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时期对一句话有不同的理解。
就像“人们不怀疑它,人们不需要它。”“用在嫌疑人身上,用在嫌疑人身上。”

从世界各地可以举出许多例子,包括成功和失败。从来没有人统计过成功案例或者失败案例的数量。

年轻的时候,我也是跟着前面那句,因为更方便省心。现在看来这是不负责任,就是在把自己选择的责任交给别人。一旦这个毫无疑问的人被我磨坏了,首先不是自责,不是我没眼光,而是对方不承担责任。
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例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但不要告诉其他任何人”,这是典型的与第二个人共同承担保守所谓秘密的责任。想象一下,一个秘密,连你自己都不想承担保密的责任。怎么做才能让另一个人替你保管?这就是自我责任的分担。
《北平无战事》第49集,何其仓教授有一句经典台词:“一个人知道的,不要让第二个人知道,两个人知道的,不要让第三个人知道”。如果你把你知道的告诉第二个人,那就别指望第三个人、第三十个人、第三百个人会不知道。这是我的理解。
回到“不用怀疑用人”,也是一样,就是不用怀疑其实是在分担责任。责任共担,必然风险共担。如果你成功了,你要为用人的智慧沾沾自喜,也要感谢被利用的人对你的好。输了怨对方也没用。中国有句话叫“后悔”。
到现在为止,我比较崇尚“疑人用之,人疑之”。
这是充分的自我负责,也是成熟的标准。
秘密就是秘密。如果你告诉了它,哪怕是你最信任的人,TA也可以一辈子为你保守秘密,你是在分担责任。所以,请保护你的秘密,还有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