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在业内通常被视为非诉业务中的基础业务,是初级律师必须掌握的基础职业技能。本文作者认为,法律尽职调查属于入门简单,做深极难的业务类型。
作者陈石律师执业十余年,每年牵头参与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不少于十余宗。文章以兼并收购类法律尽职调查为例,梳理了律师开展法律尽职调查的基本认知,以期在思维层面对读者们有新的启发。
来源:海泰律师事务所
作者:陈石 律师 海泰所高级合伙人
目录
一、充满乐趣的律师业务
二、尽职调查的作用与意义
三、广泛高端的委托人群体
四、定海神针般的委托目的
五、持续迭代的调查方法
六、有条不紊的工作程序
七、不可或缺的行业知识
八、准结构化的尽调报告
九、事半功倍的知识管理
十、承上启下的勾稽关系
十一、适应需求的期中成果
十二、永远在途的法律尽调
一、充满乐趣的律师业务律师业务大类上通常被简单分为诉讼类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对于刚毕业的萌新来说,脑中印象可能更偏诉讼场景下的律师形象,这根本上是受到影视剧的影响。
但随着律综、律政剧的进一步深度开发,呈现非诉讼业务场景或者律师职场生活的剧目开始逐步增多,近几年的社会公众对律师职业的认识也更为全面。
法律尽职调查属于非诉讼业务类,同时,突破行业边界来看,也属于“调查”这项工作的子类,承继“调查”的特征。
法律尽职调查几乎没有激烈辩论的场景,也不属于零和博弈。律师需要基于委托目的,利用各种手段,围绕被调查对象进行一系列事实核查,发现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合的事实或风险点,提出解决方案或发表法律结论性意见。整个过程像极了同样以“调查”工作为主的私家侦探。
律师与侦探两个职业有很多共同特质,都需要严谨的思维逻辑、注重证据、善用推理,甚至工作场合都喜欢穿职业装。我们对侦探的认识多来自《名侦探柯南》《大侦探福尔摩斯》之类的文学作品。无论是二次元还是三次元,侦探们抽丝剥茧的破案故事和精妙的推理逻辑,都曾经深深地吸引过你。就律师而言,律师最接近于侦探的时刻莫过于开展法律尽职调查。
就笔者看来,法律尽职调查业务对于律师而言,大体上有以下益处:
神秘有趣,满足好奇心
法律尽职调查的核心是发现和验证事实,“调查”过程就是不断发现、验证的过程,充满探索未知、辨别真伪的趣味性。如果你是位好奇宝宝,参与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一定能够给你带来很多乐趣。
积攒专业能力的捷径
法律尽职调查在业内通常被视为非诉讼业务的基础业务,是初级律师必须掌握的基础职业技能。但笔者认为,法律尽职调查事实上属于入门简单,做深极难的业务类型。常做常新,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被调查对象,对于相同的被调查对象,往往不同律师也会写出不同深度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能够多大程度发现并验证事实,准确分析法律风险以及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需要律师不断积累,持续迭代深耕,而且没有止境。
在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律师会接触到大量公司经营文件,其中自然包括很多优质的法律文件、商业报告,这些资料都是律师学习提升的绝佳素材,能够快速积攒自身专业能力。
学习行业知识的好机会
法律尽职调查对象可能是一项资产、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被调查对象都被放在一个特定的行业被审视,如果要做好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就必须要了解这个行业,了解它融资、经营和投资的行业管理,知道企业如何赚钱。
不同行业的被调查对象有着不同的关注点,不能盲目套用无关行业的尽调模板。比如软件行业,知识产权方面就是你无法忽略的方面,但放在房地产行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就大大降低了。
每一次尽调,都是律师学习一个细分行业的绝佳机会。你能够看到融资、经营和投资等所有企业行为形成的文件、账册,不仅仅能够了解点状事实,也能够了解线状的经营流程和面状的行业趋势,这在诉讼类的法律服务中是很难触及的。
就律师职业发展而言,有机会同时接触诉讼类法律服务,又能够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收购兼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无疑是极好的。两者对律师的技能要求会形成非常好的互补,非诉讼法律服务最终需要以诉讼法律服务的视角去审视机制设定的有效性,诉讼法律服务也需要非诉讼法律服务的经验积累去丰富其请求或抗辩知识面。
市场拓展的绝佳机会
法律尽职调查时间上通常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且需要和委托人、被调查单位、其他专业服务机构人员频繁沟通、讨论,过程中会形成较高频次自身能力和服务精神的展示机会。
按照营销漏斗原理,曝光量是一切营销成果的基础,法律尽职调查的过程本身就附带了向第三方展示自己的绝佳机会,在不增加自身营销成本的情况下,夯实自身拓展市场。
二、尽职调查的作用与意义
让我们思考一个问题——“
法律尽职调查到底是为谁服务的?”
为委托人。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知道,IPO、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发债等相关业务涉及的法律尽职调查业务,主要是在交易所、基金业协会等相关机构给定要求范围内,对被调查企业进行审慎调查,确定其是否满足要求。
从这一点来看,法律尽职调查似乎是为交易所、基金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在提供准审核服务。而在兼并收购相关法律尽职调查服务中,律师的服务对象毋庸置疑的确是委托人,而且委托人的角色往往是买方。
基于不同的服务对象利益需求,法律尽职调查的作用与意义不完全一致。仅就兼并收购相关的法律尽职调查而言,法律尽职调查是基于一项买卖交易而产生的。
在一项买卖交易中,卖方天然会有“报喜不报忧”的动机,极力渲染交易标的资产的优良品质,绝口不提存在瑕疵是常态,买卖双方之间天然存在普遍信息不对称情况。
如何解决交易中信息不对称?尽职调查应运而生,尽职调查依靠不同专业的专业人士,通过对投资标的资产进行多维度的调查,可能涉及法律、财务、人力资源、工程建设、市场环境、环保合规等诸多方面,最终向委托人呈现各自的尽职调查报告,全面告知委托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信息,让委托人基于充分信息进行决策,并开展交易磋商,以降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交易决策风险。
在后续执业生涯中,你可能会慢慢发现,法律尽职调查的作用与意义还包括:
为交易方案制定提供基础;
为谈判进行积攒筹码;
降低管理人员决策和履职责任;
为交易文件条款提供支持等等,不一而足。
但追根究底这一切衍生作用与意义的基础都是以“破除信息不对称”为前提的。
三、广泛且高端的委托人群体按照传统教材对法律尽职调查的分类,可以从地点、目的、交易类型、时间、客户类型等等多个角度进行划分,纵观这些分类,其中按照交易类型,法律尽职调查主要分为:
1.兼并收购;2.证券首次公开发行;3.债券发行;4.金融机构贷款;5.企业重组、重大资产转让等方面。
如果你喜欢看财经新闻,你会发现这些交易每天都在高频次上演,能够有能力开展相关交易的市场主体,通常都具备较强的支付能力,是律师的绝佳委托人。
如果你有幸能够为相关主体提供服务,并且能够展现出出众的服务能力,你的声誉大概率会在相关行业或圈层中持续发酵,带来意想不到的业务机会。
四、定海神针般的委托目的
尽职调查就是交易一方通过对商业伙伴或交易对方进行调查,收集与拟议交易的关键问题相关的信息,从而达到了解商业伙伴和交易对方的目的,发现其业务上的优势和弱点,找出其现存和潜在的各种重大问题和影响交易的重要因素,以便为作出是否与之进行拟议的合作或交易的决定以及讨价还价甚至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提供依据和基础。
所有的法律尽职调查都有其目的,绝大部分的法律尽职调查都不需要一份全面完美的调查,委托人的商业机遇期是有限的,每项专业尽职调查都必须结合委托人目的开展,抓大放小,在有限的时间里发现核心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
委托目的明确法律尽职调查方向。目的不清就开展工作,往往是徒劳的。以一项股权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需求为例,委托人希望通过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进而控制某在开发在建工程资产,进行后续项目开发并获利。
委托人的委托目的大体包括“取得100%股权”和“开发盈利”,委托目的给法律尽职调查后续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律师需要审查委托人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实质性障碍,比如:股权是否被质押?是否存在享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异议股东?是否存在外部财务投资人限制?等等。
同时,需要审查是否存在对成本和收益存在重大影响的风险,比如:是否存在总包合同履行的重大纠纷?土地取得和建设工程审批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虚增债务?等等。
委托目的决定着调查的广度和深度。同样以上述案例为例,如果项目公司还有一个对外投资子公司,开展物业服务相关业务。委托人已经明确需要在收购前剥离物业子公司,则法律尽职调查就无需将物业子公司相关经营法律风险纳入调查范围。
法律尽职调查要“适度”,具体工作中,要在风险发现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要始终服务于委托目的。
同时,委托目的也决定了律师的工作量,决定了律师费的高低。在尚不明确委托目的的情况下开展律师费报价是危险且不专业的。
客户在寻求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时,也许对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仅仅是循例询价。此时请务必先了解委托目的和被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而对工作量进行初步判断,给出公允报价。
五、持续迭代的调查方法
有效的尽调方法是提高法律尽职调查效率和准确性的重要基础。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第12条第2款规定:
“律师进行核查和验证,可以采用面谈、书面审查、实地调查、查询和两证、计算、复核等方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列举的仅仅是基本方法,并非全部。在具体尽调方法的使用上,需要注意:
1.当你获取到被调查单位的基础信息后,尽调工作就可以开始了。
此时你虽然尚未与被调查单位人员接洽,被调查单位也尚未提供书面文件,但你仍然可以利用互联网开展诸多基础调查。随着我国信息化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市场主体相关的工商登记、税务、行政处罚、投融资、知识产权、建设工程审批、诉讼等等方面的信息都多多少少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
2.不同的调查方法的根本作用都是“发现事实”和“验证事实”。
相同的事实会通过不同的调查方法获得,也通过不同的尽调方法交叉验证。所以,“事实”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尽调方法有效性的维度。不同调查方法均能够体现相同事实,但结论不一的时候,我们就需要甄别何种调查方法的证明力更高。例如,当你需要了解一个在建工程进度的时候,你可能从监理报告、被调查单位工作人员陈述、现场勘察等多个维度获取该信息,在信息冲突的时候,现场勘察结论无疑是最准确且应当被采纳的。
3.返璞归真接地气。
2020年1月31日,知名做空机构浑水一份长达89页的做空报告,直指瑞幸数据造假。消息公布后,瑞幸咖啡一度暴跌超20%,创下近5个月以来最大盘中跌幅。我们剖析浑水的调查方法会发现,浑水的调查员几乎把实地调研运用到了极致,通过门店蹲点,一张张经营小票数据核算,揭示了巨大的造假黑幕。在我们工作中也是一样,不要沉溺于文件资料,切记不同的事实总有最适合的方法,遵循事实中心原则,采用接地气的方法,是有必要的。
4.调查方法始终处于不断变动之中,需要持续积累。
在今天,你可以用卫星影像验证地理记建筑历史状态变化、可以用监控工具广泛收集被调单位舆情、用政务服务网挖掘所有相关政务信息、用支付宝扫脸进行身份验真、用无人机高效勘察,也许明天你可以通过数据接口查询所有供销物流信息、用区块链固定尽调底稿。调查方法没有定式,但始终围绕事实,抓住事实的线头,寻找最适宜的调查方法永远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课题。
六、有条不紊的工作程序
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程序大体分为进场前和进场后两个部分,根据被调查单位按照律师提供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准备书面材料的进度情况,通常我们会选择在初步书面材料准备完毕后进场。原则上,考虑到效率需要,在进场前尽可能多地完成力所能及的准备工作。工作程序大体如下: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拿到第一条信息开始,尽调就已经开始了。各阶段工作并不是严格的线性关系,需要进行必要地穿插。
2.从财务信息入手,可以快速形成对被调查单位的整体框架性印象。

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能够反映特定时点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信息,不同行业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均具备典型的行业特征。企业的序时账能够反映企业从设立至今的所有经济行为,能够通过数据分类快速了解企业的线性经营信息,辅助关键行为数据核查。
3.与其他专业机构交换信息,辅助核验。
在法律尽职调查过程中,通常会计师财务审计或尽职调查会同步开展,律师和会计师从不同维度对企业的融资、经营和投资活动进行核查,虽然评价角度和依据不同,但在基础事实查明及确认上是相通的,相互协作可以大幅度提高效率和信息准确性。
4.尽调团队分工要明确,信息要互换。
尽调团队在开展尽调工作过程中,应当有序分工,根据委托目的和被调查单位特点划分不同核查板块,并借助项目日例会方式交换信息,避免模块划分造成的尽调团队成员无法把分配工作调查成果放到整体框架中审视。
5.为每个事实打上问号。
在法律尽职调查中,无论是来源于文件的信息还是来源于被调查单位人员的口述信息,都不能直接作为可信事实予以采纳,应当先打上问号,后续进行交叉验证,信息录入报告,必须如实披露核查情况。
七、不可或缺的行业知识
行业知识是做好法律尽职调查的重中之重,也是魅力所在。每个行业都有其特定的商业模式,形成自身盈利逻辑。兼并收购相关法律尽职调查是为委托人商业目的服务的,脱离行业惯例谈法律风险没有价值。
律师虽然不能替代其他专业服务人员开展财务、市场等方面的调查,但也不可以忽视行业背景。专业是分工下的割裂,最终仍然需要整合后运用。所有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有特定的成本,商业的决策逻辑是风险与收益的平衡,世界上没有零法律风险的交易,风险只需可控,无需绝对消除。
如何理解一个行业?咱们可以通过同类型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年报、券商研报进行宏观了解,也可以通过与业内人士交流获取,最终通过自身的长期浸润和跟踪学习,形成自身认知能力。在各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业务与技术”部分均会对其所处行业基本情况进行介绍,多阅读可以有效提高对行业的感知。
如何快速掌握特定行业的共性风险?同类型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板块是一个很好的切口,该板块通常会对经营、财务、法律、市场等各方面风险进行阐述,将各专业尽职调查意见整合输出,更接近于委托人的商业需求。广泛阅读能够快速提供法律尽职调查结论分析能力和撰写水平。
对一个行业的理解,需要广泛的查询和阅读,从供、产、销和现金流维度理解企业盈利的基本框架,多看相关行业分析和新闻,是逐步夯实行业认知的基础。
八、准结构化的尽调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是典型的结构化法律文件,初年级律师通常从临摹优秀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入手,逐步熟悉各部分的设置目的,进而形成根据委托目的和被调查单位特点进行结构调整的能力。
优秀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可以通过同事、同行或互联网获取,但在使用的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是:
1.不要僵化使用模板。
初年级律师往往容易仅仅依赖或照抄已有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本,这可能会产生非常不利的结果,因为尽管这些范本都是基于特定委托目的和被调查单位进行的问题分析和解决建议,对其他交易却并非完全适用,甚至可能大部分并不适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必须要结合委托目的和被调查单位的情况重新设计,去掉非重点板块,增加重点板块。
2.训练周延的表达方式。
在具体报告撰写过程有几点应当严格遵守:①描述事实必须有出处;②核查结论必须有时间;③法律分析必须有依据;④解决方案必须可落地。
与此同时,语言表述上尽量使用专业法律术语,贴近法条原文,尽量避免白话,尽量避免绝对化表述。
3.让结论和建议更醒目。
笔者见过很多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沿袭了中文行文的表达方式,习惯性将结论放在报告的最后。然而,作为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最终呈递对象,委托人中的决策者往往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员,也没有时间通读几万字乃至十几万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从客户体验的角度来说,将结论和建议放在正文之前单独开篇列示或制作独立文件易读性更强,委托人阅读具体结论和建议存在疑问的,再对应查看相关正文,可能是更友好的方式。
4.不说外行话。
几乎所有的法律尽职调查都有一个特定的行业背景,在报告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行业术语描述相关事实,行文采用行业通行表达方式至关重要。例如:在房地产企业收购项目中,被调查项目公司可能存在前端融资、开发贷款、股东借款等各类融资行为,在法律上均表现为主体不同、担保方式不同的贷款或借款关系,但事实上各阶段的融资均有其特定的习惯和特点,如果不加区分描述,委托人很难准确了解项目公司融资结构和所处阶段,甚至影响其交易判断,最终会让委托人对律师作出不专业的评价。
5.重视文件形式。
专业是一个复合评价,法律人和非法律人对专业的评价存在天壤之别,专业可能体现在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提出解决方案的能力、对行业的理解等等方面,但其中有一个最直接也最容易被忽视的方面,就是文件形式。一个排版精美没有错别字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能够直接让委托人形成良好的专业印象,不可轻视。
九、事半功倍的知识管理
提升法律尽职调查能力就像修仙,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时期打怪升级般的实践积累。每个人的积累速度是不同的,做一个有心人,整理自己的知识库,做好知识管理,是不可或缺的。知识管理通常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行业法律法规库。
法律尽职调查会高频运用到低效力层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政府规范性文件,这方面往往各大商用法律数据库收录得并不全面。特别是各级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需要有意识地在日常工作中积累,减少重复劳动。
2.尽调工具。
尽调工作是做好尽调调查的基础,作为获取信息和验证信息的重要手段,专业的尽调团队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尽调工具库,并不断更新迭代。
3.风险点核查指引。
将在历史尽调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点,按照信息来源、核查方法、法律依据、风险描述、解决方案等维度进行整理,不断迭代,形成清单,能够很好地支持后续工作,避免疏漏,同时也可以作为新人培训的重要底稿资料。
4.行业知识库。
法律尽职调查需要服务特定的商业目的,商业目的需要不同行业的经营行为承载。任何法律尽职调查都不能偏离行业知识背景,因此,对于行业的研究和相关知识的积累是必需的。
十、承上启下的勾稽关系
法律尽职调查是合作意向的落实
兼并收购类法律尽职调查往往开始于交易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以后,无论这种意向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法律尽职调查属于对交易双方初步意向的具体落实,通过法律尽职调查对交易双方初步交易模式进行验证,确认是否存在实质性风险障碍,是否需要调整交易模式。
法律尽职调查结论是谈判的筹码
法律尽职调查往往都能够核查出一些法律风险,风险是分级的,有些法律风险关系到交易基础是否成立、交易模式是否具备实现条件、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但有些法律风险可能仅仅涉及成本、费用、收入、预期或或有风险大小的变动。
法律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需要通过交易双方后续磋商解决,亦会形成委托人谈判筹码。法律尽职调查需要尽量能充分地发现问题,为委托人输送更多筹码,提高谈判获益概率。
法律尽职调查结论是交易文件起草的基础
没有开展尽职调查,直接撰写交易文件是很危险的一种行为,特别是股权类收购的交易模式下。这就好比我们在尚不了解交易标的资产的情况下,就要进行购买,属于冲动消费范畴,是不理性的。
在具体业务场景中,如果出现委托人不开展尽职调查直接要求律师起草交易文件,笔者建议你慎重。请向委托人提出合理建议,尽量确保在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或熟读同行撰写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基础上进行交易文件起草工作。
法律尽职调查确定的风险点必须在交易文件中进行全面安排,并针对不同风险点确定相适应的解决方案,夯实各协议主体的权利义务。
十一、适应需求的期中成果
如果你与委托人洽商过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委托,你一定会发现委托人都很着急,往往给定的工作时间非常有限。这种现象的形成一方面归咎于大部分委托人对法律尽职调查具体工作的不了解,另一方面则在于商业机遇期的客观限制。
对于严重偏离正常工作需求的时间要求,应当向委托人作出合理解释,争取合理工作时间。对于商业机遇期较短的特定项目,在工作时间客观上部门满足的情况下,需要考虑洽商限缩尽调范围,避免因仓促赶工造成勤勉尽责义务的违反。在工作时间基本能够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提供期中成果的方式,解决委托人的现实需求。
委托人往往并不需要立刻拿到完整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只是需要尽快了解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以便于推进商业谈判或向上级进行节点性汇报。律师应当充分理解并尊重委托人以及委托人具体工作人员的客观需求,避免僵化拒绝处理。围绕委托人及其特定工作人员的具体目的,提供解决方案,同时保证法律尽职调查质量。
十二、永远在途的法律尽调
法律尽职调查是典型的入门容易做好难的业务类型,笔者执业十余年,近七年每年牵头参与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不少于十余宗,但每次开展一项新的法律尽调工作,仍然常做常新。
作为律师,我们必须秉持勤勉尽责的专业精神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切不可敷衍了事。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律师的眼中能够看到的问题也天差地别,甚至不同阶段的自己能够看到的问题都是不同的。我们有必要常怀谦卑心态,不断精进专业能力,自我超越,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