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个人信息敛财,镇江一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被抓!

核心提示在佣金的诱惑下,某些通讯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时候,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类APP账号。日前,警方经循线追踪,成功捣毁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团伙。目前,44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在提成的诱惑下,一些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私自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提供给他人注册各种APP账号。日前,警方成功捣毁一个通过循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目前,44名犯罪嫌疑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移送起诉。

营业厅“内鬼”用客户信息换“红包”

据警方介绍,去年11月,我市某镇某通信营业厅工作人员龚某的网络行为引起了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的注意。经进一步工作,警方发现龚涉嫌在多个“做号”微信群中,非法提供客户手机号和验证码,让上游黑灰产人员注册微信、等app,从中牟利。他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经查,犯罪嫌疑人龚某,33岁,在某通信营业厅工作。日常负责修手机,还帮忙做手机充值、开新卡等服务。到案后,龚某交代,2021年6月,他被陌生人添加微信,拉进微信群。一开始他只是在群里接任务,帮着在某平台砍价,收提成。后来又被拉进了其他几个微信群。在那些群里,有人告诉龚,只要提供别人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发到群里,就会有人“接单”注册各类app。如果注册成功,他将得到相应的报酬。心里打了个小算盘后,龚就动了。“我想我在营业厅工作。客户来我们店里办理业务或者修手机,都会把手机给我。只要他们找到合适的机会,趁客户不注意的时候,把自己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发过来,并不难。”龚交代,“我决定试一试,就是为了给自己赚点外快。”在为某客户办理新号码时,宫某先将手机号发送到群里。“我一边给客户激活卡,一边用工作手机接收验证码,迅速发到群里。”很快,群里有人回复“成”,宫某拿到了第一个“红包”。

△查获的设备

“经过梳理,我们发现‘一号’团伙成员根据各自分工主要分为三种身份:微信群主、‘客服’、‘卡商’。

卡商多为手机店或营业厅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将自己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发送到微信上,提供给‘客服’。‘客服’利用收到的手机号码和验证码注册一些APP账号,然后转卖、引流和‘薅羊毛’相关APP来盈利。之后‘客服’会将一部分利润支付给群主,群主根据协议进行盈利。"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就这样,在5个月内,尝到甜头的“卡商”龚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在客户不知情、未经客户许可的情况下,获取并向微信群发送客户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在此期间,他帮助闫某、盛某等上游犯罪分子成功注册了上百个APP账号,以每个账号8-40元的价格非法获利7400余元。案发后,龚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过缜密侦查,民警分赴各地,先后摧毁非法注册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4名,缴获作案用电子设备150余台,查扣非法注册账户1万余个,涉案资金50余万元。据了解,警方抓获的44名犯罪嫌疑人中,有3名“造号”业主,7名客户,34名卡商。

警方提醒:

在日常生活中,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对于移动应用程序、网站、链接等。来源不明的,谨慎下载、使用和点击;包含个人信息的物品要妥善处理,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此外,个人信息一旦被非法获取或使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个人信息不是敛财的工具!相关服务提供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不得贪图私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来源:丹阳日报、牛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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