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物业表现;行政机关;特定行政区

案例回放
某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担的类似物业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满分8分。投标人A物业公司认为,根据项目采购要求和服务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普通物业保洁和秩序服务,具有一般写字楼、医院、社区、商场经验的物业服务企业完全有资格满足这一要求,属于设定特定行业业绩要求,对投标供应商实施差别或歧视性待遇。
据采购人介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和业绩资料。以业绩作为评价因素是考察供应商综合实力的方式之一。通过考察供应商的表现,可以更直观地反映供应商在运营和项目实施方面能力的差异,从而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供应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审理人民内部的各种纠纷。基于单位的特殊性,物业服务具有特定的技术管理特点和实际需求。比如物业项目经理,物业秩序维护员,经常需要协助司法警察维护稳定,处理突发纠纷等突发事件。因此,要求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服务经验,以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业绩要求参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类似项目的物业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取得的业绩得到认可。潜在供应商的数量具有广泛的竞争性,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表现。
某物业公司对买家答复不满,向财务部门投诉。
问题启发
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类似物业项目的绩效属于特定行政区域的绩效还是特定行业的绩效?
专家评论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负责人指出,一般可以将业绩作为评价因素,但不能将特定主体、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合同金额的业绩设定为评价因素。要求投标人提供业绩材料,主要是为了供应商更好地履行合同。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投标人提供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类似物业项目业绩。

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南通全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马晓东表示,对于产品结构复杂、技术门槛高、专业性强的项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业绩,更能体现投标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虽然是国家审判机关,但不属于结构复杂、技术门槛高的范畴。他还介绍,一些楼宇、小区、商场的物业要求较高,服务这些区域的物业企业也能满足法院的物业要求。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人员也认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同类物业项目的绩效不应局限于评分标准,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绩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业绩的要求属于在不合理的条件下对供应商实施差别或歧视性待遇,应予纠正。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人员表示,招标文件不能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就本案而言,该条款应改为“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或相似物业项目的业绩,每项得1分,满分8分。”
适用的法律和法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别对待或者歧视对待供应商是不合理的:
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不同的项目信息;

设定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不符合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或者与合同的履行无关;
采购中对技术和服务的要求指向特定的供应商和产品;
将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和奖项作为中标和成交的加分或条件;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