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琦
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指导外汇市场的规范运作,外管局总结了以往的监管经验,充分调查和了解了有关部门、市场主体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指南,”外管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王春英说。

从《指引》的适用范围和规范对象来看,适用范围包括银行间市场和场外市场,规范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统一纳入“市场参与者”概念,要求市场参与者平等遵守行为准则。其中,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从专业角度看是提供外汇市场服务的核心参与者,是《指引》的重点规范对象。
《指引》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市场参与者应当公平、透明、诚信地处理客户的交易指令或指令,妥善消除或管理利益冲突,合理开展自营外汇交易,不得进行利益输送,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从事交易活动,不得进行市场操纵或欺诈。市场参与者应当有效识别和保护敏感信息,按照规定的方式交换交易信息,妥善保存交易信息记录和交换信息记录,向客户或者公众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对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与客户进行场外外汇交易进行了规范并设定了过渡期。“市场参与者和企业在场外进行的外汇交易,如不符合本指引规定的监管要求,可在过渡期内进行整改。过渡期内,市场参与者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过渡期结束后,应全面实施准则。过渡期从本指引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底”。
对此,王春英表示,《指引》的制定借鉴了最新的国际监管经验,吸收了《全球外汇市场指引》和《中国外汇市场指引》中的客户业务自律规定,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柜台外汇交易中公平处理客户交易指令,保护客户的敏感信息,不得利用其相对市场地位采取损害客户利益的不当行为。
“根据之前的咨询,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于《客户柜台外汇交易指引》的实施还需要做一些准备,比如保留与企业等客户交易相关的汇兑记录。设置过渡期可以方便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相关准备”,王春英说。
王春英强调,《指引》的出台是我国外汇市场建设和治理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外汇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外汇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此外,也有利于对接国际外汇市场的成熟规则。
同时,王春英表示,近年来,银行按照基准外汇市场自律要求,从制度、设备、人员等方面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规范经营基础不断夯实。该指引一般是根据市场惯例和经验制定的,不会影响银行正常参与外汇交易或其与客户的现有外汇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