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核心提示湖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实现政府采购流程化、电子化管理。博思软件按照湖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的整体规范和标准要求

湖北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管理,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政府采购管理流程化、电子化,根据湖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总体规范和标准要求,博斯软件建设了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作为湖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实现了政府采购与资金支付的互联互通。采购单位可以完成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合同公示等工作。通过接入综合系统,严格规范预算部门的政府采购行为。该系统是政府采购中央管理系统,引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采用“系统+技术”模式。可以从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备案、单一来源审批和公示、采购合同备案、履约验收、合同支付、统计分析等综合业务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构建严格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该系统纵向连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财务核心业务系统,横向覆盖采购人、监管部门等各类政府采购当事人。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预警监控要素,设置预警监控节点,对采购活动的整个业务、角色、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主动监控和预警,推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系统支持单一来源公示的录入和审核,从是否符合公开招标金额标准、公示期是否符合规定等维度规范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审批;采购意向的公众输入和审核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天;在采购管理系统和综合预算管理系统之间推送和确认采购预算指标;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变更的录入、审核和归档,并在采购单位、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和采购执行系统之间自动流转;采购合同的输入、审查、公布和归档;录入并审核合同,录入付款申请;验收信息的输入和审核。上述业务操作全部实现实时跟踪、操作追溯、自动流转,大大降低了监管成本和人为干预因素。

采购管理系统还与各种交易执行系统无缝连接和协调。项目采购和电子卖场可以通过系统备案的采购计划自动同步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省采购中心、网上商城等系统。采购单位可以在相应的系统中完成后续的采购工作,采购人不需要重复操作两次。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推出是提高湖北省政府采购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建立“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电子监管机制,成为监管部门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的重要抓手,有利于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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