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收入”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全面,但不复杂。大家一起梳理一下,先把它的原理讲清楚,然后一点一点的微调每个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核定收入额,乘以适用税率,应纳所得税自然就出来了。如果收入的数量是错误的,就不会有正确的结果。所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非常重要!
如何理解「收入的多少」?它是税法的概念,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所得税的税基。应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相区别。利润总额是一个会计概念。会计要在公历年度末结账,要计算一年的财务成果,反映一年年末是盈利还是亏损。这个经营成果,也就是“利润总额”,不能完全等同于“收入”。
我们在纳税的时候,应该按照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税款,而不是直接按照利润总额来计算。为什么?因为这两者是有区别的,收入的多少和利润总额的区别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税差”。如何核实收入?收入的多少和利润总额有什么联系?
首先你要在年底结账,计算利润总额。在总利润的基础上,你要调整税的差额。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增减额,税法有税法的规定,会计有会计的规定。两者并不矛盾:你可以按照会计的规定反映利润总额,按照税法的规定调整纳税。

在计算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调整税收社会差异的大前提是计算正确的会计利润。如果你的会计利润不正确,就违反了会计准则,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肯定是不正确的。所谓的增减,没有任何意义。想要了解企业所得税,具备一定的会计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你要知道会计准则是怎么规定的。第一,你要根据会计准则合理确定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符合会计准则,收入符合税法,这是两者之间的关系。
如何核实会计利润总额?哪些税会不一样?
税收差异

会计利润是如何计算的?有初级会计知识的读者或者有多年管理经验的中高层管理者应该很清楚。先简单说一下总会计利润的核算:它来源于你的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然后开始减去相应的成本,再减去相应的费用、税金及附加,然后是盘亏、毁损、报废等资产损失。,得到的只是会计报表中的“营业利润”。除了主业,你可能还有投资,分回来的股息红利可以作为投资收益,也是经营利润的一部分。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税费-资产损失+投资收益。除了营业利润之外,还可以通过从偶尔的营业收入中减去营业费用来计算“总利润”。
核定利润总额与税法有什么区别?利润总额中的项目可能与税法规定不同,主要分为两部分:
首先是收入上的税差。收入由四部分组成:主营业务、其他、投资收益和非业务。这个收入会和税法不一样。利润总额中的收入,税法规定有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优惠收入。但在会计上,无论是否征税,只要取得的收入是真实、准确、完整的,确实认为收入会进入利润总额。如果税法规定利润的一部分收入,比如投资收入免税,比如经营以外的一部分收入免税,税法说不用交税,这时候怎么办?做减税是可以的,那么税协之间就会有区别:会计已经录入了利润总额,计税的时候,我们要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把按照税法不需要纳税的收入排除在外,造成减税。
简而言之,税收在收入中的差别在哪里?会计上是记录利润总额的,但是税法上说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所以有区别,税法上要按照核定的利润总额扣除。这里说的调整只是税务调整,一定不是账户调整。会计科目不动。
其次是成本和费用上的税收差异。第二个利润是成本和费用。会计的标准只有一个:据实扣除,严格遵守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真实、准确、完整。花多少钱,不能做假账。允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不是唯一的。第一个标准也是“据实扣除”,支出金额会在税前列支,和会计核算一样,没有区别;第二个标准是“限额扣除”。当一些成本和费用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除时,就变成了限额扣除,也就是说,会计支出可能得不到税法的完全认可。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就要交税,增加,计入收入额,就要交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