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进一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探索国有博物馆资产所有权、藏品所有权和开放经营权分离改革试点。深化主流媒体体制机制改革,建立适合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构建新型编辑流程,形成集约高效的内容生产体系和传播链条。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艺术院团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活力。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
深化改革,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发展,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引领方向、管理大局、确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进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加快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综合性文化企业集团。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是董事会和经理层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稳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活力。改进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评价方法,完善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评价体系。
十四。建立强大的人才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管人才,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改革人才培养方式,优化人才结构,创新人才培养形式,加大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干部人才素质和能力,建设勇于担当使命、善于创新创造的时代新军。
加强政治能力建设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悟性和政治执行力。巩固宣传思想战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强化政治责任,把讲政治的要求运用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到有责任意识、对身体负责、对行动负责。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
进一步推进加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技能和能力。完善宣传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选拔加强宣传思想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力度,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多岗培训。完善蹲点调研和在职培训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思想战线作风建设,培育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良好作风。
加强领军人物和专业人才的培养。
研究制定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人才推荐、评价、培养、资助、联系服务工作机制,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支持举办高层次人才专题研讨班和国情研讨班。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养“一专多能”的全媒体人才,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加强文风学风建设。加强文艺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与服务专家的联系,把各领域优秀文化人才团结在党的周围。
巩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县级、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配备加强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并鼓励和支持群众文艺社团、表演团体、基层宣传员、各类文化人才、文化积极分子打造更多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红色文艺轻骑兵”。培养地方文化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乡村文化旅游人才、基层文化设施和文物管理人才。组织县级媒体中心与省市媒体人员双向交流,充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将“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员培训范围延伸至基层一线宣传干部。支持西部地区、边疆地区和民族地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完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体系,完善奖励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优化文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和人员奖励政策。激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加强对国有文化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分类管理。深化新闻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充分体现创新要素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开展文化单位科研和创意成果转化收入分配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单位从业人员享受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按照党和国家关于立功荣誉表彰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表彰奖励工作。
十五。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激发各类主体参与规划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强大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体制、机制和格局。中宣部负责统筹编制宣传思想文化领域相关专项规划。根据这一规划,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将研究制定本领域专项规划,报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后实施。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牵头部门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细化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有序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重点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地规划。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考核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加强金融支持
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地方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文化科技创新支撑机制。用好电影、出版、旅游、艺术等各类基金和资金,加强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重点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支持国有文艺团体改革。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旅游对外开放政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动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实施。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在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相关基金。省级重点文化企业经省政府批准,可在2023年底前免征国有资本收益。用好文化事业建设费。
完善政策支持
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相关政策,支持从事电影、广播电视、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出版、动漫、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文化企业发展。落实出版物在出版、批发和零售领域享受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完善文物单位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的相关政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产业扶持优惠政策,推动将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纳入政策适用范围。优化国有公益性收藏单位进口藏品免税政策。加强文化旅游建设用地保障,将文化旅游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规划,切实保障相关设施和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利用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企业现有的房地产、土地或生产设备设施,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不改变土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原土地用途和权利类型可在5年内保持不变。
完善实施机制
充分发挥现有国家重大规划战略、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工程项目的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密切跟踪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加强对重点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的动态监管。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完善向本级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机制。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开展专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