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一年可以考一次,60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是我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资格标准的考试制度,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会计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发给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境内有效。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的,在工作地报名,学生在学习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居住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省居民,应当在其在内地的居住地或者工作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就读的,在就读地报名。报名条件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证明、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才能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初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每科满分100分,各科合格标准按考试当年的标准确定。一般60分及格。试卷中规定了每一科、每一类试题、每一项的分值。根据试卷、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进行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