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个参与方提出项要求,来看黑龙江如何规范政采行为

核心提示作者:张建芳“做好政府采购管理,首先要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乃至我们监管部门制定行为准则,以制度为蓝本,规范政府采购各个参与方的政府采购行为。”近日,黑龙江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谦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张建芳

“要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首先要建立和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制定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乃至我们监管部门的行为准则,以制度为基础规范政府采购所有参与者的政府采购行为。”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倩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记者采访时,就在政府采购中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的改革精神,提高政府采购管理质量谈了自己的看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各方的考核,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使政府采购管理迈上新台阶。”

创新10多项制度,制定政府采购行为规范。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基本行为暂行规范》,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专家等5类政府采购参与主体提出了82项要求。比如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审核采购人提交的采购计划、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口产品申请等。

“该准则为所有参与者提供了行为蓝图。此后,我省在此基础上完善了10余项具体事项,包括印发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文本格式等。,从各个方面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供应商的行为。”赵倩介绍道。

推行电子化,使政府采购管理更加透明。

电子化建设是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的一大亮点。要搭建财务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将采购人员的所有行为纳入电子监管平台,全程留痕。依托电子监管平台,该省建立了反串通系统。通过采购文件的横向对比和纵向对比,发现串通的预警线索;大力建设电子商店,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商品可以通过直购、竞价等方式在电子商店采购。为解决电子卖场价格虚高的问题,黑龙江省要求电子卖场实时价格低于JD.COM同类产品实时价格的3%。

据了解,该省电子卖场自上线以来,获得了采购商的高度认可。赵倩介绍,电子化仍是黑龙江省今年政府采购的重点,黑龙江省将继续着力建设全省政府采购“网络”和电子商店。

完善评价体系,政采管理,用数据说话

“我们建立了政府采购四方信用评价体系,出台了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各方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评价体系评价专家,每年选择150多家代理机构进行评估检查,严格考核采购人履约验收和合同管理情况。”赵倩进一步介绍,“另一方面,集中采购机构和基层监管部门也是严格考核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效压实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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