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新想法
周汉民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对文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也转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过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大力建设,我国文化领域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其中,网剧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生事物,发展速度有了长足的进步。根据梅兰德《2017上半年中国视频融合传播白皮书》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电视剧全网视频总点击量增至4232.6亿次,占全网视频总点击量的66.8%,成为网民最喜爱的视频内容类别。
繁荣的表象背后有很多问题。
一、语言的“三俗化”。即庸俗、媚俗、低俗。文化作品中充斥着脏话、粗话和低俗的嘲讽、恶毒的攻击和谩骂。受这种不正常、不健康的文化氛围影响,一些观众已经无法认真、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所谓的精英,包括很多专家学者,“出口污”,行为粗暴。年轻漂亮的女网络主播,只要在镜头前摆好姿势,就能轻松月入数万甚至数十万元。无聊的,空虚构的,无厘头的,有意思。
第二,内容是外在的。近年来,西方影视作品在中国大行其道,圈粉无数。背后是西方文化价值观对国内文化作品的逐渐影响。从目前很多电视剧中可以看出,无论是抗战剧、谍战剧还是家庭伦理剧,女主角几乎都是打扮成西方名媛,都有高档欧式别墅和高档进口车,与中国文化的根脉脱节。

第三,审美病态。体现在对文化作品审美观的扭曲。大量的广播影视节目、舞台美术节目、真人秀节目中充斥着极其浓妆艳抹撑起的苍白面孔,或者明显经过多次整容手术的网红面孔。男演员中外表中性甚至女性化的所谓“小鲜肉”备受追捧。
第四,创作肤浅。近年来,文化作品越来越依赖声、光、电等新兴技术带来纯粹的感官刺激,以博取青睐,争夺市场。很多剧目侧重于为观众创造新的、神奇的视觉和听觉刺激,而忽略了对作品内在意义的发掘和对社会现实意义的构建,导致每年都有大量像烟花一样的作品,在一瞬间的绚烂之后一去不复返。
第五,管理脱节。长期以来,我国文化产品发行前的质量管理,一般只是文化部门和业内专家的责任和参与。但作为消费者和传播者,他们只能对通过审查、修改和公开发行的文化产品,即发行后的后端进行质量评价。文化产品质量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前后脱节,必然会出现禁剧热、好片热、烂片热等一些“怪”现象。
实施“两化融合”和“三端联动”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以培养民族文化自信为目的的价值观教育为基础,以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充分融合为前提。同时,我们应该根据需求来看供给。要重视生产端的要素配置重构,兼顾消费端的引导和重塑。引导和重塑要在管理端通过管理定位和管理方法的改革和完善来实现。要守住基于意识形态的底线,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化融合”和生产、消费、经营“三端联动”。具体建议如下。
注重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完善文化领域顶层设计。主管部门在文化领域的定位是文化事业,侧重于文化作品的意识形态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文化作品的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把文化领域理解为文化产业,侧重于文化作品的娱乐性和盈利性。到目前为止,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这两种不同的定位在文化领域还没有很好的融合。对此,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文化作品发行前审核、优秀文化作品评价标准时,以吸引智慧、表达意见为出发点,充分吸收以文化作品的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为代表的文化产业类别中代表性群体的力量,使其规划和标准更好地兼顾文化作品的意识形态、公共物品、商品经济等所有客观属性。文化机构在守住宣传意识形态、引导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的底线的基础上,完全可以通过文化作品这个媒介,打破两个行业的隔阂,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我们应该采用模块化、领域化的教学方法改革学校历史教育,尽快培养年轻一代的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要纠正“西方文化是优势,强势文化”的自我矮化的错误历史观、文化史和文化取向。建议采用《史记》“书”的叙事风格。在九年义务教育过程中,要区分政治制度、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外事军事等具体领域。通过横向比较,客观揭示我国在这些领域的长期优势甚至领先地位,让学生逐步树立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在这种历史教育模式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下一代,有助于形成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自信和自觉,摆脱对西方文化的盲目迷恋的影响,更好地与高校理论课的思想政治改革相衔接,重塑年轻一代的价值观。
文化主管部门采取半后台文化质量管控模式,进一步激发文化领域投资者的活力。判断一部文化作品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往往需要评委具备高度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积累的经验。文化部门几个编制员额,实际上不可能有精力完全满足上述数量极其庞大的文化作品的质量管理需求。有时,少数主管部门甚至认为具有积极意义的作品是不健康的,这往往损害了消费者、投资者和文化产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建议文化主管部门退出琐碎、繁琐、琐碎的文化作品质量管理一线,依托文化领域各类行业协会,独立管理相应类型的文化作品质量。相关文化领域的行业协会,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水平、鉴定能力、管理能量,显然比主管部门更强。
探索建立三端评价文化作品质量的上映前星级评定机制。鉴于文化领域的消费者、投资者和传播者往往难以理性自律管理,文化主管部门往往缺乏管理文化作品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精力。因此,建议探索建立三端评价文化作品质量的上映前星级评定机制。即在某一文化作品发布之前,同时邀请文化主管部门、相关领域的行会、消费者、投资者、传播者的代表对其进行评价。同口径定量分析后得到的评价结果,换算成星级,是评价一部文化作品好坏的重要依据,在该文化作品正式发布之初就带有星级标签。对于高星级的文化作品,从出版周期、发行渠道、传播平台,到税收等方面,可以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和倾斜。在发行前审查中被各方一致评定为不合格的文化作品,视情节可能不得上市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