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执业证样本

核心提示8月11日,韩女士在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领取了全省首份由公证机构制证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全程共用时20分钟,让其对公证服务有了新体验。日前,韩女士来到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申请办理并领取到不动产继承公证后,在公证人员的协助下直接到公证处内“

8月11日,韩女士在齐齐哈尔和成公证处领到了第一份公证书。整个过程20分钟,让她对公证服务有了新的体验。

日前,韩女士来到齐齐哈尔市鹤城公证处申请领取房产继承公证。在公证员的协助下,她直接到公证处的“不动产登记窗口”,同步提交核实信息、采集不动产登记材料、指导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本所公证人员确认填写信息无误后,登录“一窗受理”平台提交业务申请,上传本所出具的继承公证书等相关材料,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审核完成后,他们会立即维修并出具证明。

韩女士在公证处服务大厅见证了房产证的制作过程,成为第一个受益人。全程20分钟分享。“我父亲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由我哥哥继承。他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委托我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手续。本以为要来回好几个部门才能完成交易,没想到只有在公证处公证后才能拿到产权证。这一次,我真正体会到了公证处的‘一站式’服务高效快捷。”

据鹤城公证处主任万俊海介绍,齐齐哈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大数据信息共享力度,将不动产登记证书端口授权给鹤城公证处,并开通相应权限。同时,为保证衔接顺畅,对公证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补证业务培训,确保不动产权证书发放的规范化。当事人在鹤城公证处办理完继承公证后,可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发起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办理登记手续后,鹤城公证处即可完成证书准备,发给当事人。

据了解,黑龙江省司法厅严格落实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公证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和要求,推进公证机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业务协同和服务创新,突破公证服务中的堵点和难点。以“能力和作风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省公证行业“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便民利民。通过公证服务与不动产登记衔接的“最后一公里”,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地多家公证机构不断加强与域内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合作,“同步申请、一套材料、联合业务、结果共享”。当事人在公证窗口办理了公证,拿到了房地产产权证。

领导新闻生活报记者:李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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