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将会计监督提升到国家监督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既是对会计监督职能的充分肯定,也是会计监督新的使命定位。新时期,会计监督要着眼于国家监督体系的大局,将监督职能定位于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从单一监督向系统监督、从强调经济监督向经济监督并重的转变,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基础支撑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计监管应树立"大格局"监管意识,明确"系统化"功能定位,拓展"全方位"监管模式,真正适应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是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严格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化解公共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发挥治理效能。从本质上讲,会计监督是纳入国家宏观管理过程的专业监督。无论是宏观经济运行、金融运行、活动与政策,还是公共风险监控,都离不开会计监管。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在党的领导下,新时期会计监管立足国情,以法律为依据,坚持风险治理理念。是多元监管主体以法律法规为主要依据,对国家金融、金融市场、单位金融等经济活动实施的监管行为。会计监督涉及的监督主体广泛,监督内容丰富。监管主体不仅包括SASAC、审计局,还包括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的内容不仅包括具体的会计行为,还包括财政税收法律政策、宏观调控措施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预算管理中具体事项的执行情况。会计监管坚持风险管理理念,突出风险导向,根据不同层次的风险特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可以有效提高会计监管的监管效率。
在国家财政层面,财政监管基于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强财政预算监管,通过有效对冲公共风险,使未来公共风险趋同;在金融市场层面,会计监管可以在区分宏观金融风险和微观金融风险的基础上,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会计行为,提高信息质量,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财务层面,会计监管要求以会计改革和内部控制建设为契机,加强对企事业单位日常活动的会计监管,防范和降低各单位风险,从而有效提高企事业单位运行效率,促进各类主体风险可控健康发展。因此,基于国家治理目标的会计监管体系具有监管目标的公共性、监管对象的广泛性、监管手段的多样性和风险治理导向的鲜明特征。

准确把握新时期金融监管职能的定位。
1.树立“大局观”监督意识,发挥会计监督的威慑作用。
涉及到资源配置,就要进行会计核算,但会计呈现的信息可能是真实准确的,也可能是基于某种利益的捏造和伪造,这就需要会计监管来保证资源配置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计监督还具有社会化和宏观会计的特征。只有各个微观主体的会计信息准确合规,基于这些信息的各种国家决策和国家规划才有坚实的实践和事实基础。因此,会计监督不仅是微观单位进行有效治理活动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进行经济决策、实施宏观调控和有效配置资源的重要保障。
准确把握新时期的金融监管职能,需要强化“大局观”监管意识,着眼于高点,从小处着手。既要注重宏观政策运行机制的有效实施,又要注重微观主体重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思考规划监管行为的效率和法律政策的实施效果,逐步形成系统、健全、有效的金融监管。

2.明确“系统化”的功能定位,发挥会计监督的协同效应。
在由国家监管、注册会计师监管和内部监管构成的“三位一体”监管体系中,各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职能,压实监管责任,有效发挥会计监管体系的作用。特别是在改革、建设和开放时期,会计监督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保障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然而,传统的会计监管面临着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新要求,挑战越来越大。传统会计监督对象多,预算收支庞大。然而,财政资金的使用、预算单位和公共企业的治理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公私利益冲突。单一的财务监管、财务监管或会计监管都无法有效防范该领域的违规行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涉及领域广泛,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强化新时期的金融监管职能,客观上要求明确的“系统化”监管取向。
一方面,充分发挥门的主导作用,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加强监管联动,增强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和全局性;公司在认真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能的同时,积极承担会计监督机制规划和监督制度设计的责任,为相关监督机构和衍生监督部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另一方面,积极构建以上门监管为主体,其他监管主体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比如,与地方财政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将对相关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进行同步监管,开展联合监管;进一步深化与证监、银保监管系统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将资本市场监管和银保会计监管纳入联合监管,联合下发年报监管工作通知。通过研究财务风险、探讨监管思路、探讨监管工作、与其他会计监管机构共享监管成果,充分发挥会计监管的协同效应,形成“系统化”的会计监管态势,从而提高复杂社会条件下会计监管的监管效果。
3.拓展“全方位”监管模式,充分发挥会计监管的规范作用。
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价值流、资金流、数据流呈现“三流合一”的局面,使得新时期会计监管的监管趋势由单一监管向全方位监管转变。准确把握新时期的金融监管职能,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及时转变监管思路,积极拓展和丰富金融监管方式,实现全过程监管要求下的“全方位”监管方式的实施。
一是将监督范围拓展到财政、财务和会计的所有行为主体,做到应监督尽监督、凡监督必严格,以实际行动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达到既“有形覆盖”又“有效覆盖”的监督效果。二是把财会监督贯穿于财政、财务和会计的全过程,事前明确要求、提示风险、参与决策,事中审核把关、控制进度、准确核算,及时组织审计、财务、人事、法律、风控等部门定期沟通情况、通报问题,事后充分整理、完成报告、及时总结,形成立体化、多维度、全方位的财会监督体系。三是做好对财会监督人员的再监督,突出“实的导向、严的规矩”,强化执纪问责,对领导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相关人员严肃问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同时,为了提高监督的效果,可以增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透明度,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