。我一直习惯低调,尤其是做慈善。误会总是要澄清的时候,我自己不想澄清。”
今年7月,吴京·伊奥拉夫妇还向河南灾区捐款100万元。
除了吴京被“盯”,长津湖之战也被“碰瓷”。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长津湖”商标已被注册,长津湖影业之战侵犯了商标权。
比如某媒体票房破34亿,长津湖被指侵权,有下架风险?报道以此为题,并指出这部电影没有下架“是因为他们不缺钱”。
另外,据微博中一位博主称,爆料的导演说:“如果对方愿意道歉,就把商标以100元的价格卖给她……”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发现,其实早在9月6日,“长津湖商标被多方注册”就成为微博中的话题,但关注度并不高。
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结果显示“长津湖”商标共有28个,其中最早的申请日期为2009年11月12日。“长津湖”商标的很多申请主要来自北京佳典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多晶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一个叫张的自然人。
一位董事说,他拥有第41类“长津湖”商标。记者查询后发现,这个商标应该是第50827126号,申请日期是2020年10月29日。有网友认为,说长津湖电影之战侵犯商标权是“碰瓷”。“很明显,人们只有在拍了照片后才会急于注册。”

一位资深律师在朋友圈写道:“热度也要有底线。很难接受长津湖商标的长津湖大战的热度。商标权也有适用范围,对商标的夸大放大和扭曲解读会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误导,令人担忧。”
中国青年报、观察者网、新浪微博、中国市场监管报等
值班编辑:陈敏
下载每日商报APP客户端“每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