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

核心提示各有关单位: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改进工程计量和计价规则、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等措施,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

各相关单位:

2020年,住建部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通过完善工程计量计价规则,强化施工单位成本控制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管理,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为工程造价改革指明了方向。2021年第四季度,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 50500-202X)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标志着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进入深水区。新版《标准》在计量计价方法、招标采购操作、工程合同约定、甲乙双方风险分担、措施费用计算细化、工程价款调整、全过程价款支付、工程款项的过程结算与支付、争议与造价鉴定、工程造价档案管理等十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

为了帮助相关单位掌握最新版标准的精髓和操作要领,全面掌握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控制的根本途径,掌握工程计价、计量、招投标、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结算与审计、招标采购等新技能,在新形势下,解决建设工程领域的结算问题,切实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水平,我会决定在新版清单计价规范背景下,开展工程造价控制1000天实战。本次培训班由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主办,北京中科山若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办,邀请各单位积极派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收入

了解最新版标准的背景,预览最新版标准的八个章节的应用,包括投标、合同价格协议、工程计量、过程结算、合同价格调整。

全方位工程造价全过程细节管控实践100题,直达现场,接地气!

进一步了解我国招投标管理实践,以及招投标的关键环节和法律风险防范。

二、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新版工程量清单标准的应用前景分析。

新版标准的起草背景及亮点分析

1.新版标准修订和起草的背景和意义。

2.新版《标准》修订的主要调整和补充

3.新版《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十大亮点

4.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与对比分析。

5.新版标准下企业面临的挑战及对策

新版《标准》招标过程中相关条款的解读与应用

1.新标准下投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及防错对策

2.新版《规范》下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及防错对策

3.新版《标准》下投标报价编制技巧及风险防范对策

新准则中合同价格协议的解读与应用

1.新版标准下合同条款的解释

2.新版标准下合同类型中约定条款的解释

3.新版准则下合同法律效力条款解读

新版《标准》中工程测量的解读与应用

1.新版标准下工程测量的程序、方法和责任操作。

2.新版准则下单价合同计量条款的解释与应用。

3.新版准则下总价合同计量条款的解释与应用。

新版标准中合同价格调整环节的解读与应用

1.解读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2.工程量清单缺陷调价解读

3.由计日工引起的价格调整解读

4.解读价格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5.解读暂估价引起的价格调整

6.解读工程索赔引起的价格调整

7.暂列金额引起的价格调整解读

新准则中过程结算和中期支付的解释与应用

1.预付款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支付条款解读

3.过程结算相关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4.进度付款支付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新版准则中结算支付环节的解读与应用

1.竣工结算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2.合同终止和结算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3.最终结算的程序、方法、解释和应用

新版标准中合同价格争议结算环节的解读与应用

1.争议中暂定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2.《工程计价依据解释条款》解读

3.协商和解决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4.调解术语的解释和适用

5.仲裁或诉讼条款的解释和适用

新版《定价数据与档案管理规范》相关条款解读

1.定价数据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2.定价文件条款的解释和应用

第二部分:工程造价全过程精细控制的100个实用技巧。

全过程价格控制的难点及对策

1.预算定额和估算指标如何应用?

2.没有预算定额,如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如何报价?

3.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如何确定?

4.如何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编制概算?

5.设计限额、建设标准、合同价格如何影响结算成本?

6.没有预算定额怎么报价结算?

7.没有定额,如何计算综合单价?

8.市场询价和分部分项中组成要素的数量如何确定?

9.如何实施清单定价和市场询价?

10.当新的合同外清单出现时,它将如何定价?

1.如何判断成本是否合理?

12.如何根据实时价格和执行金额进行结算?

投标阶段的成本问题

1.不平衡报价。

2.临时资金的流失。

3.如果招标项目的设计图纸标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等字样,这个费用如何考虑?

4.省略招标控制价、措施费。

5.招标控制价项目功能不全或不符合工程规范要求。

6.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不统一或偏离市场价格。

7.招标清单、投标清单、招标控制价组价明细不一致。

8.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

9.设计优化导致的部分作品删减导致的同调价格。

10.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暂估价。

1.清单数量大于图纸数量成本问题。

12.清单招标和费率招标中的临时措施。

13.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合同还没签。现在发现中标价格低于市场价。怎么处理?

14.停工、窝工、就业签证和机械台班成本。

15.有初步设计和财务评价确定概算,采用下浮率上报和填写概算表的方法。

合同签订阶段的成本问题

1.变更引起的费用过度调整合同价格。

2.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自然条件签证费用问题。

3.不良地质条件的代价。

4.初步设计发包结算后估算金额的扣除。

5.措施费包干,红线外措施费调整?

6.如果当事人约定了工程价款的固定价格,是否可以绝对不申请鉴定?

7.如果施工措施没有设计图纸,但工程造价占比较大,比如钢平台、施工围堰、施工便道、水塔拆除等,这个费用怎么考虑?

8.信息价格用于计算主要材料的成本。

9.合同约定的调整重量在延长期内可以调整吗?

10.延期期间可以增加管理费吗?要不要增加管理费和延长时间的关系?如果增加管理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11.如何合理计算降效率和抢人措施的成本?

12.中标后拒不签合同。

13.甲方材料供应成本合同的取费基数问题。

14.合同规定了材料、人工等的价格。涵盖条款的风险和争议解决。

15.黑白合同对工程业绩和竣工结算的影响。

16.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按省、市交通部门文件执行。

演出阶段的成本问题

1.恶劣天气工期顺延成本问题。

2.二次报价的问题。

3.二次植筋和高支模的费用。

4.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固定价格可以调整吗?

5.未签订分包施工合同的结算。

6.工程变更、工期和价格调整费用问题。

7.因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包干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8.因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调整争议。

9.后期搅拌和材料价格调整不佳。

10.人工费和材料差价的调整。

1.工程量清单中的错误和遗漏。

12.措施项目费调整。

13.缺乏消费额度和信息价格。

14.EPC,公路08定额,18定额,高预算。

15.地铁,概算,下浮,包干,部分变更,明挖改暗挖,部分变更,预算定额设置。

16.轻轨,ppp+epc,官方文件要求甲方设置初设,现在乙方要求初设。

结算阶段成本问题

1.图纸与现场标高不一致,投标问题和报价风险问题。

2.监理签署的签证无施工单位签字盖章是否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

3.设计变更导致综合单价重新确定的问题。

4.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误。

5.无效施工合同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费用”问题。

6.签订合同前的施工费用。

7.超设计费用的结算。

8.可行性研究估算立项结算超限额。

9.没有具体使用零件的详图或成本问题。

10.签名+“同意”,签名+“情况属实”,签名+“以上情况属实,同意和解”。有什么区别?

11.直接签的签证金额会大大减少甲方事后的价格审核和减免的空问题。

12.情势变更,显失公平,重大误解,风险无限。

13.劳动力浮动工资,谈判项目,材料价格和成本问题。

14.竣工工程不予验收或结算。

15.地铁盾构机开挖过程中,前期拆除甲方管线,抬高了抢通措施费用。

16.交通局预算合同,护坡,滑坡。

审计和财务评估

1.路桥公司,工程总承包,财务评价,材料成本,信息价格。

2.EPC,跨铁路桥,超概率,锚固问题。

3.实际施工与设计图纸不符时如何调整结算?

4.招标文件规定了施工过程中的价格审核。

5.招标控制价中不含赶工费。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业主原因,施工单位需要赶工。如何合理计算冲测费?

6.EPC项目合同及范围外结算原则。

7.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和财务评价作为工程款项结算依据的,按照约定处理。

8.行政审计、财务评价部门明确表示无正当理由无法进行审计或长期未出具审计结论的。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授予问题。

9.在双方已通过和解协议确认工程结算价款并已基本履行的情况下,国家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结论或财务评价意见不影响双方和解协议的效力。

10.中标合同与作为结算依据的审计结果不一致的,另行约定。怎么处理?

11.该协议以审计结论为基础。和解协议可以改吗?

12.审计机关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吗?

13.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和解协议的履行?

14.审计机关对发包人决算的审计结果对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结算方式有什么影响?

15.如果合同约定以决算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那么审计结果可以作为结算依据吗?如果已经按照造价咨询机构的结论支付了全部工程款,审计机构随后又提出了审减意见,怎么办?是为了把钱要回来吗?如果无法追回,是否会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三部分是招标采购的管理实践和法律风险的防范。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

1.依法招标项目的判断及其招标方案的策划。

2.选择招标方式的条件和标准。

3.采购需求及其在招标采购中的重要性。

4.资格考试及案例分析。

5.开标、评标、中标实践及案例分析。

6.工程总承包实务操作及案例分析。

关键采购程序、痛点及法律风险防范分析

1.浅谈招标过程策划中存在的问题及加强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的一般性和独特性的编制内容、法律要求和案例分享。

3.分析了法律要求评标方法选择与评估分离等难点问题。

4.招标采购中异议、质疑、投诉等纠纷的解决策略及案例分析。

5.合同策划、签订、履行、变更、验收、信用评估等解决方案。

6.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流程分析及操作实践。

第三,培训对象

政府建设项目管理、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估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各业主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和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管理的人员;社会事业和科研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等。

四。教练

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及参与新标准编制的相关专家现场授课,结合经典案例分析,进行互动交流和现场解答。

动词 (verb的缩写)时间和地点

2022年7月8日-7月11日,青岛

2022年7月22日——7月25日,成都

2022年8月12日-8月15日,贵阳市

2022年8月26日-8月29日,郑州市

2022年9月16日-9月19日,Xi安

不及物动词培训费用

A.3600元/人,统一住宿安排,自理。

B.5600元/人,统一住宿安排,自理。

七。课程权益

1.这个培训班常年举办,我每年会接受一次免费的再培训。我只需要交300元的信息费,就可以赠送一门同题的网络课程;

2.推送各类行业政策新闻和专家对相关信息的解读;

3.享受最新优质项目推送权;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我协会将颁发“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经理”和“工程招标经理”证书。证书申报需提供报名回执、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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