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集团公司合规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集团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合规,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和相关利益方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职业道德、行业标准、商业习惯、企业章程、规章制度、国际条约和规则等。
本制度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和相关利益方因不合规行为而可能招致法律责任、受到处罚、造成经济或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制度所称合规管理,是指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包括方案制定、制度建设、制度制定、合规审查、风险识别、风险应对、责任追究、合规文化培育、合规培训、评估和持续改进,旨在有效防控合规风险。
第二条集团公司应按照以下原则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全面覆盖,分层次。坚持合规要求覆盖生产经营管理、各业务领域、部门、各级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全体员工,贯穿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全面梳理和规划经营管理活动中各节点存在的合规风险,系统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影响程度和潜在后果,彻查形式合规掩盖实质不合规等情况。所属企业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分层次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
高层推进,强化责任。将加强合规管理作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推进依法治国职责的重要内容,确立“谁主管业务、谁合规负责”的原则,强化业务和职能部门的合规管理要求,打造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建立全员合规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合规责任,并督促其有效落实。
资源整合、协调和联动。促进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督、审计、内控、风险管理等管理体系的整合和衔接,实现各体系成果共享,避免重复管理和体系冲突。加强管理活动的协调,将合规要求有效嵌入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确保合规管理的有效实施和执行。
客观评价和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客观评价和处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体现价值导向。合规牵头部门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企业合规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上级单位的意见。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关联企业。
集团的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合规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所属企业提出相应的要求。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应当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党委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充分发挥方向、统筹管理和执行的重要作用,统筹领导、统筹推进合规管理。
提倡科学规定,严格遵守规定,自觉遵守规定,严惩违规行为。
研究合规管理负责人的选任和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
监督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管理。
对合规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
根据权限研究或决定对相关违规者的处理以及容错和免责事项。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董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监控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批准企业合规管理的战略规划、基本制度和年度报告。
决定合规经理的任免。
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和职能。
决定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
研究重大合规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根据职权研究或决定对违法人员的处理。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七条监事会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流程是否合规。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
对造成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建议。
向董事会提出更换公司合规管理负责人的建议。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八条经理的合规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建立和完善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
拟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方案。
批准合规管理的具体制度。
审核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批准合规管理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合规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阐明合规管理流程,以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
及时制止和纠正不合规的经营行为,并按权限追究违规者的责任或提出处理建议。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应成立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合规领导小组,承担合规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合规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促进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融合。
第十条集团公司主管合规管理的副总经理是合规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合规管理的战略规划。
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提出合规意见。
领导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合规管理的重大事项。
召集和主持合规管理相关会议,研究、推动、指导和协调合规管理工作。
起草合规管理年度报告。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法律事务管理部是合规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合规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并对其他部门的合规工作进行授权和提供合规支持,其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合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和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起草合规管理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或组织、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加强合规宣传,培育合规文化。
提供合规咨询和指导。
关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其他规则的变化,组织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
或组织并参与合规检查和评估,评价制度和流程的合规性,督促有效整改和持续改进。
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