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记者杨
数码近日发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误操作进行短线交易并致歉的公告》称,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现任副总经理梁雪出具的《关于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进行短线交易并致歉的声明》。由于操作失误,梁雪于2021年1月6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公司股票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梁雪发现上述误操作后,立即自查自纠,及时通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处理。同时,他发表了对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解释和道歉,以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表示,获悉上述短线交易行为后,公司及时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经查,本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3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次买入。由此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收益。

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严格计算方法,即本次买入的1万股最低价格为7.99元/股,低于本次卖出的最高价格9.27元/股。算下来的收入是12 800元。对此,公司将其全部上交公司。
同时,公司表示,对于此次操作失误给公司、全体股东及资本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梁雪向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真诚道歉。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梁雪先生将吸取教训,规范个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提高审慎经营意识,进一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自律,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梁雪先生承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不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表示,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管理规则》及其变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公司股份的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经公司查询核实,本次误操作导致的梁雪短线交易行为并非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时期。不存在因知晓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取利益的情况。”该公司表示。
但值得注意的是,梁雪根据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2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3万股。平均减持价格为8.612元/股。减持计划完成后,梁雪在公司的股份由2,156,855股变更为1,626,85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该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这一点。
正因为如此,有网友提出了以下疑问:12月24日减持已经完成。1月6日运营账号意味着什么?都说买错了,其实是准备卖?公告已经完成,所以无论买卖,应该都是违法的。建议重罚。


